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赔偿问题解除劳动合同里有,乙方因个人原...

还有甲方不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也是书面通知后交接完毕解除合同,但是违约责任条款里有合同未到期,乙方提出辞职的要赔偿5万元。现在是合同期间,老板不按照合约支付薪酬,口头说过调整的我也同意的了,现在要辞职,如果法院判决的话要不要赔偿?我也担心老板录音我口头答应调整待遇的事,如果没有答应调整的话需要赔偿么?
齐晓彦 来自: 网页 2021-09-01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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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1 13:06最佳答案

只要你证明你提前30天通知了用人单位,当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9-01 13:09 齐敦禹 客户经理

    合同期内提前通知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日前,接触一单案件,其中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备受争议。
    某外籍员工,在国贸附近一家著名的物业公司工作,月薪二万五千元。其与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皆可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关系。在此约定的基础上,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该员工,对其进行了辞退。在此情况下,员工申诉到了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解除无效,恢复劳动关系。那么,这样一个条款是否有效就成为了本案争议的焦点。
    在办案的过程中,我提出观点,认为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限制了三种情形: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原则上来说,除此三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是不能预告解除的。劳动法属于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合同的这一约定扩大的预告解除的前提条件,将一个受到限制的预告解除变成了一个不受任何限制的解除,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是一个无效的条款,所以解除无效。
    对方律师提出观点,认为合同的解除权利可以是法定的权利,也可以是约定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可以约定解除的。合同中的这一条款,是双方签字认可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所以是有效的,进而解除也是有效的。
    我进一步补充观点,认为劳动合同的约定并非都是有效的,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条款就是无效的。试以一例说明之,若双方约定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退,难道也是有效的?同时,如果这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那么任何一家公司皆可以通过这种约定达到可以任何解除的目的。在此情况之下,劳动法关于预告辞退的规定还有何意义?
  • 2021-09-01 13:03 管爱娟 客户经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约定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 2021-09-01 13:00 赵颖辉 客户经理

    1、要获得经济补偿金,离职时必须说明是因为公司原因(如拖欠工资),你说的写了经济补偿金?有没有写补偿金的原由?单方申请,企业没有同意,也是无用的。除非企业给你签订离职协议,明确给你写了赔偿金。
    2、如果是单位原因导致你解除劳动合同,你需要书面通知公司,并说明解除原因(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进行劳动仲裁,准备好劳动合同,公司流水,个税证明等材料。具体可以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咨询。
  • 2021-09-01 12:57 齐敦益 客户经理

    要有解除合同协议书,提前递交解除合同协议书,到期后公司损失职工不承担任何损失。
  • 2021-09-01 12:54 龚家跃 客户经理

    1、具体看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如果合同约定单方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合同的话,就不要支付违约金。

    2、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甲方没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过错,即便乙方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的话,属于乙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要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还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是提前书面通知后离职的,即使因为违反该合同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此时合同中的这条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如果不是依法提前书面通知就走人,属于违法辞职,即使合同没有这条约定,也应承担对因辞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应该依法提前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9-01 12:51 黄盛木 客户经理

    1、“本人欲辞职,问如何处理能不用赔偿公司(或者少赔偿公司)?”:
    (1)你说了,你没有签过保密协议和服务期约定,所以:你提前辞职,不用担心这两项的违约赔偿。
    (2)如果你不依法辞职,有可能要承担因你违法辞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即你的劳动合同中说的“本人如果离职,该项目要受到不少的损失”,但如果你是依法辞职,就不必担心,不用赔偿因你辞职而造成的损失: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试用期内提前3天),公司就应在你通知的期限内对你的工作岗位人选做出安排,不做安排是公司的过错,造成损失应由公司承担、与你无关。
    (3)所谓依法辞职,就是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30天(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而不是按照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除因身体原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这一约定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无效,即使你当初签了现在也不必遵守。
    附:相关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我是否可以请律师代我办理辞职一切相关事宜。不知这种情况请律师的费用会有多少?要是好几万我就出不起了,一两万以内还行”:
    (1)可以,找你所在地律师协商即可。
    (2)至于律师费用,要看不同地区不同律师的情况,你这情况,费用应当不会太多,建议尽早找律师协商。
    (3)另外,也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写好书面的辞职报告,然后以快件寄送公司人事部门,收好挂号回执;如果公司有收发人员,也可以交收发人员或者是直接交到人事经理手上但要注意索要收条、收条上要写明是你的辞职报告。同时还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公司,注意保留原邮件。
    3、“合同中还有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如擅自离职等),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1)只要你是提前书面通知后离职的,即使因为你“违反该合同”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此时合同中的这条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2)如果你不是依法提前书面通知就走人:属于违法辞职,即使合同没有这条约定,你也应承担对因辞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3)依法提前书面通知,你就什么事也没有。
    附:相关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90条:“劳动者,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4、“公司老板很难说话,我要是提出辞职,他肯定不肯”: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后,只要保留好你已经书面通知的证据就行了,不用管老板是否批准,通知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而且不负赔偿辞职损失的责任。
    5、“他每个月扣我1000元的工资(待项目完成后再发)我也无所谓了”:
    (1)这没必要,只要你保留好他每月扣了你一千元工资的证据,辞职后可以持证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还可以索要所拖欠工资25%的赔偿。
    (2)另外,如果确实手里有老板拖欠工资的证据,还可以在书面通知主动辞职后,索要你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你工龄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6、“至于赔偿,有没有限制啊。他们的合同是几十万,我不可能陪几十万呀”:只要你保留好证据证明你是依法辞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不用管这事,一分也不用赔。
  • 2021-09-01 12:48 齐旺梅 客户经理

    既然公司给你送达有法律意义的文件,都需要你签字,你向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申请、报告......)也一样可以要求单位签收的,这样你手里的签收文件就可以作为证明。
    已经通知解除合同后自行离职,造成公司损失需要如何承担?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根据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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