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怎么弄啊,自己...
车庆云
来自:
移动端
2021-12-23 12:5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3:59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3:56 黄百猛 客户经理
我们常常说,就算工作可以辞社保也不能断,为什么不能断缴呢?先看我专门整理的关于社保断缴的文章也无妨:《社保断缴后是不是就没用了?有什么影响?以前的缴费会不会被清零?》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关于社保更多内容,感兴趣可往下看:
社保被认为是我们最基本的保障,一般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大家比较熟悉的单位办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1. 单位办理
当单位和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自然就和单位有一定的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为我们缴纳社保,我们每月可以从工资条看到社保扣了多少。
但是随着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出现了大量自由职业者。由于对社保一无所知这项国家福利被很多朋友忽视了,所以建议先了解一下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收益”有多高?为什么说一定要缴纳社保?》
那么自由职业者怎么办理社保呢?这里先着重说一下,办理社保以个人身份,唯有这两种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所以接下来我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2.个人办理
(1)办理职工社保:户口是参保当地的,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进行,享用和公司职员一样的社保待遇。
(2)办理城乡社保:有参保当地的户口,用城乡居民的身份也可以缴纳城乡医保和城乡养老,享用普通居民的社保待遇。
望采纳!
全网同号: 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 学霸说保险官网
-
2021-12-23 13:47 边华涛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转移需要开具医保的参保缴费凭证。
1、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1、《申请》。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6、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2-23 13:37 龙层花 客户经理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医保关系转移转入流程
一、 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
2021-12-23 13:24 黄盛昌 客户经理
医保转移流程: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一、转入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①携带资料
a.参保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代办人员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我市;有个人账户的,同时转移个人账户余额: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信息表》及个人账户余额,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
①携带资料
a.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接续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c.原参保所在地收到《联系函》后,将参保人员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回原市;
d.各经办机构接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返回的凭证和《信息表》,并将信息录入业务系统: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二、转出
(1)参保人员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企业或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
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参保人员原在原市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③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信息并通过系统生成《参保凭证》,并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④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凭证》第一、三联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有个人账户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同时终止参保人员在原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其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流程办理:
①携带资料
a.职工本人填写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b.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②办理流程
a.参保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凭证》;
b.各经办机构业务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办理相关手续。
对符合办理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系统生成并打印参保凭证。凭证第一联由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有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余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同时终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c.参保人员携带《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参保规定的,生成并向原市的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d.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接收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发送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填写《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通过信函邮寄方式发送至新就业地参保机构: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
e.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收到《参保凭证》第一联和《信息表》后办理接续手续。 -
2021-12-23 13:22 黄盛沛 客户经理
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指南
[2011-05-17]
一、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第一步: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员手续
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或到五险征缴岗办理将要转出的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减员原因四险选择“转他区/转本区”,医疗选择“转往外埠”。
第二步:办理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此步骤无需报盘)
参保单位填写两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区海淀社保中心一层账户补填岗或上地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五险征缴岗办理养老保险的“转外省申请中断”手续。将我中心打印的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我中心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的转出手续。
注意:
(1)险种勾选时只选养老保险。
(2)四险“减少原因”选择“转外省申请中断”。
(3)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注明参保人员同意将基本养老保险转往外省市。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标注日期。
第三步:办理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参保人或其新单位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邮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手续。我中心收到转入地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出手续。
我中心的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88506127
特别提示:
(1)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不可逆,请确认后办理。
(2)所有填写的表格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当月办理完第一步业务后,每月15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非当月
已办理完第一步业务,每月5日-25日可办理第二步业务。
(4)如有欠费需还欠后再办理转移接续(转出)业务操作。
二、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 办理本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申请办理转移接续当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无就业单位的提交参保人与本市档案存档地的缴费机构签订的《缴费协
议》或街道享受政策人员的《申请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原件和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后,将转出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三联) 返还给参保单位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
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如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第三联)的,需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
必须为18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 办理外省市户籍人员转入
第一步:转入条件
将要转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1)在海淀区正常参保人员,且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
2)申请转移接续男新参保不满50周岁、女新参保不满40周岁。
第二步:单位提交的材料
1)填写的两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参保人本人须签字并留手机号)
2)填写的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
3)转出地社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与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参保人的身份证(一份正反面复印件)
6)参保人的户口本(一份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第三步: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后,将转出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三联) 返还给参保单位
注意事项
1)如参保人在多个参保地存在缴费记录,须一次性提交全部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如缴费年限中存在中断缴费的,本人须附情况说明并签字确认。
3)所有复印件须由新参保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行政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户籍地地址与户口本一致,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5)如有基本医疗《参保凭证》(第三联)的需提供《参保凭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特别提示:以上涉及的所有报表、单位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须为A4纸张规格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3.5厘米装订线;涉及需手工填写的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如有涂改表格无效。上地、万寿路工作部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业务。
办事地点:
区中心地址:海淀区西四环北路81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
上地工作部地址: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商服中心三层
万寿路工作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5号金盾出版社三层
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25日之间。
相关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12333
业务咨询:88506127
62960228(上地工作部)
68249896(万寿路工作部)
社会保险政策及企业版软件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下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2-23 13:09 黄登盛 客户经理
一、医保转移需办理手续如下: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二、医保转移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养老保险手册;
3、医疗保险证卡;
4、《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医保转移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单位接收的,个人应该在终止原几班医疗保险关系后,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医保关系转移,三种医保可自由转移,分别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扩展资料:
社保卡,总称社会保障卡,是记录社保相关信息的集成电路卡。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参考资料:
-
2021-12-23 13:03 连丽艳 客户经理
医保存折也可以跟着医保一起转移。
医保存折里面的钱可以用来支付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等。根据北京医疗保险新政策规定,北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不慎遗失医保存折,可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银行网点补办即可。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定,北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账结合”的管理模式,医保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个人账户那部分则打入到为参保人员建立的医保存折。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平安10自... 投保年龄:1-65周岁 ...
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在公司形成了“事事有标准,人人有专责,件件工作都要受控”的全面质量管理局面。本公司坚持“信誉为本、服务大众”的服务宗旨。公司将本着“以人为本、绩效理念、团队精神、追求卓越”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