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摔伤,粉碎性骨折,这样能报销治疗费...
我岳父已经62岁因路滑摔成粉碎性骨折现住院治疗去社保局问了下种摔报要报也要调查清楚要目击证人医院证明单位证明还说生病报回事了
连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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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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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07:56最佳答案
自理符合法律规定。
工伤职工退休后,双腿因为事故双腿粉碎性骨折,不是工伤,应当由侵权者进行民事赔偿;没有侵权方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非因工负伤的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与之前是否工伤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果是工伤致双腿粉碎性骨折,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需要治疗或者置换关节,之前已经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费用应当自理;没有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可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符合“三个目录”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标准由费用原则上谁同意使用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退休后,双腿因为事故双腿粉碎性骨折,不是工伤,应当由侵权者进行民事赔偿;没有侵权方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照非因工负伤的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与之前是否工伤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果是工伤致双腿粉碎性骨折,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需要治疗或者置换关节,之前已经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费用应当自理;没有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可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符合“三个目录”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标准由费用原则上谁同意使用谁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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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08:17 连保军 客户经理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六)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属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社部门发布《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了意外伤害医疗费是否报销的各种情形。
一、4种意外伤害可报销
根据《办法》,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四是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
2021-09-13 08:14 龚家贱 客户经理
只要是住院治疗(无论什么疾病),医疗、用药、材料,都在医保报销目录内,报销不少于70%。 -
2021-09-13 08:11 赖鹏博 客户经理
医保是可以报销的,自己摔伤的是工伤不能报销。
医保不报销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不报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报销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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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3 08:08 辛在柱 客户经理
自己摔伤导致骨折,在您个人交有医保的情况下是可以报销的,所产生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具体如何报销可以到当地咨询详情 -
2021-09-13 08:05 龚家贱 客户经理
一、.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自己摔伤去医院治疗也可以报医保。
二、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三、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
2021-09-13 08:02 辛在柱 客户经理
因公致伤。单位会全部负责。治疗所产生的费用皆由单位提供。不存在自己垫付,不存在报销。 -
2021-09-13 07:59 窦连波 客户经理
工商退休后因双腿分碎性骨折,右腿短四五公分,右腿造成患骨关节,费用自个拿了一部分。应该去单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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