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干临时工十四年,单位从2O...

我在一个事业单位干临时工十四年,单位从2OO8年才只给我交了医疗保险,现在能不能补交社会养老保险
连保军 来自: 网页 2021-10-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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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15:13最佳答案

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各项社会保险。
因为自从劳动法颁布以后,就不存在临时工的概念了,你的情况应该叫事实劳动关系更准确些。按照规定,你可以要求单位为你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当然包括医保和养老保险了。
楼上的说得不偿失,不知此话从何而来。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10-05 15:10 赵驻军 客户经理

    可以的,你可以持证据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就算当时你是临时工你原单位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十年以上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你工作期间,你单位应帮你缴纳养老保险的。
  • 2021-10-05 15:07 齐晓娟 客户经理

    你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都13年了 这个2000年被辞退这个事业单位都是不对的 应该事业单位和你签固有合同才对的 所以你有权要求你的一切合理的权利 比如如你所说的要求补交社保等等一切合理合法的费用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诉 也可以找律师帮助你 。
  • 2021-10-05 15:04 龙宝霞 客户经理

    我认为,你在单位干了20年的"临时工",现在让自已全额礼交社保不但不合理,而且还不合法。合理的做法是单位要承担应缴部分,自己承担个人应缴部分,同时单位要承单滞纳金,个人不承担。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的产生

    以前,由于改革开放社会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缺乏而不能适应工作需求,于是就招录了一部份的临时工,协助开展工作。

    当时招录的人员有公安部门招的治安员、计划生育部门招的计判生育工作小分队人员、财政所招用的财政税收助征员和机关单位招用的资料员(微机员)等人员。

    这在当时称为几员,这些人员工资较低,没有编制,但由于工作肯干好用,总是冲在前面干最苦最累的工作,所以,用人单位不愿解聘他们,于是一直以临时工的身份在单位生好。

    为什么干了二三十年确没有缴社保

    这是社会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我1988年去单位做临时工,一直到2009年,单位才给我买社保,其中没买的原因是对国家社保法的执行不力和职能部门监管不力造成。

    单位招用的临时工,在当年不是财政支付工资,而是单位在收取的一些当时充许收取的费用中列支。比如三提五统费、治安联防费、计生罚款和卫生防疫费等。

    而这些人在使用时根本没签劳动合同,工资是领导说了说,根据当时当地工资情况,领导说每月多少就发多少,没有增长机制。

    后来这批人时间用久了,因身份特殊,文化普遍较低,一直不能入编,成了单位的老大难问题。不过后来很多人转移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于是工资按最低工资领取,有了养老保险,今天有了五险,但还有少部分人未缴社保。


    现在补缴社保让个人全部承担缴费是否合理

    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国家的有关社保缴费的规定是工资的28%,其中,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就算补缴,都应该按此规定执行。

    我在2019年,找原单位为我补缴了1995劳动法实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买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保,补缴从1995年1月到2008年12月接继,共计十四年正都是单位承担应缴部分,我承担个人补缴部分。共计缴费达六万二千多元,其中单位缴了四万七千多,我缴了一万五千多元。

    我国的有关社保缴费规定,全都是单位承20%个人承担8%,以上未缴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并不是自已个人的责任,所以,如果单位让你一个人全部承担,这是不合理和不合法的。

    遇上这种情说该怎么办呢

    你现在干了20年的临时工,要补缴社保,必须单位出面,在这种情况下如与单位产生矛盾,对你补缴不利,你可以先行垫钱补缴,过后找单位支付该由单位支付的部伤。

    社保缴费时,收费单位是把个人和单位应缴部分分别计算出单的,如果找单位给付时不给,你就可凭交费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履行义务。

    结束语:

    在事业单位干了20年的临时工,与单位成了劳动关系,属合同制用工,按规定单位应该给你购买社保,如果没买是单位未履行义务,现在补缴,要你个人承担全部费用,这是错误的,应按应缴费的单位20%和个人8%的方式缴纳。

  • 2021-10-05 15:01 龙宣霖 客户经理

    并不合理,即使是临时工,事业单位也需要为员工交五险一金,社保不需要员工自己全额补交。
  • 2021-10-05 14:58 龙小语 客户经理

    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13年,在2000年被辞退,现要求单位给补交社保这个要求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在2000的时候事业单位还没有交社保这个政策,所以单位是不能给你补交的。
  • 2021-10-05 14:55 黄真敏 客户经理

    在事业单位干了18年的临时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就不存在 临时工
    的说法了,用工即成劳动关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出生产岗位后的一种生活保障,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临时工补缴社保流程(以广州市为例):
    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5)一式二份。
    2、补缴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录用(招工)审批表、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文书复印件(原件视情况备查)一式一份。
    4、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仲裁书或社保稽核整改意见书或社会保险稽核审计意见书及社保稽核情况内容一览表复印件(如提供第4项则可不提供第3项)一式一份。
    5、提供企业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文件资料(如: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登记表等)一式一份。
    6、差额补缴且补缴时间为2009年10月之前的,应提供已缴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社保网站的缴费数据,或相关的缴费凭证等)一式一份。
    7、《社保费补缴基数确认表》(SF096)原件一式一份。
    8、如审核需要,企业还需配合提供工资发放原始会计凭证、分类明细账、银行代发工资转账清单、员工花名册等其他原始资料,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9、补缴所属期早于1993年7月或者按规定可以不需“五险”齐参的缴费单位,须提供《参保人员用工形式确认表》原件一式一份。
    10、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
    11、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文件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到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为止。此类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根据劳动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正常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性:如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满55周岁;如为生产岗位满50周岁。
  • 2021-10-05 14:52 辛培刚 客户经理

    分析如下:

    1、在事业单位干了18年的临时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2、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就不存在 临时工的说法了,用工即成劳动关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对于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出生产岗位后的一种生活保障,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3、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5)一式二份。

    (2)补缴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录用(招工)审批表、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文书复印件(原件视情况备查)一式一份。

    (4)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仲裁书或社保稽核整改意见书或社会保险稽核审计意见书及社保稽核情况内容一览表复印件(如提供第4项则可不提供第3项)一式一份。

    (5)提供企业证明其成立时间的文件资料(如: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注册登记表等)一式一份。

    (6)差额补缴且补缴时间为2009年10月之前的,应提供已缴费的有效证明材料(如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社保网站的缴费数据,或相关的缴费凭证等)一式一份。

    (7)《社保费补缴基数确认表》(SF096)原件一式一份。

    (8)如审核需要,企业还需配合提供工资发放原始会计凭证、分类明细账、银行代发工资转账清单、员工花名册等其他原始资料,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9)补缴所属期早于1993年7月或者按规定可以不需“五险”齐参的缴费单位,须提供《参保人员用工形式确认表》原件一式一份。

    (10)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

    拓展资料

    办理流程

    各地区,不同的补缴时间,办理流程可能存在不同,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通过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查询,核实个人缴费信息(查询需补缴月份、缴费基数及缴费人员类别),确认补缴人员为正常缴费状态。

    2、录入企业版软件:

    ①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②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③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根据补缴月份的不同:

    (1)申报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员补缴5年以上的,先去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2)申报补缴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的,且补缴近三个月以前的,需单位携补缴材料到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然后网上预约取号。

    (3)补缴近三个月内的,直接网上预约取号。

    4、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受理柜台办理。

    5、财务柜台缴费(当日缴费有效)。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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