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转移为什么缴费年限接续上了,但是医...

请问这事怎么回事啊,从天津转移到大连,大连这边查询显示手续已经办完.07.02日转入的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办理的医保异地转移手续,为2013,并且缴费年限已经接续上了,但是缴费金额为0
齐晓峰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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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3:17最佳答案

2O16年你成功办理异地社保(养老金关系)转移,但是医保缴费年限未接续上,问是怎么回事?办理社保异地养老金关系转移成功了,不等于你的医疗保险转移成功,你当时肯定是只单独办理了社保(养老金)关系转移,所以你社保养老金显示成功(连续交费)没有中断。但是你的医疗保险必须到医疗保险中心同时办理手续才能和养老金(社保)一样不会申断。谢谢!供你参考一下!注:社保中心和医保中心是二个独立单位。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3:59 黄盛木 客户经理

    你好!
    医保一般只转移缴费年限不转缴费金额的,就是转的话也仅仅是转你医保卡配置的个人账户的钱而已。这个对你个人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只要你医保现在是参保状态的就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到退休时可能对参保缴费年限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只要你前面的年限并上现在的户头就行了。
    你可以去天津医保中心前台去咨询一下,他们应该会答复你医保只转缴费年限不转缴费金额的。
  • 2021-12-23 13:51 黄盛洁 客户经理

    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医疗保险只转移个人账户余额,目前还不可以转移缴费年限。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扩展资料

    为方便各有关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简化异地转入业务办理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职工需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市的,办理流程由原来的“跑两次”,减少为仅“跑一次”。

    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进行申请,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理,之后无需再到前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3:49 边叶宏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医保在转移前后,个人账户里的钱也是可以合并的,如果两地在办理转移过程中重复参保,多交的钱、也是会进入到医保的个人账户当中的,但是重复的缴费年限是不会累积的。

    另外,针对医保卡是否可以跨省结算的问题,现在部分地区有了新情况。就目前而言,大部分的地区是不支持医保卡跨省买药的,仅仅支持跨省异地就医报销,也就是到异地医院看病可以刷医保卡,但是在异地药房买药是不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时候,主要是两种情况,跨省和不跨省。不跨省的社保转移,在大家工作期间、基本上是不需要个人操心的。根据国家最新的规定,省内社保关系转移,只需要等达到退休年龄是,最后的参保定居地进行总结整理即可。

  • 2021-12-23 13:43 齐显峰 客户经理

    社保转移后的医保卡显示余额只显示转移后城市缴纳的费用这个情况是正常的,因为,社保转移以后,医保是重新办理的,原来的数据转移根据转移地区的远近有个转移过程。
    已经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2021-12-23 13:34 管爱娟 客户经理

    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根据《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

    参保(合)凭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部统一设计,由各地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统一印制。参保(合)凭证信息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之间传递,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参保(合)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通知,明确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时间表:2016年底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面对医保异地结算的问题,各地要学会算大账,不能盯着某一项看“是否吃亏”。单看医保,实现“全国漫游”可能会给经济发达地区增加一定负担,但西部省份大量年轻劳动力到发达地区打工、纳税、为当地繁荣做贡献,年老后再回到西部养老,西部省份可能也会觉得自己“吃亏”了。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3:27 齐晓娥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可以转移,但是医保的个人账户是无法转移的,医保个人账户是医保卡里面的余额,这个医保卡不能异地使用,钱也是没办法转移的,当然也不能转移别的卡上。医保转移后到新的地区办理医疗保险之后,新的地区会重新办理一张新的医保卡,然后你正常缴纳医疗保险,新卡里面就会有余额,你在新的地区就可以使用了!
  • 2021-12-23 13:13 米增建 客户经理

    搜一下:我的社保在办转移关系还没转过来为什么医保卡上的钱就清零了,也没转移到新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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