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编码是社保卡条形码下...

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编码是社保卡条形码下面的12位数字吗?急急急
连俊勤 来自: 移动端 2021-09-04 09:42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9-04 10:06最佳答案

社保卡的主要作用:
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4 10:03 黄盛润 客户经理

    社保编号就是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编号有个人和单位的区分。单位社保编号是工作单位建立的社保登记编号,用来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根据此社保编号可以进行一些查询、申报和统计等工作。个人社保编号是个人缴费或单位为其缴费的登录号,也是以后享受待遇的依据。
    目前,很多城市统一以社会保障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个人参保号。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卡上的号码就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而登记表上的号码是为了方便管理而设置的系统编号,是参保人在社保系统的唯一标识,部分人的个人社保编号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这对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优惠待遇均无影响。
  • 2021-09-04 10:00 赵飞行 客户经理

    社保编号,即社会保障号码,国家规定社保编号为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社保编号可用于参保、异地转移、就医等服务。

    拓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卡上的号码就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而登记表上的号码是为了方便管理而设置的系统编号,是参保人在社保系统的唯一标识,部分人的个人社保编号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这对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优惠待遇均无影响。

  • 2021-09-04 09:57 龚子龙 客户经理

    条形码是社保卡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是企业 《社会保险登记证》上的号 一般说是企业社保号也叫社保开户号
  • 2021-09-04 09:54 龚宇飞 客户经理

    社保卡的卡号,12位数字很正常呀,这是他的编码
  • 2021-09-04 09:51 黄盛润 客户经理

    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编码不是社保卡条形码下面的12位数字。
    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证编码”说的是你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号码,这与你个人社保卡上条形码下面的12为数字完全不一样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2021-09-04 09:48 龙巧云 客户经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

    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编码不是社保卡条形码下面的12位数字。
    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证编码”说的是你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号码,这与你个人社保卡上条形码下面的12为数字完全不一样的。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2021-09-04 09:45 车广侠 客户经理

    不是
    社保对账单上的“社保登记证编码”说的是你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号码,这与你个人社保卡上条形码下面的12为数字完全不一样啊!

相关百科精选

  • 友邦保险 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 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始于1992年,并于同年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是当年第一家获许在中国大陆经营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公司。友邦保险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范围已经扩展到北京市、深圳市、广东省和江苏省。作为第一家将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