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破产,非农业户口不好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什么企业破产,非农业户口不好提取住房公积金
赵骏凯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3:53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4:57最佳答案

非农业户口职工于单位离职满一年后,未在中心再开立个人账户,凭离职手续等材料即可办理提取业务,无需提供未再就业证明。非本市户籍职工于单位离职后,未在中心再开立个人账户,凭离职手续、外地户籍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提取业务。还需要符合一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5:35 龚小芝 客户经理

    非农业户口不需要这么麻烦 直接好取出来的
  • 2021-12-23 15:20 黄盛松 客户经理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 2021-12-23 15:08 齐晓怡 客户经理

    本人持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卡、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持上述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 2021-12-23 15:03 齐晓怡 客户经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对提取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各不相同,具体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查询,一般都会有介绍的。但是提取住房公积金跟户口没有多大的关系。
  • 2021-12-23 14:24 窦连水 客户经理

    非农业户口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手续根据所符合提取条件不同而不同,个人身份证是必须准备的资料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2021-12-23 14:12 黄睿刚 客户经理

    非农业外地户口需封存满两年才能提取。
  • 2021-12-23 13:58 樊扬诗 客户经理

    如果企业破产了,户籍不在本市的职工凭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可以即时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
    户籍在缴存地本市的职工,需要等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未重新就业的,才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两年内如果重新就业了,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合并。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国人寿保... 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集...

  •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新光海航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光海航人寿”)是由新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于2009年3月2日注册成立,2009年注册资本金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