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应该给员工办什么保险,劳动局必...

新成立的公司应该给员工办什么保险,劳动局必须要办的保险,不知道怎么办,到要什么手续?
车广义 来自: 移动端 2021-10-15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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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5 19:21最佳答案

按社保规定,低于基数的按基数申报,高于基数的按实际金额申报,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这样做,全是按基数申报的。如果基数是1929,所有社保种类的缴费比例合起来为10%的话,每个人只需缴纳192.9就好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是员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的话,一般劳动局都不会来查的,但是这样会有个风险,就是员工如果离职的时候,公司处理得不够和谐,他有权要求公司将以前漏报的全补上来的,而且劳动局还有可能对公司进行处罚.
以上谨供参考!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15 19:33 齐星星 客户经理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2、社保是按比例缴纳费用所以不能说到底多少!/>“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个人2%外加10元钱的大病统筹;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各省市地区承担比例有所不同。/>/>3、你说的是员工在别的地方办理过社保是吗?这样的话有两种选择:/>(1)、让员工把那边的社保转移过来,接着以前的社保去缴纳。转移手续如下,让员工自己去办理转移吧!/>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社保转移,参保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2)、你公司帮员工重新开户办理社保就行了,就当他从来没办过社保一样办理,就是第一点的办理方法去处理!两边的社保加起来缴纳满15年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容易点,如果你公司一直有办理社保的,那就去社保局增员就行了,如果刚成立没办过社保的就按第一点去办理就行了!
  • 2021-10-15 19:30 齐星星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今年天津市缴费下限为980元/月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6%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8%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8%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保险比例:养老 单位20%,个人8%
    失业 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纳)
    工伤 单位0.5%、1%、1.5%(按照企业经营性质)
    生育 单位0.08%
    医疗 单位10%,个人2%,另单位缴大额医疗5元/月
  • 2021-10-15 19:27 粱俊芳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今年天津市缴费下限为980元/月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6%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8%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8%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保险比例:养老 单位20%,个人8%
    失业 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不缴纳)
    工伤 单位0.5%、1%、1.5%(按照企业经营性质)
    生育 单位0.08%
    医疗 单位10%,个人2%,另单位缴大额医疗5元/月
    社保办理时间为每月25号以后至月初8号前,开发区为每月1-10日
  • 2021-10-15 19:24 龚岩琳 客户经理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需要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进行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新社保开户涉及到如下资料: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单位经办人持上述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开户手续即可,办理后即可办理劳动者的个人参保手续。
  • 2021-10-15 19:18 樊成钢 客户经理

    1、我只有东城的参保流程,楼主可以参照一下。出入不大。2、办理社保登记证时,可以暂时不补缴以前的社保。3、按社保法规来说应该补缴。只要在公司发工资就应该上保险。4、是的。现在强制五险。本市外地都一样了。
  • 2021-10-15 19:15 连丽艳 客户经理

    1、准备: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现在的应该是在一起的一张)复印件及、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复印件(卡),所有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全部都多备几份);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渝中区好像在大溪沟);
    3、到医保办办职工医疗保险(渝中区好像在学田湾);
    4、住房公积金到人和街的住房公积金办公室。
    5、和平路老区府那里好像应该有行政服务中心,手续齐的话在那里可以一次性办完。
  • 2021-10-15 19:12 齐明柱 客户经理

    根据国家对企业社保的各项要求企业在成立之后,30日之内要按照相关的流程为员工办理社保手续。


    首先:准备各种资料


    企业用户应该了解办理社保需要哪些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社保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其次:到社保局进行开户


    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开户,会得到社保局分配的一个独立账户。在这个账户内进行企业员工社保缴纳申报。


    这部分操作比较复杂,需要企业将员工的工资做成表格,社局核定以后,按照这个表格进行社保保险费计算,因为工资基数不同,所以社保缴纳的数额也不相等,需要企业用户仔细计算,避免发生错误。


    社保费用需要每个月进行申报,这些都需要到社保局去进行申领,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感到社保缴纳非常麻烦的原因。


    第三:到地税局进行落户


    到地税局的服务窗口进行落户,落户程序简单,但是一般地方都需要等待一个星期,在落户程序完成以后就可以办理社保登记了。


    第四:到银行交款


    拿到税收缴款书到银行去交款,在办理这些社保手续的过程中,建议你随时把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财务章等准备齐全,防止因为东西没有带齐需要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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