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的父母,交养老保险金时,政府补贴3...

独生子女的父母,交养老保险金时,政府补贴30元,父亲已经享受了这个待遇,为什么母亲没有,怎么办
连书纳 来自: 网页 2021-09-0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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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14:28最佳答案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

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

(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扩展资料:

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申领条件

双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二)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养子女,且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直接扶养子女方可以单方申领。

参考资料来源: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9 14:34 龚子顺 客户经理

    各地规定不同,以山东为例:

    根据《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下简称一次性养老补助)。落实此项政策,对于解除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及发放办法

    1、资格确认。正常运转企业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企业负责;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的企业,由企业或破产清算工作组组织资格初审,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资格确认;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由企业主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人社部门负责资格确认。

    在政策过渡期内(2001年1月到2002年9月企事业退休的部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政策解释)未享受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参照上述内容予以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对象资格确认。

    2、发放办法。正常运转企业退休职工及与正常运转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托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由所属企业负责发放;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企业的退休职工,由相关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发放;

    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由企业主管部门初审,经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确认,并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卫生计生部门委托银行进行发放。

    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企业,每半年向企业主管部门报送一次发放情况,企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市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所管辖企业发放落实情况。

    参考资料:

  • 2021-09-09 14:31 黄盛杨 客户经理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标准如下:

    虽然我国已经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申领条件的,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应当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奖励基本分为三种形式:一次性奖励、按月补贴、和增发基础养老金。

    大多数地区采用的是一次性奖励的政策,比如北京市一次性奖励1000元,上海市可以奖励到5000元。山东省奖励程度最高,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

    相关条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

    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四)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 2021-09-09 14:31 辛国江 客户经理

    父爱如歌
    我是一只小鸟,而爸爸的爱是天空,我飞翔在父爱的关怀中。我是一条小鱼,而爸爸的爱是海洋,我游弋在父爱的温馨中。
    我的爸爸是一名普通的教师,但在我眼里却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爸爸。
    记得有一年严冬,我上学少穿了一件棉袄,冻得我直哆嗦,我搓着手心里后悔没听妈妈的话。这时听吴微微说:“马凤岐,你爸爸来了!”我走出教室,只见爸爸微笑着,手里拿着一件棉袄,说“来,穿上吧”。我穿上棉袄,身上暖和了,心里更是暖洋洋的,爸爸说“以后要注意啊”。我笑着使劲地点了点头。回到家里,妈妈听说我上学少穿了一件棉袄,狠狠的训斥了我一顿,正要打我,爸爸笑着走过来,说“小孩子不懂事,算了吧。”我感激的看着爸爸,爸爸用宽容教育了我。
    还有一次,我在外面闯了祸还对妈妈撒慌,妈妈的批评让我脸红,我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爸爸见了急忙给我擦干眼泪,给我讲道理,并对妈妈说:“打骂孩子不是最好的教育方法,要给他们讲道理。毕竟还是小孩子嘛。”爸爸有给我讲了好多道理,让我心悦诚服的认了错。
    我一天天长大,知道了要感恩父母。我会父母劳累的时候递上一杯热茶;吃完了饭,爸爸妈妈休息,我来洗碗。
    我有一个好爸爸,他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爱。我在爱中成长,心中亮着一盏感恩的灯,照亮我的人生路!
    父亲
    记得前些天,你告诉我;一个15岁的女孩被埋在废墟里,女孩的父亲独自一人用了11个小时救出了女孩,女孩被救出后,紧紧地和父亲抱在一起。说的第一句话是:“爸爸,以后我再也不和你吵架了。”原来,在地震之前,父女俩儿吵了一架,所以……
    听了这个故事,我震撼了,我感动了,一股感激之情涌上心头。
    记得:
    我一岁时,你抱着我,讲故事给我听。我报答你,在睡梦中开心地笑了。
    我二岁时,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电灯”,你无比的兴奋。我报答你,重复地说着“电灯”。
    我三岁时,你牵着我,扶着我,教我学走路。你放开我的小手,看着我蹒跚的脚步,欣慰的笑了。我报答你,反复练习,终于,学会了走路。
    我四岁时,很怕吃药。那次,因为不吃药,你打了我,手印印在了我屁股上,我哭得好伤心。你心疼了,买了一个变形金刚送给我。我报答你,开心的笑了,却好久都不和你说话。
    我五岁时,上了幼儿园的小班。你牵着我去学校,路上你说“要乖乖的听话,和小朋友们团结友爱。”我报答你,常常受老师表扬,说我很听话。
    我七岁时,上了小学一年级,你让我自己去学校,告诉我认真学习,广交朋友。你怕我跟不上,可我陪我复习。我报答你,复习是总想逃避,总想玩耍。
    我八岁时,“六一”时拿了“学习积极分子”的奖状。你很高兴,鼓励我再接再厉。
    ……
    时间似流水,一眨眼,我已经十四岁了,已步入了中学的校门。再看您——头上已爬上了许多银丝。
    可是你的爱却依然不会苍老,你的爱就像一道五彩光晕,罩在我的身边。默默的给我力量,给我温暖。
    可能有时候,你不是我最好的朋友;有时候,可能意见不合,产生矛盾;有时候,我也不是很理解你,甚至,会不喜欢你。但是,父亲就是父亲,终究是你的父亲。
    让我们用一小会儿时间,对那个叫“爸爸”的人表示敬意,对他说一声“谢谢”。虽然有时当着面说不出口,但他始终陪伴着我,听我吹牛,听我讲见闻,听我倾诉伤心事……
    你在我身边,看着我成长,看着我渐渐得学会坚强,学会独立。
    父亲,无时无刻都在关心着我,保护着我。给我一种可以依靠的安全感。父爱如山,如山那般强大;如山那般默默无闻的挺立着;如山那般无私的奉献,默默地给予支持与力量……
    爸爸,我知道,你也有烦恼,你也有压力,你也会疲惫。所以,我会尽量理解你的。加油!老爸!
    父爱幽香
    说到爱,人们往往脑海中第一个闪现的是母爱。母亲慈祥的微笑,关心的唠叨和细心的照顾总是使我们感动,使我们难以忘怀。默默的父爱则容易忽视。因为它不像母爱那样,父亲常常留下的是辛勤背影和一脸严肃,在这表面我们所能看到的东西下,幽暗之处藏着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发着沁人心脾气息的东西——爱。
    一天,中年男人扶着年迈的父亲去公园散步。公园里群鸟起舞着。父亲指着一种鸟问道:“这是什么?”中年人回答道:“是画眉鸟。”父亲又问:“这是什么?”中年男人答道是:“画眉鸟。”这是父亲又问:“这是什么?”中年男人想可能是父亲年龄大了,耳朵不好使,便有道“是画眉。”可没完,父亲又问着相同的问题……就这样反反复复,到了这第10次,中年男人没耐心了,大声吼道“是画眉。别再问了!”父亲却显得格外平静,一点儿也没生儿子气的意思,用着带有慈爱的语气讲道:“三十几年前,在你四岁时,我牵着调皮的你来到这里。因为好奇而显得十分兴奋不停地问‘这是什么?’足足有25遍,每次我都耐心地回答说:‘是画眉。’因为想你还小,好奇心强嘛!”这时儿子一下子扑倒在父亲身上哭得泪流满面,像个孩子似的。
    我们每每看到生活中,电视中儿女要离家出外谋生时的离别画面。母亲低低地哭着,一句又一句地叮嘱,而父亲总是最后只说一句“好了,该走了。”如此平实,谁又知道这短短一句中的几个字包含了多少多少的痛和爱?他多想也大哭一场,可他没有。他的爱在默默中绽放着,只闻见一阵幽香。
    父爱无言
    小时侯,我总以为世界上没有比母爱更伟大的了。妈妈可以带我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买我最爱吃的东西,我哭的时候她为我擦泪……可是,我至今才亲身感受到父爱与母爱同样伟大……
    在我小的时候,父亲总是奔波于事业,对我很少过问。我曾经羡慕别人的父亲,他们可以辅导自己孩子,可以给他们物质上的所有需求。我,只能默默掉泪。
    然而,自从我上初一,父亲对我关心多了,也严厉多了。他给我买了许多复习材料,跟着我同步学,既是我的同学,又是我的老师,在英语方面我帮助他,在数学方面他帮助我,我们互相学习,互相改进。父亲像变了一个人,那么的关心我,爱我,为了我,他与我学习到深夜;为了我,他与电脑挥手;为了我,他甚至辞去了许多酒宴……看到父亲斑白的两鬓,我的心在哭泣。
    回想起过去,我对父亲有太多的误会。怨父亲不能多陪我,怨父亲不经常辅导我学习,怨父亲……太多,太多!此刻,我知道我错了。过去,父亲并不是不爱我,给予我的而是默默无闻的爱,不会张扬的爱。父亲给我讲故事,让我懂得怎样做人,他爱我;给我买许多玩具,他爱我;为了让我上学,他奔波事业,他爱我;在我跌倒的时候,他鼓励我站起来,要坚强,他爱我……现在想想,父亲为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太多的爱。
    夜晚,躺在床上,望着皎洁的月光,想起父亲的皱纹,想起父亲的白鬓,我的眼泪不禁顺着眼角流了下来,一次次漫湿了我的枕头。
    爸爸,我爱你,爱你的伟大,爱你的无言,你是我永远的骄傲!
    如果把母爱比做是一枝盛开的百合,在每个角落中散发着它迷人的芳香,那么父爱就是一株茉莉,它在某个角落中默默地吐着它那清新的芬芳!向来只有赞颂母爱的伟大,可又有谁知道父爱的含蓄!
    父爱这字眼是多么的平凡,但这种爱是多么的不平凡。
    一株茉莉也许没有让人沁脾的芳香,但它永远会让你感到清新,感到幽雅,父爱就是这样,犹如茉莉一样静静地开放。无论你在何方,父亲那慈爱的眼睛定会伴随你一生。
    我就快升到初中了,课业较繁重,单完成作业就要拖到准点才做,九、十点才完成功课,对此父亲常常抱怨我不抓紧时间。我很习惯与这样完成作业,一次写着写着,太晚了,竟伏在桌上。父亲叫醒我并狠狠的批评:“你这样怎么能行呢!我就不信你明天还有精神听讲。平时不抓紧时间到晚上才用功有什么用!讲你多少次,就是不听!”说完,一点也不同情我,并给了我一个耳光走出我的房间把门一摔,好响的声音。我立即关了灯,躺到床上。心里感到莫大的委屈,心想:“别人可以不完成作业,我这样做有什么错的?只是拖拉点,有错吗?能怪我吗?”这个耳光打得我眼泪哗哗像沸水一样,总觉得父亲太不近人情了。 父亲不再与我说话,我也不理他,还时常用敌视的眼光。我为此心痛极了,难受极了。我每天都在记忆里重新翻寻那一番话,总觉得我没错。一天,我在写字台上发现这样一张纸,其文如下: 孩子,我不是存心要打你,只是狠铁不成钢。别人家孩子早早把作业完成,还在楼下玩,你每天这样学,身体怎么撑得住,爸爸多希望你能抓紧每分每秒地学,不让时光匆匆流逝,可你不能只看到每天晚上那点时间呀。 爱你的父亲 我看到那张纸条上分明有拭去的泪水的痕迹,我有些动摇我的意志了。我写了封回信;爸,我不是存心要气你,以前的事是我不对,那样对待你是我不好。可你要理解我。别人的孩子抓紧时间完成作业后,就出去玩,我不能。父亲的用心良苦我都知道。 儿子我泪如雨下,心里莫大的懊悔层层泛上。我把这封信塞到父亲的衣服口袋里。在这一刻开始,我终于体会到了父爱的伟大。我真想对父亲说:“爸爸,我错了!” 两封信后,我和父亲碰面却不知该说什么话了。 他对我说:“吃饭!”我分明听见我答应了,“嗯!” 他又给我留了张纸条:孩子,爸爸相信你,你朝着你的目标去追求,爸不苛求你非要怎么样,只要你认为是对的,你就去做吧! 我已经深深地感到父亲对我的爱、对我的用意。在爱的鼓舞下,我一定要发奋读书,漂漂亮亮的“打”好升中的这场战,来报答父亲的爱。
    他四岁那年,一只眼睛被一粒飞石击中,当时就血流如注。送到医院后,医生摇摇头,说创伤太重,无法医治了,只给孩子配了一些简单的药水。
    父亲不死心,抱着孩子到了当时眼科医术最好的上海,但上海的医生彻底地粉碎了父亲的希望,他们坚定地说:“眼睛没法医了。”
    父亲抱着孩子走上街上,不禁悲从中来,坐在街头掩面大哭。不懂事的孩子问:“爸爸,你怎么哭了?”
    儿子六岁的时候,右眼已经泛白了,很是难看。他问父亲:“为什么我的一只眼睛是白颜色的?”
    父亲无言以对。
    父亲知道,孩子将为这只眼睛付出一生的代价,他做任何事情都要比其他人困难。
    父亲在一家花岗石厂工作,负责装运。那一年,他在车间里出了事故,在吊装一块五吨左右的花岗石时,链条突然断裂,砸在料堆里,溅起的碎石像子弹一样击中了他的面部。他突然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到了。送到医院后,他的一只眼睛比孩子当年伤得轻些,另一只眼睛倒无大碍。但他竟然拒绝治疗!他向厂方提出要求,他不看那只伤眼,能不能把医药费支付给他。厂方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说想用这笔钱给儿子装一只假眼。厂方对这个提议当然不能接受,坚持让他去医院诊治那只伤眼。
    他还是拒绝了。厂方为了避免后顾之忧,让他写了保证书,内容大意是如果眼睛瞎了,和厂方没任何关系,他真的写了。许多人都认为他疯了,他却不作任何解释。
    二十年后,这位父亲已经开了一家绣花厂,人们都称他独眼厂长。他的儿子很英俊,丝毫看不出是残疾人。那一年,孩子和一位漂亮的姑娘结婚了,婚礼上,有人问新娘:“你在乎他只有一只眼睛吗?”新娘说:“虽然他只有一只眼睛,但他比正常人更大方。”而新郎笑着说:“因为我只有一只眼睛,所以像猎人一样瞄准了她。”众人被这对新人的言语逗笑。
    在儿子的婚宴上,年老的父亲喝醉了。他指指自己的一只瞎眼,对亲朋好友说:“你们知道我的眼睛当年为什么不去治?”
    老人说:“以前儿子常常问我,自己的眼睛为什么是白色的。我就把儿子拉到身边,指指自己的瞎眼,说,儿子,爸爸也是这样的,这叫遗传。”
    众人听了,全都愣在那!
  • 2021-09-09 14:25 赵颖超 客户经理

    对于独生子女父母的优惠政策,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
    依据全国各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和奖励政策,你该拿多少?之前朋友圈有消息传独生子女父母每年领取960元,各地相关部分纷纷辟谣。“孝亲·中国”综合各媒体发布过的消息,整理了一份“全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金政策”,希望对你有一定帮助,先来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吧。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给。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相关优惠政策措施有:
    1、非农失业人员(持有效失业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区财政开支。
    2、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后,可享受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为止。
    3、农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放弃二胎生育的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区财政承担。
    4、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年满45周岁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年限为15年。
    以上是中国规定的政策,是统一的。以下是小编根据不同媒体所发的文章整理归纳的,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据了解,山东、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北、新疆等省(区)规定,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养老补助。
    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按月加发一定数额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
    此外,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山西、甘肃6个省(市)规定为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退休职工给予一次性养老补助。
    山东省:可加发5%退休金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可享受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正常运转的企业,要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加发百分之三十养老补助政策,经费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由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此外,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的一次性养老补助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进入破产、关闭程序的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由破产企业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序清偿,按规定发放。确实无力解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辽宁省:可一次性补助2000元
    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黑龙江省:一次性补助不低于3000元
    根据2003年实施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
    湖南省: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从2014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原已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的,停止执行原待遇,按每月80元发放奖励金。原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本规定实施时仍健在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奖励方式,但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选择后不得更改。
    四川省:按缴费年限来算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上海市:可一次性补助5000元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广东省:每月最低80元
    根据2009年1月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规定,广东省城镇居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获得计生奖励。奖励金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属于农村户口的,根据相关规定,如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已落实绝育措施,自落实绝育措施当月起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止,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之后,则根据《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规定,对上述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直至本人死亡为止。
    深圳市:每人每月60元
    根据《深圳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市户籍独生子女父母,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前2个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160元。
    青海省:每人每年加100元
    2012年,青海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利益导向新政策的通知》(青人口发〔2012〕11号),规定“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原缴费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与100元养老保险补助金,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河南省:每人每年960元
    2015年,河南省正式建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从2015起,河南省18个省辖市、直管县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只要父母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均可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三)年满60周岁;
    (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江苏南京:一次性奖励3600元
    江苏省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南京建立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长效机制,自2015年10月起,退休人员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次月进行独生子女父母资格认定,认定后次月发放一次性奖励金至个人养老金账户。
    奖励对象为:2009年1月1日以后,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市属及以下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奖励对象已死亡的,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奖励金每人3600元。
  • 2021-09-09 14:22 赵顺财 客户经理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 2021-09-09 14:19 樊振生 客户经理

    独生子女父亲去世了。母亲没有养老保险。父亲原单位对母亲应该发放遗属费。按照国家的政策,每月定期发个发放。国家有这个政策。
  • 2021-09-09 14:16 赵马元 客户经理

    独生子女父亲去世了,母亲没有养老保险的,并不能享受故世父亲养老保险的待遇。养老保险只是与个人累计缴纳社保五险累计满15年有关,而与是否独生子女是没有任何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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