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男方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女方能...
结婚半年男方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女方能否要求男方赔偿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连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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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
2021-12-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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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08最佳答案
这种情况嗯,女方想要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那就得看嗯离婚的原因。离婚原因是不是男方的过错,要是男方的过错,你可以要精神,以后要是女方的过错,你就是要求也法院也不一定判给你。你这种情况得因情况而已,不是嗯,你想要赔偿就是给你赔偿的。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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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25 齐敬甲 客户经理
如女方受到男的伤害,但是得需要有证据,男方要给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所以说女方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 -
2021-12-23 14:16 黄睿多 客户经理
可以,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索要精神补偿,如果男方有重大过失净身出户也不是不可能,但这前提是要对方同意或者获得法院的支持,由于中国属于大陆法系,一般来说只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精神损失费并不是优先考虑的内容,特别是双方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判决都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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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4:04 龚家贱 客户经理
我觉得男方提出了离婚。李芳想要。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这。需要看。因为什么离婚的。如果是男方出轨。或者是家暴。女方可以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是两个人。生活方式不合。无法生活在一起。这个没有精神损失费。 -
2021-12-23 13:55 车广侠 客户经理
性格不合没有侵犯你的名誉权,如果他有第三者等情况,你可以要求法厅在分配财产时对你进行照顾.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精神损失也不在你的赔偿范围内。 -
2021-12-23 13:47 连丽红 客户经理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这种情况,关键看看男方的行为有没有伤害到女方的精神,如果女方有证据的话,证明男方的行为伤害了女生,那么法院可以酌情判定男方赔偿,女生关键是要看有没有证据了! -
2021-12-23 13:38 赵风莉 客户经理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因为离婚,受损失的肯定是女方。 -
2021-12-23 13:29 樊振清 客户经理
首先觉得很奇怪,同居了三年没有发现性格不合,刚结婚几个月才发现性格不合,那三年白同居啦?这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
其次,不是说男女婚前不能同居,但是你居然和未来的公婆同住,这可是大犯忌讳的事情。这样会让婆家看不起你,说话难听在所难免。
第三,男方和男方父母的要求没有什么错误,你不同意也是你的权利,但是你没有权利说对方不对。
第四、同居期间开销你负担生活也是你愿意的,你不愿意可以不负担。
第五、你们这种情况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男方家里出资所购房产是没有你的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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