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经协商且同意提早终止劳动合同时,是...

如果双方经协商且同意提早终止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
符育明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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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47最佳答案

可以,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保险金申领基本条件:1,非本人意愿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3,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这三个可以说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硬杠杠,其他的条款大多具备弹性。其中第一条,目前唯一是被强制认可本人意愿失业的就是主动辞职,其他情况下大多可以办理非主动失业。因此双方协商一致,只要条款不写明是辞职,就可以申领。
但注意,后两个时间条件必须满足。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56 齐春影 客户经理

    新法规出台,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2011年6月29日出台,2011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令)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条款的第(三)项规定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扩展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要哪些资料

    首先失业员工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员工证。在办理失业员工证的60天内提供《失业员工证》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户口本原、复印件;银行存折原、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业窗口申请。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发给《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4:32 黄益民 客户经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具体规定的;你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4:24 齐晓彦 客户经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其他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才可以领取。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另外,《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2021-12-23 14:12 车广侠 客户经理

    可以申请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条件: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失业,本人离职后60天内去社保局办理完失业登记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1-12-23 14:00 樊扬诗 客户经理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描述,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如下情形: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如果双方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满足领取的条件。希望我的回答能被采纳!
  • 2021-12-23 13:57 赖鹏博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保险的前提是劳动者非自愿性失业,协商解除的话,应该是视为劳动者同意。所以这应该不可以领取。不过这个要看各个地方的社保机构的具体做法。可以先去你当地的社保中心咨询一下先。
  • 2021-12-23 13:51 齐晓姝 客户经理

    被公司开除,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领取失业金,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主要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或理由,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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