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乡镇干部退休去世后,遗孀有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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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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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18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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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2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如果去世前没有领够15年可以领满15年 -
2021-12-23 17:31 黄益民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能领取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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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8 赵飞虹 客户经理
各省的标准的确不统一.
首先老同志去世后,家人可以获取两项费用,一个是丧葬费(1000-3000元,各省市执行标准不一),一项是一次性抚恤金(即老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休费的二十个月的标准),这两项是全国统一都有的.
其次,如果遗孀是退休或离休人员的话,作为遗孀的补贴是没有的.但如果遗孀是退休且退休金很低的话,一些省份会有一些补贴的.
第三,如果遗孀是无工作的,也就是没有固定收入的话,各省都有补贴的,但标准不一,主要有三项,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各省都有,标准不一),同等享受老同志生前的取暖补贴,医药费补助(据了解个别省份有这项).
大致,应该很全了.对了,具体标准可以问问民政部门和人事部门,最直接的是问老同志生前单位的老干部处. -
2021-12-23 17:04 龚宇辉 客户经理
离休干部去世遗孀的医疗费用该享受一般干部待遇 -
2021-12-23 16:43 黄益溢 客户经理
国家正式职工(包括企事业职工,公务员)退休后死亡,发给丧葬费,有供养人口的,可以发给一次性救济费,至于遗孀的日后生活补助费用,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发给,不发给工资 -
2021-12-23 16:22 米增强 客户经理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政干[2012]317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离休干部无固定工资收入遗孀的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离休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级别,下同)以下的每人每月1300元,师职1400元,军职1500元。
已故离休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600元。
离休干部遗孀有固定工资收入,其收入总额低于上述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
离休干部遗属中,未满16岁或已满16岁仍在校读书或因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和经批准投靠离休干部生活的无固定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其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扩展资料:
军队退休干部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的条件:《军人抚恤优待条件》第十五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04]政干字第286号规定:军队退休士官(含退休志愿兵)及随军家属、遗属的医疗和生活补助,参照军队退休干部随军家属、遗属的办法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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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22 齐斯琴 客户经理
1、离退休老干部去世后,遗孀及子女应得到一次性抚恤金,遗孀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还可以按月得到抚恤金。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是否是病故而不同: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非病故,即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3、遗孀的月抚金标准,由各地制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但一般为死者生前基本工资或者基本离退休费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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