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知道怎么领取珠海失业保险金
边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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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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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8最佳答案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办理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1. 办理事项
失业保险金(以及求职补贴)申领
2. 受理条件
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
4. 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创业证》(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
4.本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珠海市农商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
5. 办理程序
1.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2.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
3.核定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核定结果,无需本人签收;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签收结果。
6. 办理时间
1、符合申领条件的定期待遇将从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划入申请人银行账户(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一并发放)。
2、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告知书,未签收的自短信送达30日内,归档保存。
7. 注意事项
1.核准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每月应至少办理一次求职登记。
2.在广东省其他地区有参加失业保险且未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
3.2014年7月前有中断缴费的,其中断前的缴费年限符合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申领条件的,按原规定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8. 相关文件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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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39 齐景岳 客户经理
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
2021-12-23 17:26 赵风莲 客户经理
不能,不符合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的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5年5月1日起由原1104元/月调整为1320元/月。
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已办理停保手续的。
5、无缴纳失业保险欠费记录(如有欠费的应补缴到账后方可办理)。
6、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7、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需提交资料:
1.《珠海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人员出具《来往内地通行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注明失业性质及解约时间);
4.本人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之一的存折或借记卡)。
办理程序:
1.本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2.市社保经办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核定失业待遇。
3.核定结果通过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对于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核定结果,无需本人签收;对于不符合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短信通知本人签收结果。 -
2021-12-23 17:20 龚小芝 客户经理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红山路24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地址:江湾二路15号
电话:(0756)5524115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灶保险所
地址:272省道三灶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附近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拱北办事窗口
地址:迎宾南路2037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金湾办事处
地址:广安路附近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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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02 齐春怡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个月,不是分几次领的。
能领几个月呢?这个与缴费多少个月有关,缴了一年,可以领一个月,三年以内的,一年一个月,三年以上的,则是一年二个月,即如你缴满了四年,则可以领5个月的。
另外一个城市是指哪一个城市呢,在广东省的城市都有问题,广东省的社保缴费早已是直接缴到广东省地税局了,也即说在广东省的任何一个地方买社保,都是在广东省地税局里。
或许除广东省外,还未联到网,不过,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执行措施,就不清楚了,也许可以试试,不管在省内还是省外。
只要可以在珠海社保局的自助设备登记失业,可以登记到,应是可以领到相应的该月的失业金。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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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47 连俊勤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个月,不是分几次领的。
能领几个月呢?这个与缴费多少个月有关,缴了一年,可以领一个月,三年以内的,一年一个月,三年以上的,则是一年二个月,即如你缴满了四年,则可以领5个月的。
另外一个城市是指哪一个城市呢,在广东省的城市都有问题,广东省的社保缴费早已是直接缴到广东省地税局了,也即说在广东省的任何一个地方买社保,都是在广东省地税局里。
或许除广东省外,还未联到网,不过,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执行措施,就不清楚了,也许可以试试,不管在省内还是省外。
只要可以在珠海社保局的自助设备登记失业,可以登记到,应是可以领到相应的该月的失业金。 -
2021-12-23 16:15 连东英 客户经理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珠海现失业金标准为1104元/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希望卓才社保代理的回答能够帮到你!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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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6:15 连书纳 客户经理
珠海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一、办事程序:
1、失业职工凭失业证到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珠海市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
2、失业职工凭身份证、失业证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3、我中心工作人员对失业职工的参保情况、失业原因及缴费情况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职工,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发给《失业保险待遇证》并进行领取次月失业保险金的登记。
4、待遇审理科于失业保险审批登记的次月十五日前在指定银行为其开设活期存折帐户,并将已登记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划入存折帐户。失业职工凭身份证及我局出具的领取存折证明到指定银行领取存折。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凭证: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本人必须每月凭身份证、失业证和失业保险待遇证到审理科进行次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登记。审理科于次月十五日前将失业保险金按已登记的数额划入个人存折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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