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以现金支付给职工因公负伤的赔偿费如何会...

企业以现金支付给职工因公负伤的赔偿费如何会计分录
赵风茹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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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5最佳答案

具体入账方式
据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一、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二、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入账和出账是每个公司财务必须做的事情,这样公司账务清楚,不会进行逃税、漏税。这也是每个企业的一定的义务,如果工伤赔偿的话一般是由保险公司打入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统一将相关赔偿赔偿到个人手上,所以保险公司的入账我们一般会计入到非营业收入账内。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8 管火金 客户经理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要上市公司记到管理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记到应付职工薪酬
    不计入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看是否缴纳社保,具体分录如下
    1.缴纳社保:
    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2.未交社保: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 2021-12-23 18:03 龚崇权 客户经理

    一、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一次性补偿等支出,扣除工伤保险赔偿后,由企业承担的,属于医疗类费用支出在医疗统筹以外支付的部分,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二、发生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应取得伤残职工的伤残证明、调解或判决资料、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企业职工因公伤残而发生的补偿金相关证据。

    1、发生工伤事故,对职工进行赔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承担部分或个人承担部分) 
    贷:库存现金

    2、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承担部分)

    拓展资料:

    第一、关于税前列支的项目,目前国家的规定太过于笼统,其中有一项就是社保费,通常我们理解的社保费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但我认为由于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的支出,均因列入社保费支出,具体的建议你与税务机关作进一步的沟通。
    第二、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应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要解除劳动关系,则须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都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费用;如支付其他费用,建议列入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总额的14%以内的福利费可以在税前列支。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52 黄瞩信 客户经理

    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在的企业是有预提的或是有企业单位参加的保险可以从预提或保险理陪中处理,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列营业外支出。

    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伤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扩展资料: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7:37 齐显峰 客户经理

    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五至十级的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6条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时给予的补偿,应计入当期费用。

    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需要注意的是: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 根据《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第1条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2条规定,工伤保险费用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计入存货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从 2005年7月1日起,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和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下同)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企业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0个月计发。

    2、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按本人死亡时上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或退职生活费数额的7个月计发。  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其按规定享受的 1-2个月生活补贴的月平均数,也一并作为计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数。

  • 2021-12-23 16:57 龚峻松 客户经理

    一、会计分录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 2021-12-23 16:41 赵风萍 客户经理

    企业赔给职工的工伤赔偿款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会计科目。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这是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或者向职工提供企业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分清会计科目才好入账,学会计可以到恒企教育,恒企教育集团是一家以实战型会计人才培训为核心,集财务研究、财务课程开发、财务管理咨询、财务书刊编撰、财务应用知识推广为一体的集团化教育机构。

  • 2021-12-23 16:12 齐新海 客户经理

    保险公司支付限额内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公司又支付了大额的治疗费、医药费、生活费等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科目,赔偿费用等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收到保险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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