请问补发以前欠发的工资,交不交个人所得税,...
齐明杰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9:07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9:31最佳答案
从金额上来看,当然是9月1日以后发放缴纳的个税少。在这个基础上,你还可以进一步进行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实行七级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一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二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三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四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五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六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七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关于年终奖的计算方法,请参照国税发[2005]9号文件。
因此,如果将1-8月工资补发额全部并入9月发放,纳税金额可能超过了级数引起多缴个税的情况,为了降低个税缴纳额,可以采取分月发放的办法,将级次和税率控制在最低,起到税务筹划的作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9:28 齐显尼 客户经理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239号于2016年9月18日全文失效,现在是并入当月交个税 -
2021-12-23 19:25 连传强 客户经理
当然是9月1日以后补发个人所得税少,以前起征点是2000,9月1日开始是3500了 -
2021-12-23 19:22 贾麒麟 客户经理
1、税务局的要求没错。
2、年终奖的计算方法按月分摊,一年也只能用一次。
3、补发工资属于特殊情况,既然税务局要,单位跟员工补一份合同或协议,说明以前年度每个月预留了一部分工资没发就是了。 -
2021-12-23 19:19 赵顺铃 客户经理
绩效工资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内容,所以应该同补发当月的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数额较大,可作为“年终奖”,按全年取得一次性年终奖的政策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一年中只用一次。 -
2021-12-23 19:16 黄盈椿 客户经理
第一种情况: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
有时候企业由于资金困难,或者天灾人祸,可能没办法及时发放工资。等到企业正常的时候,就会在一个月内合并发放数个月的工资。
遇到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的时候,我们先向税局说明情况,最好有书面说明,就等于像是具备了一个案。
向税局说明情况之后,正常申报未按时发放的工资,虽然实际上没有发放,但是也可以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
合并发放工资的当月,把以往应发而未发放的工资踢出,再申报剩余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示例:
2017年12月份的工资4500,正常发放时间是:2018年1月份,但由于企业资金困难,拟定在2018年2月份发。
这样的话,2017年12月份的工资和2018年1月份的工资,就合并在2018年2月份发放了。
1,2018年1月份向税局书面说明情况。
2,2018年2月份正常申报2017年12月份的工资4500元,扣缴个人所得税30元。
3,2018年2月份发放工资9000元,3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用9000减去2月份已申报的工资4500后,再申报1月份工资,最后扣缴个人所得税30元。
第二种情况:补发以前的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以前的工资已经正常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也正常缴纳了。但由于公司对员工以往的工资做了相应的调整,需要补发以前的工资。
这种情况也需要向税局书面说明,然后把补发的工资,摊回到以前的工资,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示例:
2017年12月份工资4000元,已在2月份正常申报,并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元
2018年3月份发放工资4500元,并补发2017年12月份工资500元。
2018年4月份个税=(4500-3500)*3%+((4000+500-3500)*3%-15)=45元
-
2021-12-23 19:13 赵飞虹 客户经理
补发以前的工资是要上个人所得税的,因为上交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工资的发生月,而不是工资的发放月.过节发的钱如果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也是要上的,个人所得税按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起征点为2000元,也可以用速算扣除法。比如你的月收入为4000元,
4000-2000=2000 超过500-2000的部分税率为百分之十速算扣除25元等于175 -
2021-12-23 19:10 贾麒麟 客户经理
分摊到当月,计算应纳税额。
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把补发的工资还原到所属月份,与原所属月份工资相加,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应当减去原所属月份已经纳税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2015年第7号
为进一步规范补发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纳税人因政策性调资、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员工定级、单位筹建期或资金困难等原因而补发以前月份工资,能按税法及财务制度规定处理相关帐务的,应把补发工资还原到所属月份重新计算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减去相应月份已缴纳税款,计算出补发工资各月应调整的税款,汇总合并到补发工资月份一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子女备用金... 子女备用金保险既可为孩子积蓄...
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 苏黎世保险集团(苏黎世)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多险种保险供应商,为全球及本地市场的客户提供服务。苏黎世拥有超过55,000名员工,所服务的客户遍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苏黎世为个人、大中小型企业以及跨国公司提供广泛的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