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由谁补缴,是...

江苏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由谁补缴,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是企业,怎么补缴?
樊扬诗 来自: 移动端 2021-09-23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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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12:57最佳答案

按国务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在单位也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需要补足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为需要补足的年限并不为用人单位服务,用人单位无义务为其缴纳,应当由其个人承担。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23 12:54 樊成钢 客户经理

    如果单位在你就职期间一直为你缴纳医疗保险的,退休时仍达不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不足部分只能由个人全额补缴。
  • 2021-09-23 12:51 车广东 客户经理

    退休时医保没缴够年限,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到缴费年限的,然后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依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参考资料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 2021-09-23 12:48 龙安隆 客户经理

    如用人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缴纳费用由职工个人承担。

    从2016年1月1日起,武汉对职工医保补缴政策进行了调整——缴费年限未达到武汉市规定标准的,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补足缴费年限,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如用人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缴纳费用或由职工个人承担。

    武汉市规定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标准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须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导致缴费年限未达标的,单位应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弥补缴费年限;

    如用人单位已履行缴费义务,但职工缴费年限仍未达标,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以在退休后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也可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履行了缴费义务,职工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可自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否则由职工自主承担,社保经办机构不得强制用人单位缴纳。

    扩展资料:

    职工医保补缴计算方法:

    职工退休时,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职工选择补缴费用以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的,则先补缴费用以补足实际缴费年限,并将补足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缴费年限。

    一次性补缴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年度缴费标准×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上述公式中,年度缴费标准为补缴费用时上年度武汉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应补足的缴费年限中不足一年的月份折算成年,并保留两位小数。

    在个人窗口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在个人窗口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后参保的人员),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未达到规定标准,也按此公式补足缴费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3 12:45 管火金 客户经理

    退休后医保激费年限不足,补缴时按职工缴费还是按灵活就业员缴费,缴费后最大的不同是什么?因为是灵活就业人员,所以职工缴费和灵活就业人的最大的。
  • 2021-09-23 12:42 黄百煜 客户经理

    职工医保缴纳年限不足,退休后是由用人单位补缴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23 12:39 赵风莲 客户经理

    是由个人补缴的。
    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
    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算,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如实际缴费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2021-09-23 12:38 赵飞虹 客户经理

    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够,医保办会要求企业补齐,否则 医保中心不会接受单位提交的退休人员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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