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是否有效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是否有效
黄盛波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34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6:50最佳答案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上魔窟规定,只是对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进行了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也就是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转让给他所签订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让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两个关系:

受让人属于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财产已抵押),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有效;

如果受让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该行为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对于抵押人来讲,如果转让抵押物给抵押权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析主要针对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而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是不可能交易成功的。

扩展资料:

积极权能

保护抵押权人利益的积极权能之规定

抵押权的积极权能,是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依据担保法理结合《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之规定,我们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抵押权人顺序利益的保护。相对于一般债权而言,抵押权人就同一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

但就各抵押权人而言,相互间仍有一个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问题。

依近代各国民法理论与实践,所谓抵押权的顺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次序,其解决的是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间的相互关系问题。

大陆法系各国一般是以登记的先后次序而定,即先次序的抵押权人有较后次序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学说称为抵押权人之次序权。

抵押权

我国《担保法》第54条关于抵押权的清偿顺序作了如下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6条规定:“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从上述规定可见,在抵押权有登记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受偿的次序,由于依登记的先后予以确定,因此纵使设定抵押权的书面作成在先,而登记在后者,仍应依登记的先后定其次序。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7:17 赵顺财 客户经理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2021-12-23 17:07 梅金荣 客户经理

    您好,结合《物权法》第191条,并对照《担保法》第49条第1款、《担保法解释》第67条可知:
    (一)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
    (二) 转让抵押物,抵押人应尽两个义务
    (1)转让抵押物应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物权法》第191条修改了《担保法》第49条规定,由原来的通知抵押权人变化为需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2)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依据是《合同法》第150条规定的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相关法条: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 2021-12-23 17:04 连亚玉 客户经理

    抵押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出卖,是无效的。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 2021-12-23 16:42 齐晓彤 客户经理

    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的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如果办理了登记的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没有登记的,抵押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使抵押权。
  • 2021-12-23 16:21 齐智善 客户经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转让给他所签订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让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两个关系:
    1. 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财产已抵押,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有效;
    2. 如果受让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该行为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不过,上述分析的仅限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有登记的抵押,受让人在受让的时候就知道有抵押权的存在,他们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 2021-12-23 16:19 黄盛润 客户经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上魔窟规定,只是对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进行了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转让给他所签订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让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两个关系:
    1. 受让人属于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财产已抵押),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有效;
    2. 如果受让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该行为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对于抵押人来讲,如果转让抵押物给抵押权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析主要针对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而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是不可能交易成功的。
  • 2021-12-23 15:55 符胜忠 客户经理

    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上魔窟规定,只是对不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进行了规定,而没有涉及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
    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外,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物转让给他所签订的合同,自抵押人和受让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和受让人是否一定能取得抵押物又是两个关系:
    1. 受让人属于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财产已抵押),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有效;
    2. 如果受让人明知道是抵押物得,如果该行为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利益,则抵押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转让行为。
    对于抵押人来讲,如果转让抵押物给抵押权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分析主要针对未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而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主要是房产),是不可能交易成功的。
    更多法律资讯,请关注郝律师的微信公众号:郑州律师郝为

相关百科精选

  • 保单复效 保单复效就是停效保单自停效之...

  • 领取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