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一下“太平洋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

想了解一下“太平洋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熟悉的朋友详细介绍一下。
齐敦禹 来自: 移动端 2021-10-06 16:59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10-06 17:05最佳答案

本人就是太平洋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的受害人,我去年买了33000元趸交的产品,当时听业务说利率比银行要高,随时取都可以,但是只有活期存款利息。结果你猜怎么着,我满一年去查了一下,我居然倒欠保险公司1300元。等于说我只能拿到31700元了。你说冤不冤啊。建议你千万不要买,就算是到3年,也取不到什么钱的,因为保险必竞是以保险为主,有什么很多分红,都是些骗子,尤其是衡阳支公司的都是些素质低下的业务员。为了拿到保险的提成不投手段。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6 17:23 齐敬磊 客户经理

    分红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全年,所获取的利润不低于70%,分给所有的客户。因此你需要了解保险公司他的,收益水平如何?
  • 2021-10-06 17:20 梅金莉 客户经理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11月核准)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健康告知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90天至70周岁。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已缴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 保单红利
    一、年度红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的,则该红利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分配。分配的红利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本公司每年公布的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合同终止时一次性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或合同解除时,给付上一保单年度末的累积红利。
    (二)年度红利的给付对象:
    1、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前述第(一)项规定给付年度红利予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的,本公司按前述第(一)项规定给付年度红利予受益人;
    3、投保人或本公司解除本合同的,或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条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本公司按前述第(一)项规定给付年度红利予投保人。
    二、特别体恤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本合同终止时有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红利以外的其他红利,则将该红利以特别体恤金的形式与身故保险金同时给付予受益人。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对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或在下列期间发生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金和特别体恤金的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或疾病并导致其死亡;
    (三)被保险人醉酒、斗殴、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的药品;
    (六)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助动交通工具;
    (七)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八)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所患或出现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症状、体征、生理缺陷、残疾,但本公司在同意承保时已知晓并书面认可的不在此限;
    (九)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合同生效未满2年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合同生效满2年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第六条 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到首期保险费并同意承保后开始生效,本公司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本合同生效日同保险期间开始日期。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责任自本合同生效时开始。
    二、本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间分为5年、10年两种,投保人投保时可任选其中一种。保险期间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时终止:
    (一)投保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约定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本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申请时;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四)本合同因条款所列的其他情况而终止。
    第七条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
    一、本合同的保险费采取趸缴方式,每份趸缴人民币1000元。
    二、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年龄、保险期间确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三、本公司对未成年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监管机构规定的限额为限。
    第八条 如实告知
    本合同订立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且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及其他责任免除的内容,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公司解除本合同的,若合同生效未满2年,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若合同生效已满2年,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第九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受益方式为按均分或比例的,已身故受益人或放弃受益权的受益人名下的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约定份额比例享有。
    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生效。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因受益人变更所引起的纠纷,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三、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本公司不接受其他指定或变更。
    四、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意外伤害事故中身故,无法确定两者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
    第十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因迟延通知导致证据丧失或者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本公司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 2021-10-06 17:17 齐晶华 客户经理

    楼上哥们不会算吧??17%的收益率 这么高 谁还去投资实业啦!!
    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的保险责任是: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保险提供以下保险保障: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如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返还已支付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投保示例:
    女士30岁,投保10份本保险,选择10年保险期间,则她应支付保险费10000元,而她应得的基本保险金额为11700元。如下表所示,若女士:
    1、 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金额=11700+累积红利;
    2、 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身故, 受益人可领取金额=23400+累积红利+特别体恤金;
    3、 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身故, 可领取金额=11700+累积红利+特别体恤金(合同生效1年内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所支付保险费);
    4、 在保险期间届满前退保,退保金=现金价值+累积红利。
  • 2021-10-06 17:14 龚家贱 客户经理

    所有返还、红利如不领取,进入财富赢家账户,下有保底,上不封顶,日计息,月复利,畅享财富二次增值欢迎了解
  • 2021-10-06 17:11 连丽花 客户经理

    你好我是太平洋人寿保险的
    1回答:10年到期的话会返还你的2万同时还有分红,还有利息能比存银行10年多个几千元
    2回答:如果是10天之内退的话,只扣除10元的工本费,2万会全部给你,最好在账户里存入10元让他扣除
    3回答:不可能不给你退,只要你拿着签单时的所有手续就可以,而且可以拿出2万,违约金没有的事
    其实3年可以把钱拿出来的,说是10年 3年的话拿出来本金 利益可能会和银行的一样小,就等于退保了,没有什么影响放心
    最好买保险公司的保险,如果银行保险和保险公司保险不一样
    如果10年到期拿钱的建议你给自己建议一个长期稳定的收益,到保险公司买保障型的最好,如果想养老的话建议买“鸿利年年年金分红型”前期不取,因为里面有复利,60岁退休的时候拿到的钱很客观
    详细咨询或者想了解,可以发信息给我
    中国太平洋人寿 大连分公司 业务主任 李阳
  • 2021-10-06 17:08 黄真强 客户经理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我花了一个星期整理的35款分红险与101款热门重疾险的对比表《35款分红险与101款主力重疾险一览表》,送给看到这篇知道回答的朋友。

    说到分红险,很多人并不陌生,那么分红险到底是是什么呢?有什么用呢?下面跟着我来详细给大家分析一下分红险:

    分红险简单来说是一种能分红的人寿保险,如果你买了分红险除了获得一定的保障,每年还会有一笔分红既享受了保单中的保障功能,又凭保单享有了分红。

    确实,对于客户而言,分红险不仅有保障功能,还具有投资功能,自从上线以来,颇受大家关注但是,很多人买了后过两年就后悔,因为买前买后的收益落差大。

    原因主要在于消费者对分红险认识不够:

    第一、分红能拿到多少跟保险公司状况密切相关,最坏的情况就是当年没有红利分。

    第二,分红资金池不透明。

    这两个特点的存在,让消费者真正能获得的收益成了一个未知数,更使得分红保险被大家频频投诉,原因我都整理在这篇文章里了,感兴趣可以点击查看《为什么说分红险是保险“投诉高发区”?》。

    说到底,分红险不适合小白选择,没有一定保险知识的人不要盲目投保!

    以上就是我对"太平洋红利发两全保险 分红型"的全部回答,望采纳!

  • 2021-10-06 17:02 赵风莉 客户经理

    买保险主要是有个身后保障。如果用保险理财那就不一定适合。红利是不确定的!可以这样理解,保障第一,理财收益放在第二位。
    太平洋寿险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 连续二年红利微薄,和演示表相差巨大!
    楼上的朋友不要忽悠大家。实事求是介绍。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国人寿资...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中...

  •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资产是全国首批成立的四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中再资产可从事股票、基金、债券、外汇、港股、美股等各类传统业务品种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