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有交强险个人有人身意外险同时为...
龚崇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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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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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6:45最佳答案
1.如果是赔偿医疗费用,交强险的赔偿加上意外保险的赔偿总和,在医疗发票的金额内赔偿。因为医疗类的保险是补偿性原则。
2.如果有发生伤残时,交强险可以按具体的伤残等级赔偿,另意外险也可以按具体的伤残等级赔偿。两种伤残赔偿是独立的。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商业险赔偿限额:依所投保的保额为准。
注意:己方购买的交强险是用来赔付给受害人的,不是赔给自己的。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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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6:51 符育明 客户经理
人身意外险和车险可以同时理赔的。只要交通事故符合意外定义,意外险是可以赔付的,主要可以保障被保险人因为遭受到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付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交强险和三责险主要可以赔偿第三者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车损险、座位险等主要可以赔偿自己的相关经济损失。
一般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住院医疗这种费用补偿型的是不能同时赔付的,需要根据实际花销报销,也不能叠加享受赔付。 另外,如果是提供定额给付保险金保障的意外伤害保险,例如意外伤害或者伤残达到某个等级,买了几份是可以同时理赔的。 如果这次受伤达到伤残等级十级以上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一般的治疗按照实际花费最多100%赔付。
意外险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意外住院定额等四个保险责任。其中意外医疗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意外险不能赔付,被保险人全部的医疗费用支出应由肇事方进行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在本次交通事故有责任,意外险可以进行赔付,赔偿的多少取决于保额和报销比例的限制,另外还取决于责任的划分(如全责、同等责任、主次责任)。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住院定额不管被保险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责任,都可以进行赔付。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是可以理赔的,首先车险是属于财产险范畴,意外险是属于人身险范畴,个人意外险还是可以进行理赔的。那么个人意外险,首先九级伤残,如果说买到了1到10级281项的,这种伤残理赔的一个条款的话,是可以理赔的九级伤残,可以赔10%的保额,另外,如果还买了意外医疗的话,也可以进行另外医疗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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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6:48 黄盛林 客户经理
hahakunametata:
您不要不懂装懂,人家说得没错。不要以为只要是财险公司的产品就是一定适用补偿原则。财险公司的产品不一定是以财产为标目。
第三者责任险是什么?简单的说,就是甲投了第三者责任险,一但甲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甲负的责任而对对方产生的赔偿,这部分钱由保险公司付。
楼主的提问没有说清楚,还是以甲乙来说吧。如果甲投了第三责任险,又投了人身意外险。发生了甲与乙的交通事故,那么对乙的赔偿由第三责任险来支付,对甲本身的赔偿由人身意外险来支付。这两者似乎没什么冲突。
可能楼主的意思是甲投了第三险,而乙投了意外险。那么是这样,乙的医疗费用由两个险种共同支付,最高不超过实际的医疗费用支出,如果数额不大,确实只能得到一家公司的赔偿。而身故赔偿金是没有累计额的限制的,投了多少就赔多少。 -
2021-10-13 16:42 齐晓娟 客户经理
工伤理赔和意外险理赔是两回事。工伤属于社会保险,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投保相应的险种如果发生保障范围内的事故,意外保险将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如果同时办理了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住院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报销,因为商业保险医疗属于费用补充型的,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医疗费用可以先通过工伤保险报销,超过工伤保险赔偿部分,意外险赔偿在责任限额内合理的费用部分;而意外伤害部分不冲突,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工伤和意外险分别按照各自的规定赔偿伤残或死亡的保险金。 -
2021-10-13 16:39 龚小芹 客户经理
工伤保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并不冲突,只要在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报销范围内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四条 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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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16:36 贾黎黎 客户经理
是不可以同时报销的,你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的时候,车险可以报销的,但是人身意外险是不可以报销的。 -
2021-10-13 16:33 黄相明 客户经理
工伤保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并不冲突,只要在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报销范围内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2021-10-13 16:30 梅金荣 客户经理
工伤保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二者保险理赔并不产生冲突,不产生影响。
一、意外险赔付范围
1、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
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二、工伤保险赔付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4、职工身患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扩展资料:
一、意外险保险申报材料
1、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户口本,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2、伤残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3、医疗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 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二、工伤保险申报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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