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犯错造成经济损失,单位要求个人赔偿多...

我一个人承担5万1,这样合理吗,两个单位领导承担每人三千,单位不出钱,也就是他们四个人承担9000,现在单位要求待岗2个月记过处分,造成6万元损失,两个组长承担一人一千五,还要个人赔偿5万1千元有个人原因在单位填错单子
赵颖辉 来自: 网页 2021-09-1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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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3:58最佳答案

正常情况下如果由于员工违反规定所造成的责任,单位可以向员工进行处罚,正常情况下每月不能超过20%,有这个规定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种扣除情况只适用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14 14:07 赵颐轩 客户经理

    从法律层面说:不应该由你个人出,你是在履行职务时出错误的
    单位可以根据相关的劳动合同、内部规章制度对你处罚
    但实际中,如果你不想在这个单位里干了,你就找领导,按照上诉理由讲。
    如果你还想干下去,就主动找领导承认错误,表现出心甘情愿接收领导的安排,保证以后注意,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并请他对你严格要求等等,给领导留下好印象,认为你是可造之才,将坏事变成好事。
    但这点需要技巧,并且需要你完全认识到是由你的错误造成的损失,别再找其他人跟你一起承担责任了。不管你在国企、事业单位还是私企,勇于承担错误的员工还是受到欢迎的,推卸责任将很难被团队接受
  • 2021-09-14 14:04 赵顺财 客户经理

    需要赔偿的,赔偿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从工资中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具体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其他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赔偿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021-09-14 14:01 米国超 客户经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用人单位起诉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2021-09-14 13:55 辛培勇 客户经理

    劳动者问:我没有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机器,导致机器损坏,单位花了一笔钱才把机器修好,这种情况单位可以要求我全额赔偿吗?赔偿金能否从工资中扣除?劳动法专家陈伟律师解答: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因员工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可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 2021-09-14 13:52 齐明杰 客户经理

    这个个人原因泄露出了一些东西,导致单位的损失,确实个人应该承担责任,但是承担责任的多少在于单位。一般来说应该不需要全部承担,可以承担一部分。
  • 2021-09-14 13:49 赖鹏博 客户经理

    1、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算犯法,不过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2021-09-14 13:46 车广侠 客户经理

    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要适当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
    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
    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
    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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