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慢性病医保怎么办

大连慢性病医保怎么办
赵顺起 来自: 网页 2021-09-2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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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11:13最佳答案

只参保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在参保地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鉴定,符合当地医保慢性病范围的疾病,可以申请慢性病医保门诊报销费用。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6 11:25 梅金红 客户经理

    一、办理条件: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

    1、患十二种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慢性肝炎(甲肝除外)、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林氏病、脑中风后遗症(含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慢性支气管炎(含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含肾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疮、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扩展资料:

    慢性病全称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不是特指某种疾病,而是对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其中心脑血管疾病包含高血压、脑卒中和冠心病。

    分类

    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补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威胁的成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补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商业医疗保险

    可分为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

    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津贴给付型

    简而言之,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

    医疗保险投保建议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只有将基础的保障夯实,在此基础上作补充才能锦上添花。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保险原理在保险学中,有一个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

    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则不适用,其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其设计原理实际是考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病假导致的工资损失,因此合同约定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费用,它不考虑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实际经济损失无关,属于“定值保险” 的一种。

    费用型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 基本一致。

    此外,社会医疗保险还有严格的限制。新药、进口药、贵药都不在社会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会医保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所以,有医保的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可考虑购买费用型和津贴型互补,选择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是有益的补充。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6 11:22 齐显影 客户经理

    方法如下:

    郑州市门诊规定病种(慢性病)申报时间为9月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1家具有住院资格的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作为其“慢性病”门诊治疗的定点医院,

    携带相关资料到该院医保办申请,由定点医院医保办集中将材料报送至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统一安排申请人员体检、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后,申请人员可享受相应的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凡正常享受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上述门诊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员,包括郑州市职工医保、原城镇居民医保及原新农合参保人员都可以申报。

    恶性肿瘤、异体器官移植(干细胞移植)、慢性丙型肝炎这几个病种可在正常工作日直接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医保待遇申报,即时申报即时享受待遇。

    扩展资料:

    已办理短期异地就医手续且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的参保患者,在异地医院门诊或药店发生同病种医药费用的,可持购药收据、明细、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银行账户,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因欠费导致医疗待遇封锁并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的人员,可在医疗保险待遇恢复后,持购药收据、明细、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银行账户,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6 11:19 龙宣霖 客户经理

    参保人员患有当地医保所列慢性病种之一并符合诊断基本标准,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重症慢性病认定申请表》,由用人单位汇总上报医疗保险机构。失业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患重症慢性病,由个人或亲属直接向医疗保险机构申报。
    办理程序:
    1、受理。
    2、费用审核:
    (1)十二种慢性病门诊自负超过8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70%,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70岁以上自负超过600元,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80%,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3、办理所需携带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办理,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4、等待报销款发放。
  • 2021-09-26 11:16 黄盛松 客户经理

    慢性病医保报销流程:
    1、申请门诊慢性病种的患者持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年内相关疾病《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年内相关检查报告单(如化验、心电图、彩超、眼底造影、CT等)到承担门诊慢性病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鞍山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审核认定表》一式两份。
    2、市居民医保中心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系统,并连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种患者审核认定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送达定点医疗机构。
    3、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持医保卡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证》到所选定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此外,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患者即日起首次开始进行年审:
    1、各定点医疗机构于10月20日前将患者复查结果连同资料一并上报居民医保中心。
    2、市居民医保中心于11月20日前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复查结果和相关资料进行复审。
    3、通过复审的患者名单于12月底前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
    4、复审不合格人员将停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扩展阅读:

  • 2021-09-26 11:10 米增奇 客户经理

    本市将企业参保人员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助病种扩大到15种,补助金额进一步提高,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将更加便捷。
    [补助病种] 扩大到15种
    在高血压病(重度)、陈旧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系统性红斑狼疮、甲状腺功能亢进等9种慢性病基础上,新增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包括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下同)、白塞氏病、肝硬化(包括酒精性肝硬化、心源性肝硬化、胆汁淤积性肝硬化等,下同)等6种,这15个病种纳入企业参保人员慢性病补助病种范围。
    对新增的6种慢性病的病种诊断标准,市医保中心目前组织专家正在制定中,预计今年六七月份将对新增的6种慢性病参保人员进行检诊。
    [起付标准] 调整到300元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调整前,定点三、二、一级医院门诊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分别为850元、500元、400元,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定点零售药店为400元。调整后,各级别定点单位门诊慢性病补助起付标准均为300元。调整前,起付标准以上、最高补助限额以下统筹基金在职职工补助比例为70%,退休职工为85%。调整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补助限额以下统筹基金补助比例统一为85%。
    [白血病] 年补助5000元
    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的统筹基金年最高补助限额由2500元提高到3000元;新增补助病种中,白血病年最高补助限额达5000元。
    其他病种年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甲状腺功能亢进、肺结核1000元;高血压病(重度)、陈旧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为18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25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塞氏病、肝硬化3000元。经检诊认定同时患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在原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增加500元。门诊慢性病患者在结算年度内的门诊慢性病补助报销比例不受住院次数影响(不包括建立家庭病床期间)。因慢性病住院治疗期间(包括建立家庭病床期间)发生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统筹基金不予补助。
    结算年度内,因补助病种办理家庭病床治疗1次的,门诊慢性病补助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减半;办理2次(含2次)以上的,本年度不再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补助待遇核减在次年进行。
    [诊疗费用] 纳入补助范围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政策调整前,只是药品费用纳入补助范围;调整后,除药品费用外,还将检查和治疗费用也纳入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在所选慢性病定点单位门诊发生的医疗费(包括药费、检查费和治疗费),应属于《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实用手册)或《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06年版实用手册),且是治疗检诊认定合格病种的医疗费。
    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在定点单位须持IC卡就医购药,发生的费用属于自己应承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单位结算;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医保中心与慢性病定点单位结算。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门诊慢性病定点单位不得上传虚假信息,套取医保基金,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诱导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选择定点单位。对违反门诊慢性病补助政策的定点单位将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应自觉遵守门诊慢性病补助的有关规定,不得冒名顶替使用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对弄虚作假取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门诊慢性病补助资格,追回已补助的门诊慢性病补助费用,并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结算方式] 持卡现时结算
    从2008年7月1日起,现金垫付一年一报的结算方式改为持卡现时结算。具体地,帕金森氏病、重症肌无力、溶血性贫血、白血病、白塞氏病、肝硬化的检诊、复检、定点单位选择工作由医保中心组织安排,经检诊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的参保人员从2008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最高补助限额折半计算。
    2008年1月1日前已检诊合格的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人员,从2007年12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补助待遇。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发生的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医保中心在2008年6月30日前根据各定点单位上传信息将已发生的补助费用一次性拨付到IC卡中。
    从2008年7月1日起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单位须持卡就医。门诊慢性病患者从2007年12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发生的费用累计计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本规定执行。
  • 2021-09-26 11:07 赵飞虹 客户经理

    大连市慢性病的办理机构是大连市医保中心,凡是在大连市城镇居民门诊管理病种(居民慢病)范围内的人员都可以办理。

    补助内容通常是通过门诊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具体执行标准建议前往大连市医保中心咨询。

    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和相关的影像学资料(如X光片、CT片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扩展资料:

    山东淄博市门诊慢性病限额提高至1.5万元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完善门诊统筹等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已于7月1日正式实行,主要涉及普通门诊统筹双向转诊、门诊慢性病管理等方面的政策,门诊慢性病限额提高至1.5万元。

    参保人经本人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转诊到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的门诊诊疗费纳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按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报销。参保人未经本人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转诊就医发生的门诊诊疗费,根据《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经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上转发生的门诊诊疗费纳入签约医疗机构年度人头定额指标。

    对不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规定的少见慢性病,个人负担过重的,经批准,可视为门诊慢性病种,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门诊慢性病补助办法予以补助。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在签约门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店就医购药,在超出限额时,确因病情需要继续就医购药的。

    可向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增加限额申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医疗专家评审确认后,确定其中一家签约单位就医,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实行联网结算,1.5万元以上的,应在门诊慢性病大病历中详细记载就医用药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年底经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纳入慢性病补助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6 11:04 齐晓庆 客户经理

    大连市慢性病的办理机构是大连市医保中心。
    凡是在大连市城镇居民门诊管理病种(居民慢病)范围内的人员都可以办理。
    补助内容通常是通过门诊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来减轻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具体执行标准建议前往大连市医保中心,今年的慢性病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
    居民慢病检诊需提供材料
    1.携带证件:参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医保证。
    2.填写认定表:准确填写姓名、保号、申请病种,准确填写联系电话,以便于检诊结果的发布及复检安排。
    3.提供病历资料:提供既往在二级以上医院就医时保留的有确诊意义的相关病历材料。
    提示:可作为检诊认定参考依据的病历材料要求:
    ⑴必须是原件或加盖医院病案室印章的复印件;
    ⑵既往二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材料;
    ⑶住院材料要包括出院记录以及住院时与确诊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病理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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