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抵押企业破产时参与清...

1请问,如果企业破产该房产参与清算吗?2在登记有效期内或超过抵押期对权利人有什么影响企业借款抵押登记的房产
齐明柱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3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8:25最佳答案

问:我是一国有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近年来企业生产经营不善,经济效益低下,现在已经正式宣告破产,目前已开始。
答:你厂性质是国有企业,进入破产法律关系适用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据此界定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八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二)破产企业在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七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下列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应首先界定你厂的新材料工业厂房占地是否具备抵押物的法律条件。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厂已就新材料工业厂房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企业宣告破产前一直未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你厂未就新材料工业厂房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作抵押登记,因此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发生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力,新材料工业厂房占地也就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抵押物,银行不能就该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即不享有破产法律规定的。
别除权是指债权人不以破产程序,而由破产财产中的特定财产单独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和行使别除权,需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生效;(2)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3)债权已依法申报并获得确认。
综上所述,新材料工业厂房占地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抵押物,仍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由于来信中未提及该厂房的土地使用权性质,这里需提醒注意的是,如果该厂房所占用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在企业破产时,有关人民政府可以予以收回,并依法处置。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433号)的规定国有企业破产时,其原使用得划拨土地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出让,变现资金设立专户,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则该厂房占地不应列入破产财产范围,由你市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组织出让变现后优先用于你厂的职工安置。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6 齐晓宁 客户经理

    您好!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由以上规定可知,破产清算时,若存在抵押权则按照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人优先受偿,抵押财产范围内未能完全受偿的,即作为普通债权。
    希望能够帮到您。
  • 2021-12-23 18:33 黄皖疆 客户经理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 2021-12-23 18:28 齐春影 客户经理

    企业以自己的财产为自己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若抵押超值(即抵押贷款债权超过贷款抵押物价值)在破产时如何处理?破产中的超值处理与一般情况下的超值处理有所不同。
    部分财产抵押超值在破产中的处理。企业在破产前,以部分财产为贷款作抵押,但该部分财产的价值少于抵押贷款债权。对这种超值的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就已抵押的部分财产的价款给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对破产企业的其他财产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足部分即超值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加破产财产的清偿分配。
    全部财产抵押且破产时资不抵债,分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种是破产企业只有一个贷款债权人,且将全部财产抵押给贷款人。虽然这种情况少见,但如果超值的话,就比较好处理。在破产程序中,处理好抵押财产,清偿多少算多少。破产程序结束后,未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第二种是破产企业有多个债权人,且已将全部财产分别用于各个债权抵押。这种情况下出现超值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适用《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处理,要判断对哪个抵押权人超值。如果抵押人分别以不同财产向各个抵押权人抵押的,各个抵押权的抵押物是特定的,各个抵押权人不论设定抵押权谁先谁后。哪个抵押权人超值的,其所超值部分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只能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破产企业已将全部财产用于抵押,且已资不抵债,那么,超值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后,可能无法受到清偿。如果每个抵押权的抵押物均无特定的,如破产企业只笼统提及以财产提供抵押(主要发生在《担保法》颁布前,其后有登记制度,一般不会发生此种情况)。我们认为以抵押设定的先后顺序认定后设的超值抵押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种是破产企业既有未提供担保的债务,又有以财产提供抵押的债务,且全部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可适用《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分别处理。
    总之,破产企业的全部财产抵押和起值抵押的情况是很复杂的,且法律规定不很明确,处理时会遇到不少困难,故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防止全部财产抵押和超值抵押的发生,又要视具体情况作分别处理。
  • 2021-12-23 18:18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如果企业破产了,进行清算的时候,房产变卖以后,首先要考虑补发拖欠员工的工资,归还员工的债权,再考虑归还银行的贷款。如果不是这样处理,可以起诉。
  • 2021-12-23 18:10 赵顺轩 客户经理

    房产作为破产企业的资产,参与清算.不过,债权人作为有担保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以担保财产变价获得清偿.
  • 2021-12-23 18:05 龚小芹 客户经理

    用房产抵押的银行贷款企业破产清算了银行是否应先是否优先拿走房产,的确是这样的,一般破产清算的话,银行是有优先拿走房产的权利的。
  • 2021-12-23 17:54 连伟智 客户经理

    如该房产办理过抵押登记,根据<担保法>等规定,抵押权人优先一般债权人优先受债.我只知道这点,其它的楼下补充

相关百科精选

  • 民生人寿保...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作为“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最悠久、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国有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