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口头协议利息拒还,经证明人协议还钱,利...

借条口头协议利息拒还,经证明人协议还钱,利息无付可以起诉吗
梅金荣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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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03最佳答案

要是借条没写利息的话,一般是视为双方之间没有就借贷约定利息,也就是说此时债务人是没有义务支付借款利息的。而在约定的借款利息不明确的情况下,其实也是会按照这样的方式来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

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31 龚家跃 客户经理

    不可以要求。口头约定虽有证人,对方不认可,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扩展资料:

    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2021-12-23 15:23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可以起诉的。

    1. 你可以起诉他,但是因为你没有欠条,要收集其他能证明他欠你钱的证据。

    2. 可以委托律师协助起诉。

    个人债务是指当事人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个人承担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当然,它也可以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

  • 2021-12-23 15:18 齐春春 客户经理

    民间借贷没有写利息的,按不支付利息来对待。但是,如果起诉了,则以起诉主张之日开始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 2021-12-23 15:05 龚崇栋 客户经理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借款后有实际支付利息的,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没有证据证明,法院将不会支持该诉讼请求
  • 2021-12-23 14:59 车广义 客户经理

    欠条上没有约定利息,但欠款人逾期没还,是可以向欠款人索要逾期期间的利息的(自逾期未结清货款之日起计算利息)。
    偿还利息的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欠款人逾期未结清货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主要是利息损失,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不就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故被告应支付原告货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贷款基准利率向原告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责任。

    扩展资料:

    利息损失计算起点:

    付款期限决定了逾期付款违约损失的起算点,付款期限截止之日即逾期付款违约损失开始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及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之规定,

    在双方未书面约定支付价款的情况,被告应依双方的交易习惯在每年年底结清所欠货款,被告经原告同意出具了欠条的行为,但双方并未因此达成变更支付货款期限的意思表示,原告亦未表示放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故被告应从最后一次逾期未结清货款之日起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

    欠条不同与借条,欠条的形成可能是基于侵权、买卖、服务、购销等关系,其反映的是法律关系背后的结算结果,属于一种单纯债权债务的体现。对欠条的性质认定应回归到法律关系本身,解开面纱方能看透本质。

  • 2021-12-23 14:39 黄相平 客户经理

    您好,如果借条没有约定利息,可以给对方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过后即可索要本金及利息。
  • 2021-12-23 14:30 黄相森 客户经理

    可以。民间借贷一般没有利息,你们有约定的除外,但是口头约定要看对方是否承认,或者你是否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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