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远期信用证有什么风险?
既然客户可以即期付款,那又有什么风险呢?
黄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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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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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05:01最佳答案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etter of Credit Payable at sight)的特点是汇票为远期,按即期付款;付款银行同意即期付款,贴现费用由进口商承担。换而言之,是出口商开立远期汇票,但信用证明文规定按即期收汇,这种作法的实质是由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对进口商提供融通资金的便利,所须支付的利息由进口商承担。
采用假远期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对进口商来讲,可由银行提供周转资金的便利,但须支付利息;对出口商来讲,可即期获得汇票的票款,但亦承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由于假远期信用证对双方有一定的便利,所有会被双方所接收。
采用假远期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对进口商来讲,可由银行提供周转资金的便利,但须支付利息;对出口商来讲,可即期获得汇票的票款,但亦承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由于假远期信用证对双方有一定的便利,所有会被双方所接收。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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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0 05:10 齐显峰 客户经理
张燕玲、王仲和在《国际结算业务指南》中指出:“虽根据票据法如付款人拒付时应向出票人追索,但承兑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付款人是银行,所以银行不能向善意持票人拒付。”
李金泽在《信用证与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问题》中指出:“对出口商来讲,可即期获得汇票的票款,但也承担汇票到期前被追索的风险。”
苏宗祥、景乃权、张林森在《国际结算》中指出:贴现人即正当持票人就已付款对卖方有追索权。
根据国际惯例、美国统一商法典、英国票据法及我国票据法理解:
1、开证行在假远期信用证下的即期付款属于终局性付款,证下债权债务得以清偿;
2、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作为承兑人提前对汇票做出付款后,承兑人无权再向受益人追索,这两点应该是目前对假远期证下的即期收汇予以即期核销的依据;
3、在票面记载的付款人承兑后,远期汇票可进入票据贴现市场流通,汇票到期之前,一旦承兑人发生破产等支付困难,出票人可能会面临被正当持票人追索的风险。 -
2021-09-20 05:07 龚小芝 客户经理
假远期信用证是比较灵活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在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需求的原因,卖方希望能即期得到货款,而买家则希望远期付款。此时,不管是即期信用证还是远期信用证都不能同时满足双方的要求。于是,便产生了假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是让买卖双方都满意的一种结算方式。然而假远期信用证并不适用于所有外贸商家,如在eBay这样的全球交易网站,eBay的物品是用个人结算方式,以EMS包发送物品为主,因此没有涉及较专业、繁琐的假远期信用证结算方法。 尽管如此,假远期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支付方式之一,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每个外贸人员需要了解的知识。如能真正理解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并能够很好的运用到外贸工作中将有效提高外贸工作效率。 假远期信用证具有鲜明的特点 1、开立的前提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出口商要求即期收回货款,而进口商则承诺远期付款。 2、开证条款不同。假远期信用证除在进出口合同中明确了即期付款后,在条款上有别于一般远期信用证,进口方开立的远期信用证中增加了即期付款的条款。 3、费用承担方不同。假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提供给进口方的融资,因此,假远期信用证中的远期汇票的贴现费用和利息由进口方担负。 4、实际付款时间不同。假远期信用证履行了即期付款的承诺。而真正的远期信用证则要等到约定的日期付款。 -
2021-09-20 05:04 连东英 客户经理
很有必要,假远期信用证是开证行给开证申请人(进口人)的融资方式。反过来,有易于我们交易的促成。 -
2021-09-20 04:58 齐智富 客户经理
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原规定为即期付款,但来证要求出口人开立远期汇票,同时在来证上又说明该远期汇票可即期议付,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其贴现费用和延迟期付款利息由开证人负担的信用证。
这种信用证,对出口人来说仍属于即期十足收款的信用证;但对开证人来说则属于远期付款的信用证,故也称为“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Credit)。
进口人所以愿意使用假远期信用证,是因为:其一,他可以利用贴现市场或国外银行资金以解决资金周转不足的困难;其二是摆脱进口国外汇管制法令的限制。
假远期信用证:一种灵活的贸易融资方式
由于资金需求的缘故,受益人往往希望即期得到货款,而申请人则希望远期付款。此时,不论是即期信用证还是远期信用证均不能同时满足双方的要求。由此,便产生了假远期信用证。
一、开证行向申请人融资之假远期信用证假远期信用证又称远期汇票即期付款信用证,是远期信用证的一种,但又区别于一般类型的远期信用证。在这种假远期信用证项下,尽管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但依据信用证条款,一旦被指定银行凭相符单据即期向受益人支付汇票金额并凭依向开证行寄单索汇,开证行则凭远期汇票即期向被指定银行付款。
对受益人和被指定银行来说,假远期信用证除含有“远期信用证即期付款”的语句外,与即期信用证没什么区别。他们对信用证的执行、得到开证行偿付的时间以及信用证项下的权利、义务和风险完全和即期信用证一样。对申请人假远期信用证又与一般远期信用证类似,如果受益人提交的单证不符,他有权拒付;而在单证相符或虽有不符点但其同意接受的情况下,申请人可先行取单提货,到期偿付开证行。
而对于开证行,该类信用证既是即期又是远期。开证行对受益人即期付款后,对受益人出具的远期汇票,无需承兑,也无需寄回,更不会到市场上贴现流通以自己为付款人的汇票。假远期信用证项下,开证行即期付款时并不是借记申请人账户,而是利用自有资金,实际是为申请人提供了一笔类似于押汇的贸易融资,开证行在远期汇票到期时向申请人收回该笔融资及相应利息。通过开立假远期信用证,受益人即期得到出口款项,申请人远期支付进口款项,各取所需,而开证行则增加了中间业务收入。 -
2021-09-20 04:55 齐晓娣 客户经理
假远期信用证的基本需求是受益人要求即期得到出口款项,而申请人则要求远期付款,其本质是利用自己的进出口基础交易,从银行得到一笔规定期限的融资。而对于开证行或代付行来说,其融资的保障或来自于受益人的信用、出口单据及货物的担保,或来自申请人的信用、保证金、进口单据及货物的担保,有时则来自于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风险就是有被追索的可能。另外,关于这个风险你可以找下牟其中诈骗案,网络上有些资料的。不过一般老客户都不会有什么风险的。 -
2021-09-20 04:52 赵骏凯 客户经理
没有什么风险,假远期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都是银行信用,银行为第一付款人,收到单据后就会付款给出口商,进口商也可以尽快收到银行的单据办理提货等手续,只是相当于银行替进口商付款给卖家,而向买家放一段时间的账期,到期时会多收取一些利息和银行融资费用而已。 -
2021-09-20 04:49 龚宇飞 客户经理
假远期信用证的特点是远期汇票即期付款,申请人支付贴现及利息的费用。既然远期信用证而你可以即期得到付款,又不支付贴现及利息费用,这有什么风险呢。
最大的风险是在即期信用证支付期间开证行突然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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