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符胜忠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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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2最佳答案

不违法,但算违反总公司规定,首先分公司负责人就是分公司的直接负责人,使用分公司公章签订借款合同在法律角度上他是有权限的,但是可以根据公司规定起诉分公司负责人非公务人员渎职罪,来挽回一些损失,但前提是总公司要证明分公司违反了公司规定(这个公司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且要证明这个公司规定分公司负责是知晓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58 米增奇 客户经理

    内容来自用户:志岗

    分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法律效力及总公司如何避免风险
    引言:目前,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的委托,指派笔者代理李某诉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案件看似简单又似不简单,一般情况下,在律师与法官眼里,被告环境公司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性,原因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随着案件审理程序的进展,此案件开始显得扑朔迷离。无论案件审判结果如何,此案一波三折的过程及笔者所在的律师团队采取的解决方案值得公司高管借鉴与思考。笔者希望借此案件给即将设立分公司或者已经设立了分公司但相应的管理措施与法律知识没有跟上的总公司提供一些帮助。 案情: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为挂靠形式的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张某与总公司签订有挂靠合同,挂靠合同约定河北分公司不能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张某同时是河北另外一家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的股东兼法人。河北分公司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在当地工商局注册,有营业执照与公章。2007年3月,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在没有得到环境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与李某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借款协议。200万元先是打到张某为法人的污水处理公司帐上,几天后该款通过污水处理公司转到分公司帐上,而后据说,此款项中
  • 2021-12-23 17:52 黄百煜 客户经理

    案件看似简单又似不简单,一般情况下,在律师与法官眼里,被告环境公司几乎没有胜诉的可能性,原因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随着案件审理程序的进展,此案件开始显得扑朔迷离。无论案件审判结果如何,此案一波三折的过程及笔者所在的律师团队采取的解决方案值得公司高管借鉴与思考。笔者希望借此案件给即将设立分公司或者已经设立了分公司但相应的管理措施与法律知识没有跟上的总公司提供一些帮助。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私刻公章用于合同的,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属诈骗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案情分析,笔者认为环境公司河北分公司负责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笔者先后向环境公司与朝阳法院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建议环境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建议法院中止这个民事案件的审理并转请有关刑侦部门。
    总公司的风险之二: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利用分公司进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之规定,总公司就会因此受牵连而被判处罚金。
    第一个问题中,我们分析了分公司负责人签字但用的是私刻的公章,而分公司负责人并没有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其签订的借款协议有效,总公司要承担民事责任。若分公司负责人诈骗罪罪名成立,分公司负责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了分公司主体,隐瞒了事实真相,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那么其签订的借款协议对总公司无效,总公司不再承担民事责任。而由分公司负责人个人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若分公司负责人诈骗罪不成立,他的行为是挪用资金罪或者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罪,那么总公司依然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双方恶意串通,损坏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分公司负责人与贷方恶意串通签订了借款协议,此借款协议无效,总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语:我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规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由此规定可得,分公司就好比公司的一个办公室,对外是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而通常情况下,分公司又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那么,怎样防范分公司带给公司的经营风险呢?首先,要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议事规则(管理体制),这体现在公司章程中,比如:分公司的某些经营活动必须经公司同意才能进行。其次,要把制定好的议事规则落到实处,不能有监无管。比如公章的管理。公章代表一个公司的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因公章管理不慎而导致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例时有发生。第三,严格规定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并纳入议事规则。能够做到这三点,分公司即使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也能得到公司的有效监管,能够有效避免分公司带给公司的经营风险。
  • 2021-12-23 17:19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分公司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一般将被认定有效,因为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总公司实际承担。
    以个人的经验来看,无论总公司对分公司在对外借款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定,均属于内部行为,不得以此来对抗善意的第三方。
  • 2021-12-23 17:08 米增建 客户经理

    分公司签合同的有效。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作为合同的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2021-12-23 17:05 齐新永 客户经理

    签订公司分公司的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因为他分公司也有一个公司法人,他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2021-12-23 16:47 齐智国 客户经理

    签订公司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签订公司分公司的合同,那当然是有效的了,因为公司和分公司是连带的
  • 2021-12-23 16:31 窦连波 客户经理

    分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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