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用完自付超10后怎么报销

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自付超10后,是否可能用共济基金,个人按就诊医院级别不同,可能报回部分费用?是由就诊医院直接在收费时报,还是自费用拿收费清单到有关部门审核报销?
连东英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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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3最佳答案

分析如下:

是否报销是看你费用是否超过起付线,与是否花光卡里钱没关系。住院费用有起付线,起付线内费用不报销,用医保卡里钱或者医保卡里钱用光就自己付现金,超过起付线后,开始按比例报销。报销后需要自付部分用医保卡里钱或者现金。起付线、报销比例咨询参保地社保局,属于各地规定,比如你当地起付线1000,住院花1500,1000以内就刷医保卡里钱或者付现金,超出的500就按比例报销。

扩展资料

医保甲类报销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甲类药品目录和乙类药品目录两部分组成。

2、甲类药品100%按照报销比例报销。

例:某统筹地区一职工发生住院医疗费20000元,其中药品费用7000元,分别是甲类药品5000元,乙类药品1000元,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则该职工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 非《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全部自付;

(2) 乙类药品费用1000元,由该职工首先自付20%,即200元;

(3) 甲类药品费用5000元和乙类药品费用的80%(即800元),共5800元与其他应纳

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费用报销规定予以支付。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25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不可以。
    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
    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 2021-12-23 18:20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可以的,医保个人账户支出算个人自负,商业保险应予报销
  • 2021-12-23 18:05 辛国爱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

    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职工制发IC卡,IC卡记录个人账户的收入与支出情况。可以从个人账户支付的费用包括:

    (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

    (二)定点药店购药费;

    (三)“120”院前急救费;

    (四)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五)住院医疗费按规定由参保人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第十五条规定:个人账户基金归参保职工个人所有。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实行即时支付方法,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购药费)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个人现金垫付,不能从下年度个人账户中支付。

    根据以上规定,持有医保卡的参保职工,门诊费用应由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时由现金支付,没有门诊金额累计超过1200元可以享受60%比例报销的说法。

    个人账户适用范围仅限于: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除用于支付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外,还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

    (二)除本人使用外,经本人同意后,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使用帐户资金。

    扩展资料

    医保卡,是含有芯片的功能卡,用于就医或药店消费时身份确认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用。例如(武汉市的医保卡初始密码1234)。医保病历,病历的一种,可以通用于同一城市的所有医保定点医院,用于记录医保就医情况。

    能否报销社保的医疗保险?

    所谓医保住院报销——不是你垫付现金以后凭票据报销,而是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时,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统筹支付部分。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8:00 粱俊芳 客户经理

    医保个人账户必须用完后才能享受报销吗?
    是这样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医保卡体现,而这个卡是用于平时在药店的购药,门诊的医疗报销等,在此同时也是可以享受医疗相关报销的,只是必须住院才可以的。
  • 2021-12-23 17:53 齐敬磊 客户经理

    2017年医保新政策1:2017年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
    人社部13日下午就中国政府获国际社会保障协会“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召开新闻吹风会。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13日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医保新政策2:异地就医已经取得两个重大突破
    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说,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
    上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
    2017年医保新政策3:2017年底实现合规人员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
    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异地就医费用的直接结算,人社部也给出了答案:
    2016年基本实现全国联网,这是一个关键词。
    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这里面一个关键词是“启动”。另外是跨省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员。
    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不是说2016年底就能完成,是2016年底启动,2017年能够解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医保新政策4: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
    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7年医保新政策5:2017医保报销
    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6.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二、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
    1)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2)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
    3)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
    3.年度报销封顶线:30万。
    三、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四、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年限
    恶性肿瘤的首次确诊或复发之日起最多两年,其中恶性肿瘤中草药治疗可享受5年。
    对比往年,2017年大病医保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呢?其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降低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2万元降低到1.8万元。
    2.提高报销比例:其中参加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参加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55%。
    3.超限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90%报销;居民医保参保人,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8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70%报销。
    4.大额补贴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按75%报销;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按60%报销;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按50%报销。
    5.儿童免费接种疫苗:满4周岁儿童免费接种第二剂次水痘疫苗。
    2017年医保新政策相关问答
    一、医保卡账户里的钱怎么用
    大家都知道,职工医保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二者分别怎么使用呢?
    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二、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
    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的,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帐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
    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即,报销金额=自负部分×50%
    三、医保卡报销比例
    人社部今年7月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我国要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四、医保卡的新用途
    1、可当身份证使用
    2015年10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社保卡纳入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范围。凡伪造、变造、买卖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凡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部分省市可用于健身
    今年下半年,山东、重庆、江苏部分省市,职工本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健身场馆开展健身活动。但不得用于购买食品、衣物、健身器械或套取现金等。
    五、使用医保卡需注意
    1、禁止套现
    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2、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
    今年下半年起,部分省市,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3、以下情况医保不予支付
    在非定点医疗结构就诊或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急诊除外);
    因本人打架斗殴、吸毒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
    因酗酒、自杀、自残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以及根据国家或当地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情况。
    六、怎么查询医保卡余额
    参保人员可拨打12333社保咨询电话或通过中行储蓄所、市区定点医院、药店等方式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情况。

    扩展阅读:

  • 2021-12-23 17:33 齐智富 客户经理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目前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共负段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支付,目前的支付标准为:在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5%,

    医保基金支付75%;在社区医院门诊就医在职人员个人承担14%,退休人员个人承担8%,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6%、92%;在其他医院门诊就医个人承担20%,医保基金支付80%。

    医保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门诊医疗费用实行三段式结算方式,即账户段、自负段和共负段。

    在每个职工医保年度(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内,个人门诊就医先使用医保卡里的当年个人账户(即账户段)。

    当年个人账户用完后进入自负段,根据年龄的不同,自负段分别为45周岁以下为900元;45周岁(含)至退休为600元;退休以后为300元。

    在自负段内个人门诊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要由个人按上述金额自负,但每次就医时仍要刷医保卡进行累计计算。

    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扩展资料:

    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

    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7:21 黄盛沛 客户经理

    不可以。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年度内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须凭门诊病历(病历内有病史、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项记载)、检查报告单、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收费收据和本人的职工社会保险证等,

    于每年的7月1日后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核准报销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扣减自付额后才能按规定比例报销。报销的医疗费用起止时间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

    扩展资料:

    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

    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二、职工医保报销

    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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