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缓刑会影响工资待遇吗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缓刑会影响工资待遇吗
齐方洲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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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23最佳答案

当然没有,事业单位的人员一旦出现刑事处罚即被视为德行不良,会被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没有工资待遇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31 辛培刚 客户经理

    有影响,在缓刑期间,可以发给退休费,但是不参加调整,缓刑期满之后,才可以参加退休费调整
  • 2021-12-23 15:18 辛培刚 客户经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判缓刑的停发工资。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规定:

    被羁押人员的工资处理问题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

    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扩展资料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后又改判的工资处理 :

    (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核实确被错判犯罪的,应恢复其原工资待遇,在原判期间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被减发或停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原判期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触犯刑律被判刑,经司法机关复查,认为原判过重,改为免予刑事处罚的,回原单位后其工资待遇应视其罪行轻重和是否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而定,即:情节较轻,态度较好,免予行政纪律处分者,可恢复原工资待遇;

    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

    以上两种情况,在原判期间被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均不予补发。

    原判期间不计算为工龄。 过去的规定与上述处理意见有抵触的,均按上述处理意见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5:04 符翩翩 客户经理

    判处有期徒刑(缓刑除外)以上刑罚的,取消退休金,刑满后由发放退休金的单位酌情处理。
    中组部 、 人社部 、 监察部
    《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69号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违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但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根据应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 2021-12-23 15:03 辛国爱 客户经理

    社会发展的过程就是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其中关于对公务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奖惩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对于“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还有工资待遇吗?”这一问题,在不同的时间段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所获得的答案自然也就不同。

    阶段一:(1957年10月23日-2006年1月1日):我国最早的关于此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适用时间1957年10月23日-2006年1月1日),其中详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相关的奖惩措施,对于“刑罚”,此“规定”第八条中有如下要求:

    1、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犯刑法,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或者经过批评教育后免予处分。

    2、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职务自然撤销。

    3、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留在机关继续工作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配适当的工作。由此可见,在2006年1月1日之前,所有被判处缓刑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撤销职务

    但是并没有说一定要“开除岗位”,而且缓刑期间还可以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适当的工作”,我们我们的理解就是之前你有“院长”、“校长”、“科研组组长”的这类职务头衔的肯定是会被撤销的,相应的工资、奖金、津贴也就不享受了,但是可以酌情留下来做一个普通的医生、教师或者科研人员,享受普通岗位的工资待遇。

    阶段二:(2006年1月1日-2007年5月31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废止后,对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在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期间,

    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55条规定中:“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由此可见,对于判处缓刑的事业单位人员,并没有严格的说明是否要一定予以“撤职”或者“开除”,所以各地、各部门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时候有很大的自由空间。

    阶段三:(2007年6月1日-2012年8月31日):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17条中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现在唯一的分歧点就是“缓刑”算是“刑罚”吗?这一点法律界都存在较大分歧,我们在这里就不作赘述了,关键在于如果任职单位认定“缓刑”属于“刑罚”,那么一定会开除,自然也就没有工资了。

    阶段四:(2012年9月1日-2020年6月30日):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22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由此可见,分歧点依然在“缓刑”是否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一般认为缓刑属于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而我国的刑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和拘役。所谓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该指的是无期徒刑和死刑,所以从这个角度讲,事业单位人员缓刑不必开除。

    阶段五:2020年7月1日之后适行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首先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第15条规定的以下人员: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由此可见,本法也适用于事业单位人员。最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中有如下明确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结语由此可见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是否还有工资待遇取决于被判处缓刑的时间点,时间点不同则处罚程度不同。在2020年7月1日之前,被判处缓刑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所以也能享受工资待遇,但是大部分会降级使用;

    而2020年7月1日之后,判处缓刑的大概率会被开除,除非案件情况特殊的可以只做撤职处理,但是要经过上级机关的批准。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 2021-12-23 14:59 赖鹏举 客户经理

    退休人员被判徒刑后,服刑期间不能领取养老金,刑满释放后养老金仍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被判徒刑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所以还是有影响的。
  • 2021-12-23 14:39 米塞林 客户经理

    事业单位触犯法律法规,被判刑之后取消退休金,在刑满释放之后,单位会根据个人情况进行发放退休金。

    根据我国《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

    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且不追究违纪责任的,从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次月起恢复退休费待遇。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期间,被停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受到刑事处罚,经再审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但被追究违纪责任的,根据应给予的处分相应确定退休费待遇,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执行。原判期间和刑罚执行完毕至作出审查结论期间,被多减发的退休费由单位补发。

    扩展资料:

    人社部发布通知,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部分问题进行明确。通知强调,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并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而此前的规定并未明确要对全部涉嫌违法违纪退休人员立案调查及其应降低的福利待遇。

    通知中指出,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应当立案调查并按程序作出调查结论,明确其应受处分的种类。对于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其养老保险等相应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有关规定表明,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未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

    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按降低后的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对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4:30 龚孝雄 客户经理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缓刑期满后。是没有工资待遇的,毕竟像这种背叛缓刑的是肯定是犯了重大错误的,是要开除相应的编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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