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旷工离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吗,而且我还...

我是旷工离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吗,而且我还有四个月合同就到期了,都是要什么证明,我不是南京本地人
齐晗希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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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23最佳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没有提到关于这个方面的细节问题
能不能领取应该是你旷工的天数没有达到公司要辞退你的标准,一般来说是15天属于严重违规,你们公司的规定有没有无故旷工5天,公司可以予以辞退的制度??
其实最根本的问题还是上述第二条你是辞职还是被辞退,辞职没得领,辞退就可以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30 黄相森 客户经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2021-12-23 18:29 龚崇栋 客户经理

    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如果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 3、所以你应当与单位协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时,不要把原因归于个人,这对单位不会有什么损失,你也就可以领取了。
  • 2021-12-23 18:21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2021-12-23 18:13 黄皖生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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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23 17:56 辛国爱 客户经理

    旷工自离是属于本人意愿离职,不属于失业范畴,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 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失业金管理的很松,你要是能开到单位非本人意愿的离职证明和失业登记证,那失业金肯定是没问题的
  • 2021-12-23 17:50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可以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依法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社保、档案转移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劳动者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了,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2021-12-23 17:41 齐春敏 客户经理

    正常离职是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障金的。我们要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失业保险建立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迫不得已被动失业的人一个过渡期,保证其基本的收入以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给人以工作不开心就可以不干了的底气,那是需要自己通过合理的储蓄理财来实现的。

    所以,《中华人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要领取失业保障金,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以上规定就可以看出,失业保险绝不会鼓励我们逃避劳动的义务,而是给我们在勤恳劳动之余,以防万一被动失业提供一份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事实上,保险法的其它规定也进一步明确了失业保险的这一功能。比如说,领取失业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又比如,在领取失业保障金期间,必须积极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一旦有用人单位愿意提供工作岗位,不得找借口随意拒绝,否则,都有可能失去领取失业保障金的资格。

    因此,如果还没有离职,想要离职靠领取失业金来度日,那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是行不通的,法律从一开始就没有留下这个空子。

    如果是已经主动离职,暂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也不用再指望失业保障金这个收入,而是要尽量努力找寻新的工作,也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等帮助人们就业的相关单位帮助,虽然不能领取失业保障金,但如果有合适的岗位能够促进居民就业,相关部门还是会主动提供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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