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业务员被投诉会有什么后果
齐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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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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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19最佳答案
1、如果您买过保险,如果您遭遇“理赔难”、“销售误导”、“电话骚扰”等等维权问题,从现在开始,不必空抱怨几句,然后去和公司吵架了,因为中国保监会开通了国内金融监管部门的第除了保监会的投诉电话中心,全国14个省的保监局也同步开通了12378专线,接受当地保险消费者电话投诉。其余未开通地区保险消费者拨打投诉电话后,相关诉求会在当天被转至其所属地保监局。”电话中心临时负责人告诉记者,消费者拨打12378,只需支付当地话费,长途话费一律由保监会支付。此外,为跟踪地方保监局对消费投诉的处理情况,除将投诉电话内容输入电脑系统,中心还将语音记录保留一个月。一个全国统一投诉维权电话“12378”。
2、如果您买过保险,如果您遭遇“理赔难”、“销售误导”、“电话骚扰”等等维权问题,从现在开始,不必空抱怨几句,然后去和公司吵架了,因为中国保监会开通了国内金融监管部门的第一个全国统一投诉维权电话“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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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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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8 黄盛沛 客户经理
个人的话,客户投诉到银保监会,一般来说看情况严重程度,还有情况是否属实。
不怎么严重的情况,一般不会太大问题,但是也会通知公司处理
比较严重的情况,可能就得走法律途径。 -
2021-12-23 17:52 黄睿多 客户经理
你怎么搞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啊?你是消费者,你是老大懂么。无耻销售投诉他就是了,你也不用管有没有用,肯定有用 -
2021-12-23 17:32 龚峰毅 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都是由保监会统一监管的。
010-66071530
请参考以下保监会文件《中国保监会信访投诉须知》
一、请认真填写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和回复处理意见。
二、您应当客观真实的提出信访事项,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信访事项应当有被信访人、投诉事实及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不受理漫无目的信访投诉。
四、为使您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能够得到及时解决,请您遵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规定,向该信访事项的主管单位提出。
五、下列信访事项,请您向中国保监会提出:
(一)对保险业发展改革和保险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
(二)对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的;
(三)反映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违反保险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对全国性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中国保监会处理的。
六、下列信访事项,请您向被信访人所在地的保监局提出:
(一)对保监局负责人以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的;
(二)反映当地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违反保险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反映当地保险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险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反映当地擅自设立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社会团体,或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和保险中介业务的;
(五)对当地保险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异议,或者反映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保监局处理的。
七、下列信访事项,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不予受理,请您向被信访人的上一级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提出:
(一)反映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保险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但不涉及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
(二)保险合同纠纷(包括理赔纠纷)、投保纠纷、营销和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因保险经营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的;
(三)反映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与其员工或者营销员的劳动合同纠纷、代理合同纠纷以及其他内部管理问题的;
(四)对保险产品的解释事项以及对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经营状况的咨询。
八、下列信访事项,中国保监会及各地保监局不予受理:
(一)社会保险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由其他单位处理的;
(二)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有关国家机关已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出最终处理决定的。
九、反映中国保监会系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事项,请点击廉政举报栏提出。
十、中国保监会投诉电话是:010-66071530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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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9 米增强 客户经理
对保险公司破产倒闭这个问题,阿宝叔开门见山说三个点:
1.保险公司设立门槛高,运营监管严格,安全系数高
2.保险公司破产也是可能的
3.即便破产,我们的保单也基本不受影响 一
保险公司破产?难!
有人来问保险公司破产的问题,我一般都会先抬出一个事实:中国大陆自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的记录。
为什么?因为保险公司的设立、运营、破产退出,后面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机制。
先说设立。
《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大白话:成立一家保险公司,股东得够牛逼,得有信誉靠得住,然后要够有钱。
看一下中国现有的保险公司。像中国平安、中国人保、泰康,实力雄厚,背景能深到马里亚纳海沟去。
再看这几年新设立的复星联合、众安保险这样,相对而言的,“小”保险公司,人家背靠的大佬,照样让人咋舌。
复星联合背后有复星集团和郭广昌。众安保险后面是“三马”,阿里马云,腾讯马化腾,中国平安马明哲。拉出来都是大佬啊!
总之,想到保险行业分蛋糕,入场券真不是谁都能拿到的。
再看运营监管。
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样面临着严格监管。
1.钱不能乱花——资金运用监管
我们上交的保险费,是一笔巨大的现金流,保险公司可以拿这笔钱去投资,以获取收益。但这笔钱不能乱用,须“稳”字当头。
《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明确限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形式:
像3月份爆雷的某P2P公司,给老板自己买辆飞机,在保险公司这样的骚操作不能玩。
2.保险公司要保证有足够的钱赔——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指的是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资产要大于负债。
按照2016年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每季度公布《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必须大于100%。
如果达不到,银保监会就会对保险公司做出种种限制:暂停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占用资本金过大的产品等。
更严重的,保险监管单位可以直接接管。
3.风险太大的业务得找再保险公司分担——再保险机制监管
再保险,通俗地讲,就是给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险公司后面还有保险公司。
《保险法》对保险公司再保险是这样规定的:
保险公司有了个业务,不是想上就能上。风险大了,就得找其他保险公司来共担,也就是办理再保险。
这其实就是一种风险共担,把风险分散的措施。
二
保险公司有没有可能破产倒闭?
准入不易,经营管制严格。这两点决定了保险公司的安全系数是较高的,沦落到要破产的可能性极小。
但要是有人告诉你保险公司不会破产,那他要么是无知,要么是忽悠。
看《保险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做的太差,资不抵债,该破产时还是会破产。
在国外,保险公司破产早就不稀奇。
点击查看大图
美国每年都有保险公司倒闭,1991年最惨,一年破产51家。
点击查看大图
日本在上世纪末新世纪初,曾有过一段的破产风潮,一批成立七八十年的老牌保险公司都未能幸免。
各国对保险行业都有严格的监管措施,但奈何天有不测风云。
举个栗子:造成3000多人死亡和失踪的911事件,事后统计,保险公司赔偿了196亿美元。作为一家企业,保险遇到这种难以应付的巨额损失,不破产也得破产。
三
保险公司真要破产了,我的保单怎么办?
保险公司还是可能破产的。那有些朋友就紧张了:我们的保单怎么办?会有多大的损失?
其实不用紧张,真的面临破产,可能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国家出手,用保险保障基金救助保险公司
保险保障基金的设立,依据的是《保险法》第一百条。
根据媒体报道,截止2018年9月30日。这只保险保障基金的规模,已达1252亿。
这么一大笔钱,有两个明确的用处:一是救济投保人、被保险人;二是救济保险公司。
救助用户的案例暂时还没有出现过,但它非常重要,我们在下文还会提及。救助保险公司的情况,则已经有过3次。
一是接管新华人寿。2006年,新华人寿被爆出董事长挪用公司巨额资金,一时陷入风雨飘摇。2007年,当时保险保障基金先后购买新华人寿股权,成为了第一大股东。2009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将股权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这笔交易中保险保障基金盈利12.5亿元。新华人寿保险在这之后起死回生,2011年在A股和港股同步上市。
二是2011年控股中华联合保险公司。2007年,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巨额亏损64亿元,偿付能力严重不足。2009年,保监会开始介入,2011年持股达到57.43%,到2012年已经持股91.49%。2016年,保监会批复同意保险保障基金将股份转让给辽宁成大、中国中车、富邦人寿保险等公司。在此次交易中,保险保障基金盈利84亿元。中华联合重获新生。现已成为偿付能力最好的保险公司之一。
三是接管安邦保险。2017年,安邦保险公司董事长吴小晖涉嫌经济犯罪被带走调查,保险保障基金最终介入接管。根据今年2月媒体的报道,安邦集团的保管期限将延长一年,持续到2020年2月22日。
这种国家出手救助保险公司的情况,保险公司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换了大股东,保险公司还是那家保险公司,我们的保单效力也不受影响。
2.破产后其他公司接盘,保单发生转移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这条法规其实涉及两种情况。
一是其他愿意来接盘,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把这家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和责任准备金都接收过去,保单转移到重组后的新公司。
二是实在太惨,根本没其他保险公司来接盘的,则由政府(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某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强制性接手,保单转移到新公司。
同时,如果发生上面的两种情况,保险保障基金又会来出手了: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这个条款的意思是:承接了一堆烂债的新公司,这只基金会给它补偿,补偿额度即以上面的90%、80%为限。
有了保险保障基金的帮助,承接了破产保险公司合同的公司,就不会受拖累,影响经营。
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们的人寿保险合同只是直接发生了转让。只要是保险合同规定的,不管到了哪家公司,都不会更改。
Ps:虽然保单在转移之后效力不变,但是有些合同的投资收益还是会有变化,比如分红型的分红,本身就是波动的,它来自于保险公司自身的收益分配。这家保险公司都破产了,自然谈不上分红。
四
小结
写到这里,阿宝叔可以直接说结论了:
保险公司不仅很难破产,概率太低,而且即便太作死破产了,我们的保单也基本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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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5 米塞林 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笑里藏刀
最近看到了网上很多有关保险的文章,我来向 大家解释一下保险行业的现状,细读之后您将终生受益非浅。
保险的业务员保守估计80%是在诈骗客户。这里包括有意和无意的。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超高淘汰率,是对客户极不负责任行为。
例如:有人事后发现被某保险业务员骗了,向该保险公司投诉,此时该业务员已离开了公司。这时连投诉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业务员在保险公司只呆一个月的大有人在,呆两年的不到7%,呆五年不到2%。
目前,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在出错时有一句统一的口径“现在中国的保险业还没有规范,我们都还在学习”来为自己开脱。我们不妨要问一下:“你们在学习,客户就该为你们缴学费吗?”这种强盗逻辑苟延残喘地已成所有保险公司不成文规定。十年前是这句话,今天还是一字不改。 -
2021-12-23 16:48 齐昆明 客户经理
业务员被投诉,会有公司内部的人了解是什么情况,一般会处理。
如果事情较大,可以投诉到当地保监局或者行业协会,他们就发到保险公司,让他们自查并作出处理措施。
小问题就算了吧,大问题就上法院。投诉的作用不太大,浪费时间。 -
2021-12-23 16:35 赵骆伟 客户经理
看投诉什么问题,还有就是你交多少保费。举个亲身例子: 我六月签了一个一百万保费的产品,可是客户八月突然说要退保……如果她退了基本上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进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了。
那个业务员怎么得罪您了,如果是欺瞒 骗取 等,我建议您直接去法院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直接让他赔偿所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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