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龚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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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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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46最佳答案
● 办理前提条件
1、职工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外
2、离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单位已给职工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封存(停缴)手续
● 办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卡 原件
2、外地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昆山居住证(暂住证) 原件、复印件1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离职证明) 原件、复印件1份
4、本人的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1份
5、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一张
(1)如果本人事先已办理了公积金关联业务,则需携带已与公积金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2)如果事先没办理关联或不清楚是否办了关联,则请携带好“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苏州银行”这六个银行之一发行的本人有效借记卡;
(3)如果本人没有上述六家银行发行的借记卡,请携带好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可当场办卡;
(4)如果是“配偶、直系亲属等”代提取的,代提取人必须携带好提取人本人已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友情提示,关于代领和密码设置
1.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如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①夫妻关系:持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②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持双方身份证、同一本户口簿及提取人委托书;③其他关系:应在事先设定好密码的前提下,代为提取人持双方身份证及提取人委托书。
2.设置密码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代为设置,代设人需符合以下条件:①直系亲属:持双方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②其他关系:持双方身份证、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
● 办理地点、公交路线
(一)以下银行网点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本行的职工离职提取,也就是原单位的缴存银行不是该银行就不能办理提取。
手机编辑短信,内容为个人公积金账号(10位数字,如0446****)发送到“15962660277”,即可回复办理提取的银行网点等信息。
建设银行前进路支行:前进东路586号,中材大厦一楼,电话55186051。公积金服务大厅向东30米左右。
工商银行玉峰支行: 人民南路103-1号,电话57305337。乘坐公交106或107路至“朝阳新村”站下,沿人民南路向北走50米左右。
工商银行紫竹路分理处:紫竹路265号,电话57792432。乘坐公交106或107路至“东大桥”站下,转乘公交2路至“阳光昆城”站下,沿紫竹路向南走150米左右。
昆山农业银行营业部:人民路98号(昆山宾馆对面),电话57366232。乘坐公交106或107路至“正阳桥”站下,沿人民路向北200米至。
中国银行北门路支行: 北门路199号,电话57777576。乘公交1路、29路、51路,至“北门路花园路”站下,沿北门路向北走50米左右。
(二)以下银行网点只办理所有的离职提取业务,不论职工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是否为本行,均可到以下网点办理离职提取。
交通银行昆山分行:前进西路263号,57556014。
苏州银行昆山支行:前进东路386号,36801981。
● 热线电话:83636200、12329、12345
有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格,可以登录昆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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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9:01 齐明星 客户经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
2021-12-23 18:58 齐旭明 客户经理
非本地户籍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
2021-12-23 18:55 龚峻梅 客户经理
到昆山住房公积金的承办银行办理,例如退休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办理条件:职工退休。
2、提取人员:职工本人。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退休证原件(无退休证的,身份证上的年龄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4、办理时限: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5、办理时间:以各指定网点公布的办理时间为准。
6、友情提示: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在封存状态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
扩展资料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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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52 赵骆伟 客户经理
昆山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
2021-12-23 18:49 齐晓娇 客户经理
公司部分也可以取出来,买房子,租房子,或者离职都可以。 -
2021-12-23 18:43 齐文生 客户经理
我已经买了一套房子,是借了一部分钱买的,我现在想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别人的钱可以吗 -
2021-12-23 18:40 黄盛波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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