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和没到期解除...

我想咨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我在单位是2005年5月到2011年9月的合同。谢
连伟杰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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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01最佳答案

劳动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补偿主要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对应的条件,通常有如下情况:
1.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3.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拖欠,劳动者可以到当地l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7.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4:26 黄相柏 客户经理

    1、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因此来判定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些情况单位是合法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你所说的合同5年一续签,并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即不是如你所说的长期合同工,真正的长期合同工应是只签一次,就不再签了直到退休止。
    现在是否已过了5年,到了要再续签的时间了呢?
    合法解除是一年补一个月,即12年可以补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12个月的二倍赔偿金。
    2、如果单位没有给予缴交社保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对于公积金,要看当地的文件,一般是没有强制性的,即单位可以选择不给员工交。
    3、这个要看单位是否同意你的要求,或者劳动部门的人员是否有所作为才能确定。
  • 2021-12-23 14:13 龚崇权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与否,分为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二、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21-12-23 14:04 龙安隆 客户经理

    你好,根据你的提问,作如下回答:
    劳动合同未到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几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的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08年1月1日之前的工龄按当时的规定支付。
    @如果你的情况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的,单位支付补偿的标准为:
    (1)08年之前的工龄为两年零八个月,补偿金为3个月工资;
    (2)08年之后的工龄为3年零两个月,补偿金为3.5个月工资;
    (3)另外,单位还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支付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工资;
    注意: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的情况属于第3种情形的,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标准如下:
    (1)08年之前的工龄为两年零八个月,支付3个月工资;
    (2)08年之后的工龄为3年零两个月,支付7个月工资;
    以上意见供你参考,若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和2楼的这位小鱼泡泡兄弟交流一下:
    1、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没有义务提前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约。而且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不续约,也不需要给经济补偿。
    3、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不愿意续约的,08年之前的工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2021-12-23 14:00 梅金荣 客户经理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不清楚单位依据那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2、依据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也不需提前30天通知。
    3、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发1个月工资标准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没有什么医保、社保、公积金的补偿。社保足额缴纳,公积金没有法律约束。
    6、如果是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在离职时发给。如果通过劳动仲裁,时间就不好说了.
  • 2021-12-23 13:53 黄益民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一次性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满一年算一个月的工资
  • 2021-12-23 13:50 龚巧丽 客户经理

    关键看您愿不愿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单方解除,你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的话,由于已经符合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的话需要支付赔偿金。
  • 2021-12-23 13:44 龚安静 客户经理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至少10个月的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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