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分割吗?

养老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可以分割吗?
黄益波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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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4最佳答案

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能不能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根据前述分析,养老金是国家通过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实践中,一般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带扣代缴。无论养老金、养老保险费均具有工资属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此作出的解释,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是已经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然而,具此认为该部分养老保险金完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养老保险费的属性,是显失公平的。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处理方法?实践中,大多数的审判机关采取以下解决方法:(一)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二)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未确定。这种情况,其分割不能按等差处理,只能按平等处理(三)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身体因为一方伤害获得医疗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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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8:02 管火金 客户经理

    可以。
    夫妻共同财产指:你们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双方开公司或者开店的生产、经营收入;你们出书、卖版权的知识产权;双方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应当取得的养老金等等。 这是《婚姻法》规定的!
    以上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要分割
  • 2021-12-23 17:50 黄盛昌 客户经理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收入,包括自己的养老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割的。这个情况也可以两个人协商解决。
  • 2021-12-23 17:36 齐春春 客户经理

    养老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到底能不能在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根据前述分析,养老金是国家通过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实践中,一般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带扣代缴。无论养老金、养老保险费均具有工资属性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此作出的解释,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是已经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然而,具此认为该部分养老保险金完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养老保险费的属性,是显失公平的。 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处理方法?实践中,大多数的审判机关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一) 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刻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 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未确定。这种情况,其分割不能按等差处理,只能按平等处理 (三) 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身体因为一方伤害获得医疗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 2021-12-23 16:55 黄皖生 客户经理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由于养老保险金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养老保险金离婚时可以分割。
    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
    根据现实状况,养老保险金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离婚时,男女双方均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已开始领取的养老保险金;二种是离婚时,男女双方均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已缴纳了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费,但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三种是一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由于三种情形差异较大,法院也是区别对待的:
    (一)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在分割时可操作性强,可按平等原则进行处理,即由领取保险金多的一方按月给少的一方补付差额款即可。
    (二)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无法确定。此种情形,给审判带来了麻烦,其分割的可操作性较差,法院既不能按预测可能取得的保险金数额进行分割处理,也不能因为操作性差而不予处理。法院只能根据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即以法院裁判时,双方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数为基数,按平等原则进行分割,由养老保险费账户总额多的一方给少的一方补差,调平原、被告的财产差额。
    (三)养老保险金离婚怎么分割?一方已实际取得了养老保险金,另一方尚未取得养老保险金如何分割是审判实践中的难题,其难在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数额明确,可以据实分割,具有可操作性,而尚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其保险金的数额尚不能确定,不能直接根据已缴养老保险费的数额进行分割,可操作性差。
    一般来讲,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大于未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可根据双方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判决已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一方给未取得养老保险金的一方补付差额。但审判实践中也有例外:未开始领取保险金的一方已缴保险费额高于已开始领取保险金的一方所缴纳保险费额时,可按本文案例的处理办法补付差额款。以体现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原则。
  • 2021-12-23 16:39 黄盛波 客户经理

    养老保险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申请进行分割。

    养老保险金的资金来源即养老保险费主要是由国家、企(事)业和个人三方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摊而缴存的,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通常是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进行扣缴或统筹,因此,具有工资属性的养老保险金应当纳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养老保险金可分为:


    (1)已实际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2)当事人已经退休,具备享受养老保险金基本条件但尚未领取的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3)当事人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养老保险金。


    前两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第三种情形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处理,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过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021-12-23 16:09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在双方离婚时,一方以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其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可以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021-12-23 15:52 黄盈椿 客户经理

    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养老金是否能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解释为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实践中,大部分离婚案件发生在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时,此时的财产分割,因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外一方能否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对此,越秀法院张婧法官为您解答。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根据以上规定可得知,离婚时,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不能获得法院支持。未能对养老保险金进行分割的一方,可以主张将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我国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未将婚姻关系终结作为提取养老保险金的法定理由,导致未退休的离婚当事人对养老保险金无法实际进行分割。而分割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即是日后养老保险金的一部分,可以说,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养老保险金中属于夫妻共同积累的财产部分进行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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