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深圳医疗保险半年,但在湖南省工作,...

希望用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因为这个病可以不用马上治,可以等一段时间
粱俊芳 来自: 网页 2021-10-14 14:56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0-14 15:20最佳答案

深圳二档社保可以绑定医院,可以直接拿医保卡看病。

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用人单位的,由其用人单位选定;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本人选定。

2、14周岁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3、参保人可变更所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次月起在变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扩展资料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看门诊(含急诊),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本条第1、2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4、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支付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参考资料: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14 15:17 赵顺铃 客户经理

    可以的。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

    (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就医情形。
    第三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有用人单位的,由其用人单位选定;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本人选定。

    14周岁以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变更所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次月起在变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第三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就医转诊、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转诊的,应经原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应逐级转诊或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转出医院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转诊证明。综上是可以直接用社保卡去医院看病的 。

    扩展资料:

    个人社保是指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社保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障。

    社保是对保障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国家鼓励有条件的都应该交社保。

    参考资料:社保 人民网

  • 2021-10-14 15:14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可以转到医院。

    1、参保人可变更所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次月起在变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2、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选定社康中心的结算医院就医;

    4、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参保人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填写市外转诊申请表;

    (二)收诊医院主诊医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见;

    (三)医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机构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

    (四)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先行支付后向市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报销,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本办法的规定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支付。

    扩展资料:

    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就医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结算医院或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一)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急诊抢救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因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补办期间不能记账的。

    2、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或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的,由本人先行支付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申请审核报销:

    (一)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凭医生处方在院外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二)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在院外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三)因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补办期间不能记账的。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10-14 15:11 樊振玲 客户经理

    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三)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四)转诊转院结算

    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

    2、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

    3、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单位先用现金垫付,医疗终结后,由参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参考资料:

  • 2021-10-14 15:08 龚孝雄 客户经理

    需要准备的证件:患者或家属携带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以上资料除门诊病历外,其余均可使用复印件)、病人身份证、近期1吋彩照2张。
    带有以上的的资料到医院初审,具有初审资格的医院有:市一医院、市八医院、长沙县一医院、县二医院、市中心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第二人民院(限精神病);
    同时在以上医院医保科填报《特殊疾病病种门诊审批表》(每月10日前)上交县医保中心专家委员会复审,审核不通过退回资料(下月25日后)。
  • 2021-10-14 15:05 齐晓娴 客户经理

    当然可以。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规定:

    1.第三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二、三名被保险人应当选择本市的社会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选定;无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自己选定。

    14周岁基本医疗保险的二级参保,可选择社会康中心或二级以下市医院作为门诊看病的固定医疗机构。

    被保险人可变更选定的社会卫生中心或其他指定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之日起,社会卫生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门诊治疗。

    2.第四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第一级被保险人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超过本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以用于支付下列费用:

    (一)本人在指定零售药店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费用;

    (二)本人及其配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时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以及当地补充医疗费用;

    (三)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四)国家、广东省、本市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经2013年8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届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9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发布。

    该《办法》分总则、参保及缴费、基金管理、就医与转诊、医疗保险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9章124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月30日制定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以及《关于印发深圳市非从业居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210号)、《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深府〔2010〕126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参考链接:

  • 2021-10-14 15:02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可以。根据《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基本医疗保险一步保险人在市内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基本医疗保险二等保险的病人访问选定的社区保健中心,并在定居医院的同意下,可以在选定社区健康的同一定居医院的其他固定地点社区保健中心就医中央;对城市主要医疗机构的门诊访问;

    (3)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被保险人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经住院医院同意,可在同一定居医院属下的其他指定社会医疗中心就诊选定的社区卫生中心;该市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现严重疾病;他们在选定的社区卫生中心的定居医院住院;

    (4)根据《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二,三级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选择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门诊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利用单位选择有用人单位的,应当自行选择无用单位。

    对于14岁以下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二等保险可选择市内社区保健中心或二级医院作为门诊治疗的指定医疗机构。

    被保险人自变更生效后的下个月起,可以变更选定的社区中心或其他指定的医疗机构,并到变更后的社区保健中心或指定的门诊就诊。
    (5)根据《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四条

    如果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级保险门诊医疗转诊,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方保险门诊和医院转诊,应由原定居医院批准。推荐人应该参考每个级别或推荐到具有专业知识的城市同级医疗机构。转院到医院应向转诊医院出具转诊证明。

  • 2021-10-14 14:59 辛培勇 客户经理

    一,参保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医保卡、相关病史资料等至认定机构认定医师处申请认定。
    二,认定医师根据可认定病种范围,负责开展具体的病种认定工作,认定标准并结合自身临床经验,开展申报病种认定。
    三,认定机构医保办负责对认定结果进行资料整理、归档、录入。
    四,认定机构审核人负责对认定果进行审核确认,确认以后当即生效。
    人们常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现在的房价,物价都蹭蹭蹭地往上涨,只有工资最悠闲,有时候半年一年也不动一下。随着身边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活和工作的压力也随着而来。人们的身体也并不是百毒不侵,也会时常出现小毛病。感冒发烧这些小病还没什么大碍,吊吊水吃吃药,过几天就能好。如果不走运生了一场常见的大病,我们还有医保呢,也花不了多少钱,就是人遭点罪。可不是所有的病都是那么常见,比如问你听过“门诊特殊病”吗?碰到这样的病,如果不了解的话,不免一头雾水,有些担心和后怕。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吃个定心丸,好好说说遇到这种病该怎么办?手上有医保又该如何报销?
    门诊特殊病的面纱
    门诊特殊病其实是一种慢性疾病。可以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治疗的,不过仍然长期需要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通常那些恶性肿瘤需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就属于门诊特殊病。具体包括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肝硬化、精神病、恶性肿瘤、肾透析、肾移植术后、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乳腺癌(内分泌治疗)、肝豆状核变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癫痫、膀胱肿瘤(灌注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丙型肝炎、肝移植术后、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等22种疾病

相关百科精选

  • 中融人寿保...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C,简称“中国人保财险”,下同),作为“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是国内历史最悠久、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