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后如何处理按揭贷款?退房后按揭贷款还要...

退房后如何处理按揭贷款?退房后按揭贷款还要还吗
齐晓姝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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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08最佳答案

案例:赵先生说,他用按揭贷款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开发商已经交房,但是当初承诺的许多东西却没有实现。虽然交涉了多次,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先生无法忍耐,坚决要求退房。而开发商却认为他已经取得了贷款,如果退房许多事情不好处理。赵先生想知道,如果要退房,他的贷款怎么办?为房屋购买的保险怎么办?退房和房贷无必然联系从法律角度讲,如具备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退房实际上是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购房者,行使其合同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两者虽有联系,但却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实质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都只有权要求购房者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购房者的解约权利。所以,只要出现了购房者有权依法解约的情形,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取得按揭贷款,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退房了贷款关系还需解除退房以后,按揭贷款怎么办呢?有些购房者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即按揭贷款是由于买房才申请的,现在不买房了,所以按揭贷款也不用还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由于买家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实际退款应分两部分但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购房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给银行,银行可以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购房者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退还给开发商,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所以,就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快,其中属于购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购房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资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借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类房屋买卖纠纷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通常会追加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银行可以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保险一般可在退房时解除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购房者为其所购房屋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买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没有不许退保的字样,买家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即可解除保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48 赵飞虹 客户经理

    购房者可解除购房合同 针对金先生提出的问题,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权,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代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 那么,退房时已按揭的贷款谁来还?律师认为,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购房者应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律师认为,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购房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给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购房者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购房者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绝不会吃这个亏。所以,就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其中属于购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购房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资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借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需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律师认为,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购房者为其所购房屋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买家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没有不许退保的字样,买家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同时,即可解除保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律师认为,购房者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手续未办完,房贷仍得还 律师提醒业主,由于某些原因希望退房的,不能因此而“借故”停止还贷。 目前,部分购房者对银行和开发商之间各自的关系存在误解或模糊的认识,有人认为按揭贷款是由于买房才申请的,现在不买房了,所以按揭贷款也不用还了;或者想着要退房了,干脆就停止了每月的还房款了。其实,买家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 2021-12-23 15:35 黄盛木 客户经理

    1、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在实践中,提前还款很难操作,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购房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给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者变卖已设定抵押的购房者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购房者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决不会吃这个亏。所以,就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其中属于购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购房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资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借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2、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以按揭贷款购买房屋时,一般都会要求购房者为其所购房屋办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售房合同势必牵涉到保险问题,由于保险法律关系是房屋买卖关系、借贷关系之外的又一独立法律关系,所以保险问题有其自身特点。

    相关律师认为,购房者可依据上述规定办理退保、退费手续。
    3、手续办完之前,房贷要继续还

    需要提醒业主注意的是,由于某些原因希望退房的业主,不能因此而“借故”停止还贷。

    目前,部分购房者对银行和开发商之间各自的关系存在误解或模糊的认识,有人认为按揭贷款是由于买房才申请的,现在不买房了,所以按揭贷款也不用还了;或者想着要退房了,干脆就停止了每月的还房款了。其实,买家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购房者虽然退了房,但因为买家已经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在手续未完全办理清楚之前,房贷还是要按时还的。

  • 2021-12-23 15:20 龚尚英 客户经理

    现在买房子,大都选择按揭贷款买房,支付30%的购房款,其余房款向银行按揭贷款。房子买完了,贷款也顺利办了,但是因为房屋质量不合格、交房逾期、开发商的承诺无法兑现等等原因进行了退房。退房以后,按揭贷款怎么办呢?有些市民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即按揭贷款是由于买房才申请的,现在不买房了,所以按揭贷款也不用还了,这种认识肯定是不对的!

    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房产买卖合同与按揭贷款合同是两个既有联系又各自独立的合同!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因此,只要出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购房者就可以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因为取得了按揭贷款而影响买卖合同中购房者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

    如果与房地产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地产公司逾期多少天不能交付房产可以退房,那么,一旦条件符合,就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交付的全部房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但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按揭贷款合同,退房后按揭贷款合同仍然有效,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购房者仍应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开发商逾期不能交房,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前,购房者应根据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还款,不能因开发商没有交房而停止向银行还款,否则银行将追究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在购房者解除房产买卖合同,取得开发商返还的购房款后,购房者应及时与银行联系,协商提前还款事宜,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给银行,终止按揭贷款合同。

  • 2021-12-23 15:04 符胜忠 客户经理

    退房银行贷款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需要您与银行协商,提前将剩余贷款本息还给银行后等待开发商退购房款;

    2、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块,购房者首付款部分退给购房者,向银行借款部分直接还给银行。
  • 2021-12-23 14:57 连会有 客户经理

    魏国鹏律师解答:你好!你问的是退房后按揭贷款如何偿还的事。我个人认为:关于商品房的退房问题,主要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之中: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四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可以看出,只要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退房条件,无论购房者是否通过按揭贷款,都有权利依法解除购房合同。所以说,办了按揭贷款的购房者也是可以退房的。 以上就是对“办了按揭贷款能退房吗”、“退房后按揭贷款如何偿还”所作的解答。总之,退房与按揭贷款是没有关系的,实践中,会有一些开发商会谎称按揭贷款不能退房,这是错误的。同时,退房后按揭贷款并没有因此中止,购房者还必须要偿还按揭贷款。为了避免利息损失,购房者应当尽早与银行联系,办理提前还款事宜。
  • 2021-12-23 14:25 连保军 客户经理

    退房后如何处理按揭贷款?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在是合法有效的,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拘束力的。如果收到了买房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那么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解除。所以应当依合同约定,退还全部的房款。
    二、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而贷款合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所以并不是完全依附于房屋买卖合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的贷款合同无法实现,而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的担保贷款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还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之后,商品房的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因此,并非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消失,贷款的合同就一定解除。则购房者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用司法的途径提出解约主张,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消失的真实性、合法性还有有效性,再解除贷款的合同。否则贷款合同仍维持效力,购房者仍需向银行还款。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 2021-12-23 14:12 齐晓姝 客户经理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发展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中规定的解约条件,买家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怎么还呢?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发展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第5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退房后如何处理按揭贷款?
    一、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在是合法有效的,对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具有拘束力的。如果收到了买房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那么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于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解除。所以应当依合同约定,退还全部的房款。
    二、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按揭贷款合同的订立是以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成立来做为前提条件的。但是,购房者跟贷款银行两者之间是一种借贷的关系,而与开发商之间则是一种房屋的买卖关系,虽有两者都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而贷款合同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从合同,所以并不是完全依附于房屋买卖合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的贷款合同无法实现,而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的担保贷款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还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解除之后,商品房的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给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并非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消失,贷款的合同就一定解除。则购房者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用司法的途径提出解约主张,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消失的真实性、合法性还有有效性,再解除贷款的合同。否则贷款合同仍维持效力,购房者仍需向银行还款。
    退房后按揭贷款还要还吗?
    有的购房以为按揭贷款是因买房才申请的,所以现在不买房了,那按揭贷款就不用还了。但是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所以退房之后按揭贷款还是要还的,也是要按照合约的约定来进行。
    贷款的退款应当分为两部分,也就是一部分是打到指定帐户的贷款额,还有就是已经打到商家帐户的房款。但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但实践中很难操作,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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