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残保金工资总额包含社保和福利费吗?
齐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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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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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8最佳答案
1、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上年在册职工总人数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职工福利费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相差300倍
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企业职工福利费与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是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
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相差近300倍。
通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相对于工资薪酬,职工福利只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
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避免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会劳动力真实成本和市场价格(即工资)。
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企业仍承担大量集体福利职能的,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
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应当结合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福利费开支有五方面调整
通知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以前的财务规定进行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
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比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过去未明确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通知》印发后,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作为“各种津贴和补贴”,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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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8:03 齐显尼 客户经理
1、个人方面
社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是计算进你的个人收入之内,只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用于税前扣除而已
2、单位方面
公司承担的公司缴费部分不计入工资总额,而应计入人工成本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
第三章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
2021-12-23 17:51 赵颖辉 客户经理
【解答】会计处理: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因此会计上应当作为工资总额核算。
税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二、关于工资薪金总额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即税法上规定社保费和公积金既不属于工资薪金总额(不作为计算福利费限额的依据),也不属于福利费范围,而是直接在所得税前按实列支的。 -
2021-12-23 17:36 齐晓娇 客户经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是指 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
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收取的专用资金,也就是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都应该安排一定的残疾人在自己单位就业。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足社保。
扩展资料:
如果没有达到规定人数,那么这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未交纳或迟交,按日加收5‰滞纳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停止办理一应地税相关业务。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上年度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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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5 辛培勇 客户经理
2018年残疾人就业申报与残保金缴费申报时间分别是8月1日-9月15日和8月1日-9月30日北京市企业申报残疾人就业地点为税务所在地残联
北京:当年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2021-12-23 16:57 黄盛林 客户经理
包含个税,企业缴纳的残保金是以企业的工资总额计算的,而个税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扩展资料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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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0 黄盛波 客户经理
不包含公司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
2021-12-23 16:11 龙宇飞 客户经理
包含个税,企业缴纳的残保金是以企业的工资总额计算的,而个税是工资总额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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