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期信用证,如何规避风险?
龙安顺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7:21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7:50最佳答案
一、伪造信用证欺诈
一些不法商人通过伪造信用证,诱使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1信用证以电开形式开出且无押,条款中要求通知行与第三家银行核押,同时,通知行会收到自称是核押行发来的不加押的证实电,不法分子利用通知行跟进核实该密押的空档,诱骗受益人发货。 2、信用证以信开形式开出并随附该仿冒开征行的印鉴,若通知行风险意识不足,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便会按正常的程序将该信用证通知受益人。 3、先交来一份信用证副本或将信用证传真给受益人,甚至将以前类似的旧信用证的格式、条款交给受益人,再假称稍后会有一张类似的正式信用证开出,从而初步取得受益人的信任。受益人可能没有到银行核对该证,就备货甚至发货。 出口商收到此类信用证,必须与我国通知行密切合作,仔细核对密押及印鉴,对不加押或没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必须高度关注,进行深入调查,切不可急于备货、发货。
二、信用证“软条款”
软条款,也叫陷阱条款,是指再一份不可撤消信用证中规定有若干开征申请人单方面可随时解除付款责任主动权的条款,使得表面为不可撤消的信用证变成了实质上可撤销的信用证,通常这些条款的设置都很隐蔽,如果出口商审证不严,就会落入圈套,陷入被动。 软条款一般有如下几种: 1、对信用证生效另附条件的条款 开证申请人要求开征行开出“暂不生效”的信用证,规定必须取得某种条件或某种文件之后该信用证才能生效使用。譬如待到货样经开证申请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效,或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再通知生效,或由通知行签发通知后再生效,或由受益人先提供履约担保书、申请人通知船名等等。这样,信用证虽然以开出,信用证的主动权完全由开证申请人掌握了。如果受益人对此类软条款认识不足,急于发货,一旦货物的行情发生变化或其因他原因,申请人不愿接受货物,就会拒绝发出生效通知,以信用证还未生效为由拒收货物,致使出口商遭受损失。特别是,一些不法商人在合同中规定要求出口商缴纳履约押金再开证,一旦他们收到押金便逃之夭夭,而信用证又未生效,无法向开征行要求权利,只好自己承担损失。 2、规定凭证文件由申请人或其代理这类软条款常常在货物检验环节出现,信用证中规定检验证书由开证申请人派代表检验货物后签署,或须由开证行核实,或须与开证行存档之样本相符,或规定一进口国检验标准检验并出具证书。这实际上是将是否接受货物的主动权交给了对方,买方代表是否按时到达装运港验货,验货后是否接受,签署的的检验证书是否与开征行存档样本相符,买房检验机构是否出具证书等等,都由买方说了算,从而是受益人失去了银行信用的保证。 3、 国际贸易术语选择中软条款的设置。 如FOB术语下,不规定卖方的派船时间,或在CFR或CIF术语下,规定船公司、船名、装运期、目的港须取得开证申请人的同意。 这是也信用证中常见软条款之一。前者使得买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图决定是否派船和派船时间,致使卖方无法主动完成交货,不能按时收汇。后者同样使得卖方在交货、收汇等方面受控于买方。 4、信用证规定与合同不符 有些信用证中规定的条款与合同不符,使得出口人陷入被动,如按发货合同,就会造成单证不符,遭到银行拒付;如按信用证规定发货,又会导致违反合同,遭到买方索赔。 5、前后矛盾的条款 信用证中的一些条款之间相互矛盾,如按此条款制单,极易造成单单不符,遭到拒付。如,即规定允许提交联运提单,又规定禁止转船。 出口企业再收到信用证后,应会同中国银行,对信用证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发现上述软条款,必须立即要求开证申请人改证,确保单证一致。对过去没有业务往来或往来很少的客户,必须做好资信调查,对资信不好的客户,要求加具保兑。
四、信用证修改中的风险
有些进口商借信用证修改,改中生乱,乱中生诈。在履行国际商事合同中,常遇到外方擅自修改信用证,有些改证要求是合理的,如经双方同意等于是双方变更合同。但也有一些进口商借信用证技术性、专业性之复杂,借改证之机故作手脚,改中生乱,乱中生诈,造成单证不符,使中方无法议付货款。如,信用证修改书与信用证内容相矛盾。对于信用证的修改,受益人有权接受或不接受,如果信用证修改后,受益人能够做到单证一致,按期交单,则可以接受,如无法做到,则不予接受,按原证办理装运、制单。
五、可转让信用证的风险
可转让信用证广泛运用于转口贸易中,中间商作为第一受益人在接到可转让信用证后,要求转证行转让。转让行按第一受益人的要求和原信用证的条款重新缮打一份内容相同的新证。在新证内,转让行可将总金额、单价、装船期、有效期减少或缩短,保险金额可以增加,另外也可以第一受益人代替原开证申请人,除此之外,新证内容必须与原证相同,不得改变,信用证转然后,由第二受益人(实际出口人)负责办理交货。由于可转让信用证程序较多,程序复杂,个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复杂,特别是对第二受益人法律地位、权利不明确,因此风险较大。 1,改证困难,不便履约。可转让信用证的鲜明特点是新证与原证有直接连带关系,一项改证手续,牵涉到地处不同国家、地区、利益各异的四位当事人,情况复杂。 2、转让行与第二受益人通常没有帐户关系,对其资信情况不甚了解,往往不愿承担被指定银行的义务,对地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不进行付款或议付,为了防范风险,转让行在转让信用证时通常加列类似条款,"Payment will be effected only afer our receipt of payment from the issuing bank."(只有收妥开征行的偿付款项后方予以付款)。 3、单证不符,风险巨大。一旦开征行无理拒付,第二受益人可能发现很难径洽开征行,据理力争,主张权利。 4,他人操作失误,我方代人受过的风险。由于原证与新证相互关联,即使我方工作到位,能否安全收汇仍然是未知。如,信用证原证与新证内容不符,势必出现单证不符。又如,中间商办理单证业务出错,开征行拒付,我方无疑要遭受收汇不到的风险。 出于可转让信用证程序复杂、当事人关系不明的原因,出口企业再签订合同是,应明确规定采用100%即期付款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或着要求中间商开立对背信用证,或在要求转证行加具保兑后,再接受可转让信用证。
六、远期信用证风险
远期信用证是受益人向开证行提交全套单据和远期跟单汇票,开证行审单通过,承兑该远期汇票,到期再付款。远期信用证是受益人给于申请人的资金融通,但同时也给受益人带来了额外的风险。 远期的信用证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开证行破产。因此,防范这种风险的办法就是,开证行要求是较大的知名银行;或者,找另外一家银行作保兑,这样就会非常保险。
七,迟期付款信用证的风险
迟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受益人将全套单据交开证行,不出具跟单汇票,银行收到单据后也不立即付款,而是到信用证规定的付款时间,再履行付款责任。在此方式下,受益人无款放单,风险极大。迟期付款信用证往往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口,买方再收到全套设备并安装、调试后再付款。在此条件下出口商无疑要承担货款两空的风险,为此,出口商首先必须确保货物的品质符合合同的规定,防止进口商以货物品质不符为由拒付,同时可要求出具银行保函,以确保到期收回货款。
八、开证行信用风险
信用证就是开证行以其自身的信用为担保,做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因此,信用证业务中最大的风险,实际上就是开证行的信用风险,如果开证行的资信差,受益人的所有权益就都得不到保证。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可要求申请人通过与我方银行有业务往来,资信情况较好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要重视对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对资信较差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不予接受,或要求加具保兑。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0 齐景娥 客户经理
一般意义上说,远期信用证当然对进口商有利,对出口商不利。但是,要知道,远期信用证的远期汇票在开证行承兑之后,可以到票据市场贴现的,也就是说卖方并不是一定在三个月之后拿到钱。所以,很多时候,远期信用证对双方是双赢的,而不是单纯对谁有利的问题。比如,有一批货物,卖方有现货希望尽快出手,而买方有能力销售却暂时没有现金,那么远期信用证就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远期信用证实际上相当于卖方或者卖方银行向买方提供了融资的服务,是一种更典型的信用交易。远期信用证对于买方来说,风险小于即期信用证,你已经拿到了信用证下的单据(当然也包括单据项下的货物),之后三个月才承兑,只要你那时账户上有钱(例如你已经转手把货物卖掉收回了货款的时候)就可以。除了增加了银行的远期承兑义务,受益人和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没有什么变更。 -
2021-12-23 18:29 黄盛沛 客户经理
防范远期信用证风险(一)按制度办事,从严审查远期证业务。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开证行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开证申请人做全面的审查:1.审查开证申请人资格及开证条件;2.调查开证申请入的近期业务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负债状况、信用等级,已开证未付汇情况记录及原因等情况;3.审查开证担保人的合法性、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负债状况和资产流动性情况;来源: 4.了解受益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及以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尤其对金额较大的信用证交易,更要加强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因为受益人的资信直接影响到此笔业务的成败。有的受益人伪造单据进行诈骗,出口货物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或与进口商相互勾结联合欺骗银行。因此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也尤为重要。(二)加强保证金管理,贯彻统一授信制度。对远期证必须落实足额保证金或采取同等效力的担保措施。保证金收取比率与进口商资信、经营作风、资金实力及进口货物的性质和市场行情有着密切关系。对风险较大的必须执行100%甚至更多保证金。对保证金必须专户管理,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三)严格付款期限及进口商品的审查。远期信用证虽是银行对企业的贸易融资,是为解企业燃眉之急而为,但企业应该是专款专用,逐笔收回,不能周转的。一个业务 流程 结束后,应该归还银行,企业再使用时再申请。如果一个进口商两个月的投料生产加工加上一个月的销售回款期,一个完整的生产周期是90天,那么他的开证申请是180天或360天,都是不合适的,应该压缩远期期限,减少银行风险。同时对进口商进口热门敏感商品,开证行也更应谨慎,必须确认进口商有进口合法途径和方式,增加保证金比例,并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对许可证商品在开证前要核验许可证的真实性。(四)重视对远期证的后期管理。首先,要重视改证。有的银行开证时严格把关,信用证开出后,对其修改放松了警惕,最终导致业务风险发生。因此,对信用证的修改,尤其是对增加金额,延展效期,修改单据和付款条件都应该像开证时一样严格。其次,注意搜集有关进口商的负面消息。有的银行收单经申请人承兑后,就把卷宗束之高阁,专等到期申请人付款,一旦进口商在此期间出了问题,银行的风险也随之而来。因此,要注意对进口商跟踪,及时掌握进口商的销售、经营、财务等情况,要了解进口商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处罚或吃官司,甚至要赔偿大笔款项之类的消息以便及早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防范空运方式下的信用证风险一、争取与其他的支付方式结合使用。比如要求买方在出货前预先电汇一定比例的货款,以分散风险;二、严格审查进口商的资信情况,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付款记录等,以核定其信用额度,决定合同金额的大小;三、严格审查开证行的资信情况,以免出现开证行故意找出“不符点”拒付,使买方不付款提货,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必要时可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四、如果货物金额太大,可要求分批交货;五、要求将航空运单的收货人做成“凭开证行/偿付行指示”(TO ORDER OR TO THE ORDER OF THE ISSUING/REIMBURSING BANK);六、严格认真地根据信用证制作单据,做到“单单一致, 单证 相符”,在单据方面不给对方造成任何的可乘之机。并要求议付行予以密切配合,在开证行/偿付行有变故时,要与对方据理力争,严格按照UCP500及其它有关国际惯例办事,维护我方合法权益;七、与航空承运人及其在目的地的代理人保持密切联系,因为在收货人尚未提取货物以前,如果出口商觉察到有任何变故,出口商/托运人有权要求航空承运人退回,或变更收货人,或变更目的地;八、投保出口信用险。出口信用险是保障因国外进口商的商业风险和/或政治风险而给本国出口人所造成的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防范即期信用证对这种风险最简单的防范措施,就是不接受此类条款的信用证,只要不接受,风险就不会产生。但是,在现代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这种简单化的处理方式是自断生路,是不可取的。其实,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开证申请人开出这科的信用证,除存心诈骗者外,从商业环节来说,主要是基于三种情况: 一是由于海洋货物运输条件改善,使现在货物抵港时间缩短,而信用证业务 单证 流转程序太慢,往往货已到港多日,正本是提单还未到开证人手中,由此产生的货物压港,会增加客户的额外支出。同时,由于市场变化较快,如不能尽快提货卖出,可能会遭到重大损失。因此,开证申请人将正本提单直接邮寄给他,以便及时提货。 二是部分开证申请人系转口商,需尽快办理转船外运货物等手续。 三是在目前台湾地区从大陆进口的间接贸易活动中,往往台商在香港设立一“空壳公司”,信用证则需从台湾开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再背对背开给大陆出口公司,货物从大陆→香港→台湾,货物运输从大陆出发,几天仙到达台湾,而开 &127;则需在出口方配合下尽快输转口贸易手续。这中间的 单证 流转时间大大超过货物运输时间,往往导致货物运抵台湾口后 单证 迟迟不到,使开证人在承受较高 港口 费用外还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因此,他们一般要求“提单径寄开证人”,以便办理转口手续的同时能先行提取货物。 从实务分析,开证人提出如此条款在商务角度是合理的,但对受益人来说,这样的条款风险较大,使许多企业遇到这类条款一律不予接受,虽然减少了风险却也减少了贸易机会。 -
2021-12-23 18:24 米增建 客户经理
远期信用证的风险主要是开证人的未来的付款能力和远期汇率风险,4个月之后,万一开证人经营不善,无力付款,你将会面临货款两空的尴尬境地。或者4个月之后,相关的外汇汇率发生了大幅的贬值,那么你也会面临亏本的风险。 -
2021-12-23 18:21 龙安隆 客户经理
你是指远期期货么?
那么它的运作规律是这样的
假设你在商品市场买了50000块的货用于生产 而实际上你只要用20000的货 因为你预期它会涨 所以其他的30000是多买的
但是 你又怕万一跌了怎么办 那么30000不是亏了么
你可以到期货市场去卖出一份30000的远期交割协议 这样子就可以起到对冲的作用了 即便未来真的跌价了 你还可以把这批货以30000的价格卖出去 起码没有亏本。。。 风险就很好的规避了 -
2021-12-23 18:13 黄益江 客户经理
1、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鉴于影响远期信用证安全的因素很多,为准确地做出开证决策,银行应建立和完善开立远期信用证的风险评估体系。这种体系要建立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于不同的风险因素给予不同的风险权,最终形成一系列具体的量化指标。从宏观角度来讲,应考虑国家的宏观经济环境、汇率变化趋势、当地市场的发展状况等;从微观角度来讲,应考察申请人的资信、申请人的信贷总规模、在本行的业务记录等。
2、完善风险控制手段。商业银行只有根据风险评估体系中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不同的控制手段,才能有效地防范远期信用证风险。在内部管理方面,银行应将远期信用证纳入信贷管理模式。开立远期信用证必须建立在充分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报告,明确级别行之间权限的划分,并在同一行内建立审查、审批制度,实现纵向和横向的权力制约。
3、加强开证后的风险管理。开证后的风险管理是整个远期信用证业务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果开证后的风险管理跟不上,即使实施前的风险评估与事中的风险控制做得再好也于事无补。远期信用证开立后,银行应从以下方面加强风险防范:首先,开证行应加强对远期信用证的核算,尤其要加强对已承兑远期信用证的核算。其次,开证行必须对每笔远期信用证建立完整的档案,以备随时查考。最后,开证行应根据每笔远期信用证的具体风险状况,不断对企业进行跟踪监测,一旦发现不利状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只有这样才能将远期信用证的风险降到最低。 -
2021-12-23 17:56 黄相森 客户经理
在国际贸易中,远期信用证因其是出口商及其银行对进口商的一种融通资金的方式,所以很受进口商的青睐,客户对远期信用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由于远期信用证项下付款时间较长、国家风险、资信风险、市场状况等不易预测,银行一旦承兑了汇票,那么它的责任就由信用证项下单证一致付款责任转变为票据上的无条件付款责任,这就使得远期信用证比即期信用证具有更高的风险性。中国人民银行也正是出于这种高风险性的考虑,于1997年专门下发文件对各商业银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以规避其风险。 (一)套资诈骗风险
一些企业和公司在通过正当途径无法得到银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把开立无贸易背景远期信用证作为骗取银行资金的主要途径和手段之一,其作案手段多种多样。如用假合同、假单据伪造贸易背景,国内开证申请人和国外受益人联手诈骗银行。当国内申请人利用假合同欺骗银行开出远期信用证后,国外受益人通过交单行交来与该证相符的假单据。由于他们的目的是骗取银行资金,所以不管单据真伪,有无不符点,申请人都接受单据,催促开证行承兑。一旦开证行承兑后,那么开证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就变成了无条件的到期付款责任。交单行收到开证行的承兑后,就应受益人的请求做了贴现,这样,受益人就从银行套取了资金。还有的伪造虚构转口贸易背景,有的以买卖仓单方式虚假转口贸易背景,有的以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虚构贸易背景,这些手段虽各不相同,但最终目的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利用银行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做贴现套取资金。这些资金到期时不能得到偿还,导致银行巨额垫款。这也是人民银行严禁各商业银行开立无贸易背景远期信用证的原因所在。
(二)挪用风险
在远期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将货物销售出去,收回货款,在付款日期未到时,他很可能会把这笔资金继续周转或挪作它用。假如进口商挪用到固定资产投资上面,那么信用证到期日,固定投资一般不能立刻产生效益,没有现金回流也就无法支付到期的应付账款,到期拖欠,开证行只好垫款。还有的进口商为追求高额利润,挪用货款,炒股票、期货,也迫使银行垫款。进口商占用、挪用资金的通常做法是超越合理开证期限。在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通常信用证的付款时间为90天,最多不超过180天。其合理期多依据进口产品资金回收周期而定。一些单位无论进口什么总是时间越长越好,很多进口商要求360天远期付款,目的是想尽量长时间地占用银行资金。
(三)市场风险
这里主要指进口热门敏感商品带来的风险。这类商品是指某一阶段,某一时期的热门商品。80年代以来,这些商品主要集中在木材、三合板、造纸用木浆、钢材、食用油、白糖、化肥;90年代又出现了诸如化工原料、化纤、钢材和成品油等商品。由于是热门敏感商品,那么商品的价格波动也就很大,很难预测价格的升跌,若为即期付款,货到付款赎单,银行风险相对较小;而远期付款,进口商通常会以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款来偿付远期信用证项下货款或银行的备用贷款,银行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品价格一旦下跌,销售不畅,到期资金不能收回,使得进口商无法按时偿付进口商品货款,银行被迫垫付资金,形成不良垫款。
(四)进口商
进口商为了能骗取银行信任,总是想方设法隐瞒对其不利的方面,如逃汇、骗汇、违反外汇政策、进口不核销,甚至走私等,进口商受到处罚,往往会导致开证行用自己的资金对外垫付。进口商如果不能归还开证行的垫款,就导致开证行形成不良资产。
一方面企业对远期证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远期证又潜藏着比即期证更大的风险。因此,只有严于防范,才有利于远期信用证的健康发展。 (一)按制度办事,从严审查远期证业务。
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开证行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开证申请人做全面的审查:
1.审查开证申请人资格及开证条件;
2.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这几期业务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负债状况、信用等级,已开证未付汇情况记录及原因等情况;
3.审查开证担保人的合法性、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负债状况和资产流动性情况;
4.了解受益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及以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尤其对金额较大的信用证交易,更要加强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因为受益人的资信直接影响到此笔业务的成败。有的受益人伪造单据进行诈骗,出口货物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或与进口商相互勾结联合欺骗银行。因此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也尤为重要。
(二)加强保证金管理,贯彻统一授信制度。
对远期证必须落实足额保证金或采取同等效力的担保措施。保证金收取比率与进口商资信、经营作风、资金实力及进口货物的性质和市场行情有着密切关系。对风险较大的必须执行100%甚至更多保证金。对保证金必须专户管理,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三)严格付款期限及进口商品的审查。
远期信用证虽是银行对企业的贸易融资,是为解企业燃眉之急而为,但企业应该是专款专用,逐笔收回,不能周转的。一个业务流程结束后,应该归还银行,企业再使用时再申请。如果一个进口商两个月的投料生产加工加上一个月的销售回款期,一个完整的生产周期是90天,那么他的开证申请是180天或360天,都是不合适的,应该压缩远期期限,减少银行风险。同时对进口商进口热门敏感商品,开证行也更应谨慎,必须确认进口商有进口合法途径和方式,增加保证金比例,并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对许可证商品在开证前要核验许可证的真实性。
(四)重视对远期证的后期管理。
首先,要重视改证。有的银行开证时严格把关,信用证开出后,对其修改放松了警惕,最终导致业务风险发生。因此,对信用证的修改,尤其是对增加金额,延展效期,修改单据和付款条件都应该像开证时一样严格。
其次,注意搜集有关进口商的负面消息。有的银行收单经申请人承兑后,就把卷宗束之高阁,专等到期申请人付款,一旦进口商在此期间出了问题,银行的风险也随之而来。因此,要注意对进口商跟踪,及时掌握进口商的销售、经营、财务等情况,要了解进口商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处罚或吃官司,甚至要赔偿大笔款项之类的消息以便及早做出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
2021-12-23 17:41 黄盛木 客户经理
进口信用证开立中银行的风险规避
张涛
( 中国工商银行济源市支行, 河南济源454650)
摘要: 进口信用证是国际业务结算诸品种中收益较高的一种。但是银行在进口开证业务快速发展的
同时, 也应重视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使之成为效益增长点而不是风险爆发点。
关键词: 进口信用证; 信用风险; 风险规避
文章编号: 1003- 4625( 2007) 10- 0057- 03 中图分类号: F832.63 文献标识码: A
Abstr act: Import letter of credit is one of the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instruments with high profits. In
the process of its rapid development, we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o
as to make it a benefit growth point instead of a risk explosion spot.
Key words: import letter of credit; market risks; risk evasion
进口信用证(Import Letter Of Credit, L/C) 被称为
“国际商业生命的血液”, 是国际业务结算诸品种中收
益较高的一种, 其在提高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比
重与结构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在进口开证业
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风险, 使之成为效益增长
点而不是风险爆发点, 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一、进口信用证风险的特点
( 一) 全程性
在进口开证业务中, 银行开立的每一笔信用证不
是反映在资产与负债科目, 而是表现在表外科目里,
尽管不动用银行的自有资产, 但从企业提交开证申请
到最终尾款结清的全过程中, 银行将一直承担第一付
款责任, 随时有可能出现信用证垫款的情况。那么经
营的这些表外业务就可能变为实质上的不良资产业
务。
( 二) 不确定性或多变性
由于国际政治与经济形势复杂多变, 同时国内企
业在生产经营中也面临着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企业
行为都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从而决定了在开证业务中
经营风险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
( 三) 风险的关联性
在进口信用证开立中, 一般只动用银行表外科
目, 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但这并不意味该项业务与
银行的资产、负债一点关系也没有。相反, 开证与银行
的资产和负债业务关系十分密切, 企业可能在开证后
同时申请相应的进口押汇或进口代付等业务。例如银
行为企业开立的买方远期信用证, 在一定条件下可能
转化成银行的资产或负债业务。一旦发生法律风险,
将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加大银行的经营风
险, 影响银行的经营成果, 形成全局性风险, 给银行造
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二、进口开证的风险分类
( 一) 外部风险
通常是由于国家政治形势、客户情况、政府经济
政策以及银行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而导致
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国家风险、汇率与利率风
险、意外事故风险等。
1.信用风险(Market Risks)。
信用风险(也称市场风险)是银行开立进口信用证
后所面临的主要风险。麦肯锡公司的研究表明, 以银
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置为参考, 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
风险暴露的60%。本文主要指开证申请人违约而导致
信用证到单时, 无法支付款项导致银行垫款不能收回
本息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主要包括:
第一, 进口商的信誉和资信情况将直接影响银行
所做出的付款承诺。一般地说, 银行在开证之前, 都会
要求客户落实保证金, 但随着业务竞争的加剧, 要求
客户每笔开证提供足额保证金显然是不现实的。越来
越多的客户要求减免保证金开证。而对于优质客户,银行也愿意提供授信为其开证。在这种情况下, 银行
所面临的风险也可能增大。
第二, 商品风险: 主要是指由于进口商品的质量
和市场供求状况引起的风险。一般地, 开证申请人如
发现货物在品质、性能等方面的缺陷, 或者商品有安
全问题, 无法通过商检、报关, 往往会因此要求银行拒
付, 而不是主动通过商务合同向出口商进行索赔。而
信用证的本质决定了银行处理的是单据, 与货物无
关, 只要单证一致, 银行就必须付款。另外, 对于有些
市场物资, 如石油、农产品、涤纶短纤等商品受国内外
市场供求、期货市场因素、季节因素等影响, 价格波幅
很大, 一旦市场价格波幅超出了开证申请人的预期承
受能力, 往往会使申请人货款回笼困难, 付汇资金无
法及时到位, 最终导致银行的垫付。
第三, 商务欺诈风险: 进口商往往利用信用证结
算银行“管单不管货”这一特点, 而且付汇无须提供进
口货物报关单, 通过与国外公司合谋, 签订假商务合
同、作假的货运单证等文件欺诈银行, 骗取银行资金。
第四, 资金挪用风险: 这是远期信开证的一大风
险。特别是发生在那些贸易公司代理开证业务中。代
理开证申请人往往会利用信用证承兑到付款之间的
时间差, 在被代理公司提前划入的付汇资金中做手
脚, 挪作他用, 一旦发生投资损失, 变现困难, 使付汇
资金到期无处着落, 而银行对于经过贴现和背书转让
后的善意持票人则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2.国家风险(Political Risks)。
主要指在国际贸易中, 由于进出口双方国家经
济、政治、社会环境的突然变化而对银行开证安全造
成影响的可能性。这主要是指由于国际政治、军事、经
济发生动荡引发的风险。如“9.11”事件后引发的石油
价格异常波动, 以及海湾战争引起的油价上升等“连
锁反应”等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
产生巨大影响, 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当然也不
可例外地会面临诸多风险。
3. 汇率和利率风险(Exchange & Interest Rate
Risks)。
主要指由于在进口开证结算全过程中, 由于国家
汇率与利率的调整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 二) 内部风险
这主要是由于银行内部经营管理不善, 或内部人
员和机构的主观行为而造成的风险。它涉及银行内部
机构、制度、规定、管理、技术、人员等各个方面, 如决
策的失误、工作的疏忽、管理的漏洞等都可能导致信
贷风险的产生。主要包括决策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
险。
1.决策风险(Decision- making Risks)。
由于对整体国际贸易局势或经济发展情况把握
出现失误, 导致银行在决策每笔进口信用证开立时,
可能会出现重大失误而导致垫款的可能性。在信用证
的内部风险中, 决策风险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2.操作风险(Operation Risks)。
主要是指因控制、系统及运营过程中的错误或疏
忽而可能引致潜在损失的风险。这里主要指在具体开
证操作中, 违反国际惯例、外管政策等引起纠纷而给
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例如具体经办人员可能不了
解进口商品是否属于许可证商品、特许商品、国家限
制进口商品等。
3.道德风险(Moral Hazards)。
在道德风险的定义中, 指代理人享有自己行为的
收益而将成本转嫁给别人, 从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可能
性。这里主要指信用证整体操作流程中, 操作与经办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为自己谋求私利而给银行带来损
失的可能性。
三、规避进口开证风险采取的策略
( 一) 外部的综合风险控制
1.对系统性风险的控制。
建立和完善信贷风险的预警监控机制。银行经办
机构应在对宏观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市场供求
关系以及客户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建立行业、区
域、品种、集团客户风险分析的基础档案, 并通过与各
部门、各行业、各媒体业建立的信息交流渠道, 形成定
期对一些行业或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确定高风险贸易
融资范围的风险预警机制。
2.提高对国家风险、汇率与利率风险的控制。
国家风险一旦发生, 一般情况下无法控制, 这就
需要事前做好必要的准备。银行的经办人员应该及时
了解国内外时政、经济情况, 提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
的能力。作为开证银行应全面了解世界各地的政治经
济情况, 各国的经济实力状况, 国内的政治经济趋势,
预测有关经济的走势, 预测有关国家所要采取的影响
经济的措施, 并能较为客观地预测国际、国内汇率的
走势, 熟悉整个经济环境。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中煤财产保...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险...
泰康e生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亮点: 长期保障型 终身保险 高额重疾 自选保额 泰康e生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泰康e生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适合人群:需要终身大病保障的中青年、婴幼儿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