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之后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之后住房公积金单位补缴部分没有补怎么办
黄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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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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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3最佳答案
【法律分析】
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单位补缴说明及相关材料
(1)按月补缴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不满6个月(含6个月)或按月补缴时间距今超过6个月的,提供单位补缴说明一份(包含以下内容:单位全称,单位登记号,补缴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补缴原因,补缴起止时间,补缴基数,补缴金额)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按月补缴6个月以上或差额补缴的,除需提供补缴说明(内容同前)外,还需提供职工补缴期间工资原始凭证或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补缴的程序支票补缴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如单位已开通网上业务,请与补缴前在网上进行补缴申报,无需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托收补缴托收单位请于托收日前3个工作日在网上进行补缴清册确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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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12 龚峰景 客户经理
公积金应该是可以补缴的,但是会有一定的滞纳金,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
2021-12-23 18:04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支持。本身这种以开办新公司的名义逃避社会保险、公积金的行为就是和法律相违背的,至于老板的托辞:有相关强制交纳的文件才给补,更是没有法律依据。
我不知道您所提出的公积金是哪些,公积金不是国家强制必须缴纳的费用范围.在单位经营情况好时,单位可以缴纳.这是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定的.如果是四项保险的话,那一定要到仲裁机构举报它.我知道现在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还在国家机器(军队\警察.....)都有住房公积金.如果法定公积金单位单位要用来弥补亏损和转增资产或是建筑福利设施(如浴室\住房等),不一定给某个职工.一定要弄清自己要争取的是什么利益. 从您讲述的情况看,要补缴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原因有两点:
一、公积金在很多省市都不是国家强制性缴纳的,不象养老保险那样,如果单位不缴,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的缴纳没有强制性。要补缴只有说服单位领导,从法律角度比较难说,除非劳动合同上写清楚了要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您原来的劳动关系对象——老公司已经撤消了。你现在与新公司发生了劳动关系,按照一般的法律解释,一家公司只能在它拿到营业执照并聘用员工后才能够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从以上两条看,通过正常的法律手段要补办住房公积金是非常困难的。如果您能从其他方面说服老板给你一定的补偿,要看您的说服力和您对公司重要程度了。
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有以下建议:
1、到大一些的公司或规范的公司工作,这些公司都会为员工缴纳的;
2、在到公司上班前可以和公司谈好这方面的福利待遇,如果对一些小公司不放心,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的待遇条款中写上去,这样万一公司不交就可以按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补交了。况且在许多地市的公积金中心,补交公积金一定要规范的劳动合同。 -
2021-12-23 17:59 连保军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有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如果单位没有履行上述义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就受到了侵害。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直接向缴存单位提出,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时应同时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证据资料,公积金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为职工处理。 -
2021-12-23 17:32 齐景国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离职的单位要补但是没有补上,现在不能要求退全部,可以要求补交。
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单位办理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一楼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第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
2021-12-23 17:20 齐春敏 客户经理
可以主张补缴。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
2021-12-23 17:06 齐方洲 客户经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后,离开本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重新工作公积金可以转移,医疗保险等需要转移。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转移流程: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社保转移流程:
同城转移社保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异地转移社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2021-12-23 16:49 连丽芳 客户经理
不过是事业单位、公务员,还是其他公司,你辞职后,住房公积金是不可能继续缴纳的,除非你找个公司代理一下,由其他公司代理缴纳。不然辞职后,你就只能拿着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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