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待业青年能上社会保险吗

我08年大专毕业,到现在没有工作,没上过保险,可以上大病养老等社会保险吗?如果能,具体细则是什么?还是必须要去保险公司上商业保险?
齐旭明 来自: 网页 2021-09-16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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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14:23最佳答案

我是待业青年没有工作单位能参加医保吗?
当然可以的.
社保(医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养老保险交纳额为20000*20%=4000左右/年,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购买社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另外,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第二种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其他回答(共5条)

  • 2021-09-16 14:32 辛培军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无业人员在自己的户籍地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的,带上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会局办理就可以。但如果在异地,无业人员必须找个单位挂靠才可以参加社保,那样的话可能本来应该由公司缴纳的部分也需要由自己来承担。 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作的自由人土可购买社会保险中的几个险种:
    1、养老保险。 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等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领表申请办理。
    2、医疗保险: 所需材料与养老保险基本相同。 月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相同。 月缴费比例一般是12%,其中4%记入个人帐户,余下8%进入统筹基金。
    其他的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只针对单位在职人员参保,不对个人服务。
  • 2021-09-16 14:29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待业青年只能交纳自由职业人员养老保险,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社保中心办理手续,社保中心会给你一张交费卡,以后只要在月初前按时往卡里打钱就行了。
  • 2021-09-16 14:26 齐春春 客户经理

    问句你不喜欢的话:你为什么是待业青年?你是不是健康的人? 表示惋惜!
  • 2021-09-16 14:20 赵颖轶 客户经理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同时,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51号)规定,您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并经资格审核后,由所属区县失业保险部门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您无需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便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09]46号)文件精神,做好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医疗保障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失业人员缴费申报
    (一)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申报工作。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应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
    (二)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每月应及时汇总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申领情况,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以下简称《变动名册》),于每月1日至8日,向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缴费申报手续。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后,应及时出具《缴费通知单》。对于具备缴费条件人员,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在本人《就、失业证》第23页待遇享受栏加盖“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章,并告知本人相关权益和责任。对于个人基本信息或原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有误的,应及时通知本人,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次月进行补征集。
    二、关于资金拨付
    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填写《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资金需求计划》,于每月10日前随当期《缴费通知单》一并报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将各区县上报的《缴费通知单》中当期缴费信息与《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数据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计算资金额度,于每月20日前将资金统一划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凭证。
    三、关于医疗待遇享受
    (一)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次日起开始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住院医疗、门诊特殊病医疗、门急诊医疗和大额医疗救助待遇,不建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人员享受医疗待遇不设等待期限。
    (二)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就医。对于在已经实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失业人员可直接划卡结算;对于在没有实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失业人员应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持相关凭证到参保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关于医疗待遇中断、终止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三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中止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重新办理申领登记之月起可恢复其缴费和享受待遇资格,失业人员中止或恢复缴费需要填写《变动名册》。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予补征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医疗待遇:
    1.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
    2.重新就业的(含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
    3.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死亡的;
    6.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其他原因终止失业保险待遇的。
    五、关于社会保障卡的申请与办理
    失业人员应在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时,同时向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提出办理社保卡申请。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于每月31日前,将申请办理社保卡人员的相关信息汇总,填写《申请办理社会保险保障卡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备案后,到制卡中心统一办理社保卡,并负责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遗失补办等有关事项,按现行社会保障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问题
    (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计入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按照我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
    (二)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次日至缴纳医疗保险费之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个人垫付,经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补征集手续后,到参保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医疗保险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三)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台帐,做好人员增减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天津市失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津劳局[2000]56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7〕44号)同时废止。
    二OO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2021-09-16 14:17 赵飞行 客户经理

    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福利和商业保险有区别
    商业保险不管你什么身份直接购买就可以了
    社会保险一般是由单位为职工缴纳一部分,个人部分单位代扣代缴
    如果你没有工作自己缴纳应该可以,可以按自由职业,私营业主的身份缴纳,具体手续你要咨询当地社保局,而不是保险公司,这个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
    天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才负责社会保险,直接部门就是社保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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