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是2006年11月份进公司的,2009年5月1日签过一次合同,签的是到2010年5月31日,现在快到时间了。1如果单位到时间了没有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能提出离职得到赔偿吗?2赔偿金额的话是怎么计算的?32006年进厂的时候没有及时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是2007年8月份才开始缴费的,这期间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4周六上班可以要求补助赔偿吗
黄盛毅 来自: 网页 2021-09-1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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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3:05最佳答案

内容来自用户:zyling1208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赔偿
我们通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都会自动续签,但也有例外。根据法律规定,要是此时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你知道要赔偿哪些方面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1.工龄经济补偿金
我们知道,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合同合法终止(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而这种情况又恰好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法给以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说来主要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
而针对一些劳动单位逃避经济补偿的责任的,我国法律也作了相应的惩罚性的赔偿规定。这主要见于第八十五条中针对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法律还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的规定。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14 13:17 齐晓彤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 2021-09-14 13:14 龚子飞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 2021-09-14 13:11 樊成钢 客户经理

    正常的合同到期,双方都按合同履行的话,没有什么赔偿的,如果公司赔你钱,那也是公司自愿,出于人道主义。
  • 2021-09-14 13:08 齐景嘉 客户经理

    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合同终止,是有补偿的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2021-09-14 13:02 齐显峰 客户经理

    假设:1:如果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可获3-4个月上年度平均工资的补偿。
    2:所谓的第三次合同是指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的次数,之前的次数不计算在内。
    3:如果公司合同未到期遣散人数达到一定比例,需上报国家劳动机关申批,单位不能单方面同意。
  • 2021-09-14 12:59 赵骆伟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入职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以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续签而你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 、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 2021-09-14 12:56 赵风莉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要从2008.1.1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第三次签订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1.1前签订的次数不算。所以下个月合同到期,你还没有达到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可以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终止合同不续签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但是应当按照你从2008.1.1到2010.8满二年半不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必须续延合同至该情形消失时为止,否则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续延合同,不要求续延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你2008.1.1前工龄一个月工资的赔偿,2008.1.1后工龄3*2=6个月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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