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幸福人生年金保险条款,18岁前身故...

泰康人寿幸福人生年金保险条款,18岁前身故将无息返本,请问领取的生存金还扣除吗
龚家跃 来自: 网页 2021-12-23 12:43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2-23 12:53最佳答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从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获悉,一款终身养老规划产品——“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正式上线,成为追求“幸福养老”一族提早规划退休生活的新选择。
进入2010年,随着人类寿命普遍延长,全国两会期间调查显示“养老”一跃成为国人关注的第一焦点,晚年幸福人生将如何规划?退休人群幸福养老有三大诉求点: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家庭财富保值增值、人身安全有保障。于是,终身型年金保险应时而生,一辈子都领钱不再是养老梦想。
为此,泰康人寿推出了“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每份1000元,5份起售,出生30天到50周岁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该产品。”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产品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关怀”等三大优势。
“保险离不开保障这个核心功能,该产品在提供双倍意外保障等常规人身风险保障的同时,还提供了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功能。”上述负责人指出,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不幸,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相关条款,请看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2-23 13:36 齐智善 客户经理

    幸福人生B款年金保险是一款分红保险,每年是有分红产生的,除了有分红之外,在被保险人60周岁之前,每一年的生效对应日按照年金领取额的20%返还生存金,在被保险人60周岁后,每一年的生效对应日按照年金领取额的100%返还生存金。所以总体来说不错。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年金领取额×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

    1. 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20%;

    2. 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含60周岁生日),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见10.6)届满后仍生存,我们保证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前(不含85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前(不含85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我们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本合同终止。

    前述保证给付期是指交费期间届满后至被保险人年满85周岁前(不含85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

  • 2021-12-23 13:28 辛培军 客户经理

    以下是我在网上找到的该产品的保险责任,从下列描述中来看。对于你问的问题,答案是不能!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及本合同每一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60周岁前生存金数额=年金领取额的20%
    60周岁后(含60周岁)生存金数额=年金领取额的100%
    2.身故保险金:
    ①未满18周岁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②18周岁—80周岁(不含80周岁)非因意外身故:
    A、交费期内身故,保险金数额=已交纳的本合同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10%;
    B、交费期后身故,保险金数额=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累计数额-已领取的生存金累计数额(不计息)
    ③18周岁—80周岁(不含80周岁)意外身故:
    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非意外身故应给付的保险金数额的2 倍
    ④ 80 周岁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本合同终止。
    3.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在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后的本合同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前30 日内,若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其数额等于年金领取额的20 倍,本合同终止。
    4.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投保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或造成本合同所指的高残,则自其身故/高残后本合同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或投保人不再符合本合同所指高残的规定之日,我们豁免前述期间内您应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
  • 2021-12-23 13:19 黄盛润 客户经理

    您好,幸福人生A款的身故金跟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及是否缴费期满都有关系,如需详细了解,您拨打泰康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22咨询,感谢您的配合!
  • 2021-12-23 13:14 米增建 客户经理

    您好!不会扣除已领取的生存年金。
  • 2021-12-23 13:08 齐晓娴 客户经理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是一款养老规划寿险产品,它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具有“三个领取、四重收益、两项保障”等三大优势,在为客户完美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其中,“三个领取”指投保后犹豫期满即可领取生存金;年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的客户,不论生存与否,保证领取相当于生存至80周岁的生存金数额;客户若生存至80岁后,即可终身领取保险金。

    而“四重收益”指生存金账户、分红账户及其复利累积生息;“两项保障”则是身故保障、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或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另外,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的投保门槛较低,适用于出生满30天且出院至50周岁的人群,它不存在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患有某种疾病等方面的限制,有一定资金或工作(收入)较为稳定的人士均可以作为该产品的被保险人。

    在红利分配方面,泰康人寿实行经营透明机制,其相关信息公开透明,投保人可以通过查询保单信息了解“幸福人生a款”的红利信息。

    分红型的年金险产品的收益是不确定的,大家还可以选择保本保息的年金险产品,薄荷保在对比了上百种年金险产品之后,选出了8款收益十分不错的产品,以供大家参考、对比。

    要了解更多保险知识可以咨询薄荷保,薄荷保由业内资深人士团队打造,搭建保险理念、保险误区、产品测评、方案配置、实操攻略等完善的专业内容体系,循序渐进,提升保险认知。

  • 2021-12-23 13:02 齐晓娜 客户经理

    您好!感谢您对泰康人寿的关注与支持。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除红利外,包括的收益由两部分组成,即生存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
    1、生存保险金:
    自保单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在每个保单年度起始日给付生存保险金,
    (1)自犹豫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至60岁之前,每年生存保险金金额为约定年金领取额的20%;
    (2)自年满60岁开始,每年按约定年金领取额领取生存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的,身故保险金=已交保费
    (2)18周岁以后身故时,非意外身故保险金:
    交费期满前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金额=1.1*已交保费
    交费期满后因非意外导致身故,给付80周岁前未领取的保证年金总额
    (3)18周岁以后身故时,意外身故保险金:
    非意外身故保险金*2,但最高不超过非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
    (4)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险费
    (5)一次性领取选择权:60岁时,可选择一次性领取20倍保额,合同终止。
    所以,如果您从43岁开始至60岁,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您的约定年金领取额*20%,60岁以后,每年可全额领取约定的年金领取额,直至终身。同时生存保险金也可选择现金领取和留存公司累积生息两种方式。默认为留存公司,每年可申请领取一次。
    祝好!

    扩展阅读:

  • 2021-12-23 12:51 齐景宪 客户经理

    泰康人寿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产品是一款银行代理的保险理财产品,该产品集终身养老金领取、资产传承、财富增值和人身保障四大功能于一身,在为客户完美规划一生现金流的同时,给予全方位的养老保障,上市后口碑良好,受到银行和客户的欢迎。

    具体优势是:

    1. 三个领取:马上领+保证领+终身领,提供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另外客户在60岁时可根据需要选择一次性领取。

    2. 多项保障:身故给付+意外身故双倍给付+投保人意外身故/高残豁免保费,全方位保障更贴心。

相关百科精选

  • 中邮人寿保...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2001年11月,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009年6月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以“太平人寿”名义,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复业后的“太平人寿”是我国第六家全国性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