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辛培勇 来自: 移动端 2021-09-1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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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11:10最佳答案

保险合同生效是个牵扯很多方面的问题,每个险种的生效日,是有各家保险公司制定的!!意外一般只有24小时的等待,小病和重疾各家公司就不同了!短的30天长的180天!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14 11:13 齐景宪 客户经理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关于合同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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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4 11:07 樊振生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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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
    新车保险交强险即刻生效。
    保单一般是“零时生效”,即今天买的保险在法律意义上要在明天零时才会生效,这个时间点也会在保险合同上明确注明。所以,以往车主在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一般都有十几个小时的“盲区”。
    2009年3月25日保监会就下文给各个保险公司,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做出“机动车交强险保单自被保险人缴费后即生效”的规定,要求交强险改变“零时生效”的传统,正式实施即时生效。
    虽然交强险在办理的时候已经即时生效,可以赔偿对方损失,但保险公司却不能对王先生的新车进行理赔,因为他的商业车险保单要到次日零时才生效。
    按照商业车险的相关规定,商业车险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新车的车险投保人就可能面临无保险的空档期,甚至还有不少车主买了车之后,由4S店代办车险,至于车险何时生效他们就更不知道了。而在无保险空档期用车时发生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因为商业车险并没有开通即时生效业务,因此记者建议车主一定要谨慎,最好避免从购买车险到最终车险生效这段时间开车上路,避免在未生效期间不能受到保障。

  • 2021-09-14 11:04 黄皖疆 客户经理

    一、如何确定保险合同生效日?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保险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即只要缔约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以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二、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成立是一个事实问题,而其生效却是个法律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开始发生效力,当事人开始受该合同条款的约束。
    关于合同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关于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1、要件构成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议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显而易见,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虽然保险人的承诺包括了保险人的签章、保险人出具保险费收据、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等多种书面形式的保险凭证,但此只能属于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行为。只要保险单经保险人签发即为承诺,承诺生效,保险合同即成立。
    由此也体现了保险合同的附合合同与格式合同的特点。所谓附合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实际上只限于服从、接受或拒绝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条件而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说附合合同是由当事人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而另一方只能作出“取与舍”的决定的合同,一般没有商量的余地。保险人上述承诺的多种书面形式,说明保险合同属于定型化合同。
    但是合同的定型化与要式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要式合同,指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至于合同是否为要式,则取决于法律有无关于书面或其他特别形式为合同成立要件的规定。也就是说,要式合同是以法律要求的书面或者其他特殊形式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我国《保险法》并没要求保险合同必须以特定的要式作为成立的要件,对此从《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可以明确反映出来。保险合同之所以为格式合同,主要是为了满足保险业发展的需要,正因为保险合同具有附合或格式的特点,所以《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规定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而就保险合同而言,由于保险人只能是经国家批准专门从事保险业的法人,《民法通则》有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就主要是针对投保人而言。
    它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此保险利益原则应贯穿保险合同中保险期限的整个阶段。对此,不仅要求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有保险利益,而且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不存在丧失保险利益的情形,否则保险合同失效。
    另一方面,要求投保人有行为能力。按照《民法通则》“意思表示要真实”的规定,由于保险合同具有射幸不等价的特性,故要求保险关系人双方应以最大善意和诚信来订立合同。保险合同这种诚实性,有别于其他合同,它要求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均负有告知义务,尤其要求投保人实行如实告知、危险增加的告知和道德危险不保等3项法定制度。对此《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之……”《民法通则》有关“行为内容要合法”,则要求双方当事人只有依法订立的保险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对此,《保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般而言,在理论上保险合同生效具有下列几种情形。
    (1)法律对保险合同的生效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法律没有规定而保险合同有约定的,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办理;
    (3)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合同也没有约定,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成立时生效。
    从保险原理来讲,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是以投保人事先交付保险费作为基础的,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是保险合同对投保人主要义务的规定,是合同生效后才对投保人产生约束的主要条款。我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由此可见,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是否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往往取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责任的开始时间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可能同时,也可能不同时,但保险责任的开始不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标志,相反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正是保险合同效力的体现。保险合同生效的标志应以保险合同中保险期限的起始时间为界限。
    2、法律效果不同
    保险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签约当事人即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的意志,如双方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约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且还要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保险合同的生效是强调保险合同对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的约束力,即国家法律对合同成立的一种法律认可,体现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保险合同不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而非系合同内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签订后,可能会因为法定原因或约定原因,导致保险合同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因而不能把不成立的保险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来处理。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其他法律责任。但对于无效合同来讲则不同,因为它不仅会产生民事责任,而且有可能带来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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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14 11:01 龚巧云 客户经理

    一般来说保单承保的时间就是生效日,但也要分哪种险,比如意外险一般是24小时就生效了,医疗险一般是30天生效,重疾险一般是90天。截至日期是保单到期时间或理赔后保同终止日。
  • 2021-09-14 10:58 赵驻军 客户经理

    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如泰康e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60天;平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的重疾、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的等待期为30天,癌症住院医疗津贴等待期为90天。

    各类保险生效时间

    1. 人身保险生效时间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旅行保险生效时间

    旅行保险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比如王小姐10月1日要出国旅游,9月20日购买出境旅游保险,那么王小姐可以把该保单的生效时间定为10月1日。

    3.健康保险生效时间

    健康保险一般会有观察期,生效时间比较就。其中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需要提醒的是,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也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

  • 2021-09-14 10:55 辛国爱 客户经理

    一、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在实务操作中,当保险人审核投保人填具的投保单后并在投保单上签章表示同意承保时,即意味着保险合同的成立,但是,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保险责任的开始。

    二、保险合同何时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一般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是,保险合同往往是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所附条件或达到所附期限时,保险合同才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一方面,要取决于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具体内容是:

    第一,合同主体合格,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应当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第二,合同内容合法,这是指合同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订立的。 第四,合同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另一方面,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即保险人责任开始的时间就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

  • 2021-09-14 10:52 齐晓影 客户经理

    承保日期是指投保的日期,而生效日期为承保日期后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对理赔有着直接影响,因此,对此问题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事实上,并非如许多投保人想的那样,保险合同签字之后立即生效,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合同生效的时间有不同规定。
    就人寿保险而言,按照新规定的要求,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以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并同意承保之后的零时起生效。例如,医疗险和重疾险在投保人签署保险协议后,投保人可能还需要进行体检,保险公司还要进行核保,核保通过后,保险公司会给投保人发送信息进行通知,一般来说,在此之后的零时起该保险合同正式生效。此外,投保人还需留意等待期的问题,等待期期间保险合同已经生效,但如果在此期间出险,赔付方式是有特殊规定的,投保人对此应进行了解。
    意外险的种类较多,普通的意外险产品生效时间同样以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后的零时起生效,但旅游险的生效时间较为特殊,投保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生效时间,如保险期间为2014年4月15日08:00至2014年4月20日20:00,核保通过后,保险合同则在对应时间正式生效。因此,为避免理赔时因生效时间发生纠纷,在购买产品时,投保人应清楚地了解该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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