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如果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给贷款,如果期...
车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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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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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24最佳答案
做了抵押贷款,还是能住这个房子。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扩展资料
贷款风险:
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有偿还能力,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中国的住房贷款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纳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贷款却属于长期贷款。这种短存长贷的行为使银行的流动性非常低,继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现,极易导致流动性风险。造成银行可能丧失在金融市场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带来的损失。
3、经济周期风险
经济扩张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量增大,房屋的变现不成问题,银行与个人都对未来充满乐观的预期,银行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数量也急剧增加。
经济萧条时,失业率上升,居民的收入急剧下降,大量贷款无力偿还,即使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也因为房地产业的疲软无法变现。这时抵押风险转变为银行的不良债权和损失,银行则面临大量的“呆坏账”,极易导致银行的信用危机甚至破产。
4、利率风险
如果利率上涨,住房抵押贷款的利率也随着上调,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偿贷压力,借款额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长,其影响程度也就越大,从而增加了违约风险。
如果利率下降,借款人又有可能从当前资本市场融资或以低利率重新借款来提前偿还贷款,给银行带来风险,主要表现在,提前贷款的发生使得住房贷款的现金流量发生不确定性,给银行的集约化资产负债带来一定的困难。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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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7:50 龚巧云 客户经理
1、能住。
就算你不能偿还抵押贷款了,也能住。
因为,如果你有且只有一套住房时,就算不能偿还贷款,
银行再不能给你安置的情况下,也不能把你撵走。
2、你抵押了房子,房产性质发生了改变,因为在银行、房产管理局都有备案。你仍然有房子的所有权、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欲转让抵押的房地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的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另外,该条第三款还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规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房产局也是可以鉴证的。但需要指出的是,转让后有可能存在房产仍未解封的风险,尤其是在您不办理按揭、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这种风险更大一点,所以,您与出卖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好相应的条款。
3、当然,不能偿还贷款时,房子肯定归银行了。
银行可以做拍卖等处置,
用处置款偿还你的贷款,余款还是归你。
安心住吧,这些都是有事例的。 -
2021-12-23 17:35 齐景国 客户经理
银行会根据合同依法收回房产 进行 拍卖,一般情况是拍卖申请贷款的那套房产,当然如果经本人允许是可以拍卖其他个人所有的合法房产作为替代 -
2021-12-23 16:55 赵风莲 客户经理
做了抵押贷款,还是能住这个房子。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
2021-12-23 16:39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对于已经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是不能再进行二次抵押的,也即是说,现在已经抵押给银行贷过款的房产是不能再次办理抵押贷款。要想再次办理抵押,只能先还清贷款,解押了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办理。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抵押贷款与按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转移占有为条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
2021-12-23 16:09 齐智富 客户经理
银行没有你房子的所有权,只是说你的房子不能卖了, -
2021-12-23 15:51 齐晓影 客户经理
如果不是抵押给黑社会、高利贷应该是可以的,房产抵押的含义是如到期不能换款,则会按协议约定的内容房产转移给贷款方,由贷款方享有处置权。在此之前你还是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的。 -
2021-12-23 15:40 赖鹏华 客户经理
是归你的。抵押贷款就相当于是你自己买自己的房子。如果征收房子那所得是归你的 。但银行的贷款还是要还的。就相当于你本来打算10攒的钱去买房子. 现在一下就能买了。多出的钱当然还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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