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何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
齐文瑞 来自: 网页 2021-09-0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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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9 06:21最佳答案

从政策和立法上加强农村养老制度建设
制度通过法律来规范,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法律规范是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约束和强制性地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把相关的事项通过法律予以规定,利用法律和法规来保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有效、持续性地进行。构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首先要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立法,呼吁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规范各级政府及相应职能部门的职责,为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障提供法律依据。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
5.2建站适合中国发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就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险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由于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体制问题、基金来源问题、管理问题应该有差异。同时,对于不同层次、不同身份的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险,也应该实行分层分类解决的办法;在制度没计时,既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与城镇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将来接轨问题。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方式的变革与创新,就是要实现从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为主向社会养老为主的转变,朝着城乡统筹的一体化方向,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根据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实行低标准、广覆盖,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5.3合理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渠道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核心问题是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它制约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筹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坚持农民个人、集体、国家三方筹资的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缴税的方式筹集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通行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来源。可以增强筹资的刚性和强制力,扩大制度的覆盖面,提高了社会养老保险抵抗风险的能力,还有利于平衡城乡之间和各地区之间的负担,从而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有稳定可靠的来源。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人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养老金完全可以像城市职工那样进行缴纳,考虑实行缴税方式,可利用农村费税改革的契机,征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税,税收直接划入财政专户,农民年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国家财政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后承担者,在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财政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应该投人一定量的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其资金来源可以从两种渠道取得:一是,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二是,上一级财政的转移支付。
5.4建立建全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要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以规避其基金贬值风险和政府信任风险。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时要确保其保值与增值,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确保基金安全;二是要确定基金的投资范围。因此,努力提高资金的管理和运作能力,避免基金贬值风险,也就成了各级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机构的一大重任。其基本要求是既要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又可以进行适当的投资组合,拓宽投资领域,还可以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投资代理,以提高资金增值率。国家应该随着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成熟,逐步放松投资管制,建立养老基金进人资本市场所必须的基本组织结构和基础设施,使养老基金通过股票市场和其他有价证券市场实现保值增值。
5.5加强对农民参保意识宣传
由于中国地广人多,有的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意识不强,只有政府和群众双方相互配合,才能把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意味着农民必须从传统保障意识转化为现代保障意识,意味着农民的心理、生活习惯及价值取向等方面都要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广泛而深入的宣传、促成这种观念被更多的农村人民接受。要提高各级领导对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地宣传农村新型社会保障的意义,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有更深入的了解,才能更好的使广大的农村朋友参入进来,才能促进这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9 06:21 齐星星 客户经理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虽然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发展上取得了很多的成就,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如许多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医疗保障制度不完善等等。若不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则会严重的阻碍我国的发展。我认为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老年保障制度是重中之重。据预测,到下一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我国老龄人口将上升到
    一、建立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老年社会问题的核心。建立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对社会的稳定和持续性发展有重要作用。
    1.建立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劳动者逐渐成为了自由流动的“商品”。当劳动者与企业交换自己的劳动力和企业获得劳动力时,必须以一种制度化的方式建立起对劳动者的生活保证契约和机制。
  • 2021-09-09 06:18 黄益民 客户经理

    一、提高立法层次,尽快制定社会保障基本法,做好与其他法律部门的衔接工作。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内容要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立法内容相衔接,以保证社会保障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完善的法律制度必然要包涵健全的司法机制。在条件成熟后,可借鉴国外普遍实行的专门法院审判方式,建立我国专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院,在审判中充分体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领域里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及时审理。重视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目前,社会保障法学专业以及涉外社会保障法学专业的研究人员奇缺,学科建设落后、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重视。通过多渠道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和学科建设,为完善社会保障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已是当务之急。
    二、努力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尽量减小城乡差距。对公民实行普遍的社会保障,是各国社会保障立法共同奉行的一条基本原则。所谓普遍性,是指社会保障的对象应包括全体社会成员,凡是国家的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这一原则不仅要在社会保障项目中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中体现,也要在社会保障的其他项目中,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障项目中体现。当前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立法进程,落实立法规划,扩大实施范围,力求使每个保障项目覆盖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而且只有体现了普遍性原则,才能依照“大数法则”筹集和积累雄厚的社会保障基金,更好地发挥出社会保障互助互济的功能和特点。确保社会保险金的无风险支付和保值增值。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的途径必须有严格的法律限制。
    三、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鉴于我国农村地域的广阔性及地区差异,我国可逐步地、有选择地、低起点地推进农村社会保障。要加强对现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及政策的宣传,这一点在广大农村地区尤其重要.许多农民想参加社会保障,但由于不知道相关法律与政策或对当前的政策持怀疑态度而望而却步。同时改变农村现行的以土地保障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代之以一系列的正式制度安排,包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等。保障项目、保障办法、保障水平等要切实可行,既与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又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使进入城镇的农民能够真正走上城镇规范的生活轨道,使中国城市化能够稳步地推进,应当逐步将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特别是进城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对象,以此构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通道。
    四、分清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应负的责任。另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必须有资金的支持,必须在政府主导下筹集社会保障基金。政府要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长久的制度安排,国家财政就要由现在的半到位发展为真正全面到位,包括中央财政要将社会保障投入增长机制固定比例化,地方财政要由不承担或少承担社会保障责任发展到财权与事权及社会保障责任的统一。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例如,通过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做实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将部分国有资产从国家财政转为社会保障基金,以偿还老职工的历史欠债。此外,还可以考虑其他的方式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如开征新的税种,除已经开征的利息税之外,可以考虑开征财产税、遗产税等;发行用于社会保障的专项国债等。通过多种开源方式来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才能使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在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上,必须强调国家的责任,对实行强制养老金计划的,国家应当通过财政补贴的办法对农民发放养老补贴,以推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不具备实行养老金计划条件的,国家应加大社会救济的力度,以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的实现。
  • 2021-09-09 06:15 米大丽 客户经理

    内容来自用户:志岗

    1.结合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项目,谈谈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形成,社会保障需求剧增,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国家的社会保障能力相场经当有限,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安全挑战。只有顺应市场经济要求,坚持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公平与效益相结合。发展多类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促进和谐社会形成。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1997年,在我国党的十五大中提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这次会议要求,我国大力建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始初步形成。而十年以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践2002—2007年,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5年累计(二)制度的覆盖范围小,城乡差距大。
  • 2021-09-09 06:12 齐晓娇 客户经理

    (一)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与健全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仅可以缓和当前日益加剧的贫富差距问题,而且对我国宏观经济的稳定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支撑体系 。
    建立广泛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必然要求以雄厚的资金作为基础。如何筹措资金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成功与否的关键。除农民个人应缴部分外,还要广辟融资渠道,多种形式筹措农村社保资金。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体系。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的内容体系,应当明确实施农村社会保障的宗旨与目的,明确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平价值取向和保障民生、增进国民福利的建设理念。
    (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农村社会保障建设需要政府依法推进。

    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来举例吧。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政府和集体经济的扶持下,农民遵循自愿、互益和适度的原则,通过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来的满足农民基本医疗保健要求的农村医疗保健制度。政府利用其资金积累优势建立起了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农村卫生网络,并大力开展了地方病、传染病等的预防和治疗。基层卫生机构依靠生产队公益金提取、农民缴纳保健费和业务收入(药品利润),保证了主要经费来源,实现了“合医合防不合药”的合作医疗,基本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大大降低了城乡居民的死亡率,提高了平均期望寿命。
  • 2021-09-09 06:09 黄盛松 客户经理

    对完善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
  • 2021-09-09 06:06 齐显尼 客户经理

    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
    (一)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基础。
    (二)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
    (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严重滞后和不健全。
    (二)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权威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
    (三)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较薄弱,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较弱。
    (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五)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没有与国际接轨,在对外交流中产生障碍磨擦。
    、如何完善我过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加大社会保障基本法的立法力度。
    (二)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
    (三)重点解决社会保险金的支付风险问题和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五)适时对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出调整。
    (六)重视社会保障人才的培养工作。
    老师给我的要求是:评语:在提纲中并没有交代清楚写作的思路。提纲应该以大小标题的形式表明作者的写作思路和论文的逻辑性。 重要性不应该放在论文的最后一个部分,要么可以放在第一部分。要么可以删除,另外增加一个部分,进行原因分析。
  • 2021-09-09 06:03 连书耀 客户经理

    如何看待中国现在农村和城市差距悬殊的社会保障状况?
    从现阶段来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不相同的。农村社会保障是依托于集体、家庭、土地的一种社会保障体制。就整个农村而言,由于各地条件的差异等因素造成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从而也导致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出现很大的差异。而城镇社会保障是城市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且覆盖面积较大。可见,农村和城市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保障制度。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1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覆盖范围窄、层次低、社会化程度低占总人口近70%的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仅仅占全国社会保障费的 11%,而占总人口近30%的城镇居民却占了全国社会保障费的89%。大部分农村的社会保障停留在救济的层面上,即使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并没有普遍推行。
    1.2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缺乏法律保障,基金难以保值增值。 城市社会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障和社会救济由民政部门管理,农村医疗由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共同管理,一些地方商业保险公司也参加了农村保障,从而形成了城乡分割、政事不分、多头管理的格局,农村社会保障基金使用风险大,难以解决保值增值的问题。
    1.3 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
    其主要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我国人多地少,而且平均每年耕地递减20.01~26.68万 hm;二是随着城市化和非农产业的发展,已经有大量的,而且还将有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三是农产品投入大、产值较低,农民不仅享受不到政府补贴,而且还自己承受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加剧了农民的生活风险;四是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不能变卖土地来养老;五是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殊体制,很难推行土地的规模经营,制约了土地的保障功能。
    1.4 家庭养老面临挑战
    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大大减弱,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困难。
    2、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的原因
    2.1 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上相对不足
    首先是在资金投入上,城市与农村很不平衡。城镇养老保险金已经基本实现了社会统筹,建立了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基金模式,而在农村仍然以家庭保障为主,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外,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
    2.2 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就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来说,由于历史原因及利益驱动,在一些地方从开办养老保险以来,保险公司从没有停止与民政部门的竞争,与教育部门联合对乡村民办教师进行保险,这势必造成农村养老保险的分割局面。
    2.3 人口老化进程加快,社会养老日益艰难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老年人口的平均寿命增长到了70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1964年的6.08%上升到1995年的9.76%,到20世纪末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1.3亿。
    2.4 收缴保障基金的难度较大,由于城乡的经济收入差距较大,很多企业低工资招收农民工,同时还能避免福利等一系列的费用,使得保障基金收缴很难。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亿多在农村。农村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推进农村城市化,是农村社区形态向城市社区形态转化的一种过程和发展趋势,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
    3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采取的措施
    4.1 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只有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了,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积累更多的社会保障基金。
    4.2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替代传统的土地保障、完善农民的城镇化的进入机制,从根本上农村的社保问题。
    4.3 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拓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努力提高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源水平,以充分适应就业的需要。
    4.4 改革农村土地转让制度
    应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政府应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允许农民工自主转让土地经营权,通过实行租赁、拍卖、企业托管等形式,有效实现土地增值,使外在打工的农民摆脱土地经营的后顾之忧,使转出土地的农民工最终享有与所在城镇人口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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