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的残疾军人做生意免税吗

退休的残疾军人做生意免税吗
齐新玉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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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5最佳答案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8 龚子龙 客户经理

    是的!政府对残疾人创业有优待的!
  • 2021-12-23 17:52 齐晓彤 客户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个人所得税: 1、二等乙级以上(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分为三个等级: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2000元的,减征比例为100%;超过2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50%;超过10000元的部分,减征比例为0。 2、二等乙级以下(不含二等乙级)的转业、复员、退伍的革命伤残军人,其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按上条规定的50%计算。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员的所得税经批准可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仅限于劳动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所得等)。
  • 2021-12-23 17:32 黄皖疆 客户经理

    从2008年9月1日起,国家取消工商管理费。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申请减免税报告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1、增值税由国税征收,其他各税由地税征收。 2、从事办公用品销售的,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畴,目前,国家对于商品销售的增值税没有过多减免税政策。增值税按照销售额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由国税征收。 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额分别依照7%的税率和3%费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4、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五条的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有起征点的规定,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 元;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绝大多数省份对增值税起征点规定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内,不征税。超过5000元全额征税。如果你的(销售额)每月不超过5000元,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时,你必须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税务机关才有可能按照核定程序核定将你的定额核定为未达起征点。对未达起征点的定期定额户,税务机关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给你。如果税务机关没有下达《未达起征点通知书》的话,哪怕你确实未达到5000元,也得按税务机关《核定定额通知书》的内容缴纳税款。值得提醒的是:借别人证件是不太可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谢谢,望采纳。
  • 2021-12-23 17:19 龚小花 客户经理

    伤残军人经商纳税方面的政策优惠
    没有专门的残疾军人免税政策,只有单独的残疾人或退役军人的相应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两种优惠政策的,只能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不可两项同时享受。
    一、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暂行条件》第八条第二款: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六款: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二、退役(转业)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一、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二、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三、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a、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b、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c、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d、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5]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城镇退役士兵按照新办的服务型企业的规定享受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可能会出台一些促进残疾人、复原军人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可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
    你可以参加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了解具体政策和相关残疾军人的优惠信息,以及与战友沟通。
  • 2021-12-23 17:09 龙安隆 客户经理

    目前为止,国家没有相关的减免税 国税对伤残军人和下岗工人只减免税务登记证的20块钱工本费。
    要是你经营的面积、规模不大。是可以申请“未达起征点”,这个就意味着不用交税。但是这个要视每个省份的情况而言。主要看你每个月的销售收入。
  • 2021-12-23 16:47 齐晓娇 客户经理

    只要办理真正军人残疾证,本人创办企业公司,并且领取税务登记证,按政策是可以免税的。
  • 2021-12-23 16:35 龚崇栋 客户经理

    伤残军人,做生意,首先你需要的是说清楚做的什么生意,哪一类的。例如说: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内容、雇工人员,等等情况。
    就目前你这一句话来讲,我只能说,你可以到地税部门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最起码了)
    不知道你是不是现役军人。如果你有伤残证,那么你到民政部门开具有关减免税申请的证明资料。
    开具好了此类证明后,你可以到国、地税申请你所能享受到的应享减免权利。不过你要办好了营业执照后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并且有税务部门做好了纳税辅导和纳税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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