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疗保险二次报销

我妈妈是退休职工,有医疗保险,如果想二次报销,还用申请吗?
齐景国 来自: 移动端 2021-08-06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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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13:36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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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二次报销怎么报?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怎么报?
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注意:门诊、住院为两个起付线。
三、住院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时报多少?如果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较多,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将按大额医疗互助的有关标准报销,即由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一年以内,大额医疗互助的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10万元。
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资料?
领取二次补助时,请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本人的本市***或存折(农商银行账号除外)的原件及复印件;若不是本人前来办理,还需****人的二代居民***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8-06 13:42 黄盛沛 客户经理

    我在沈阳医大花7万4仟多报了2万壱仟多帐面没有报二次报销
  • 2021-08-06 13:39 龚崇权 客户经理

    现在二次报销都是直接在医院结算了,不需要自己去办手续,当时医院给报了就是给报了,没给报就是说明不符合报销调节,有问题可以咨询医保报销科(62161713)
  • 2021-08-06 13:33 连丽艳 客户经理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参保者可享受“二次报销”
    2、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不在补充医保保障范围之内。
    3、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沈阳的限额为10万)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
    超过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一致。参保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也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4、 二次报销的钱怎么给
    今年就医在定点医院直接补偿
    2011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从今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补偿;
    ②其他退休人员、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后,通过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补偿;职工个人也可办理申办手续;
    ③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补偿。
    2012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人员补偿方式: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由沈阳市医保局受理报销业务,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款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拨付给参保人员。
    5、 补偿标准:
    自付金额(扣除起付标准) 补偿比例
    600元(不含600元)—800元 40%
    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 50%
    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 60%
    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 70%
    6、查询方法:
    医保网站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查询。
    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参保人员可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
    举例说明:
    住院费用36000元,以前自付4272.8元,现在自付2001.84元。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名在职职工,在某特三级医院发生住院费用为36000元(其中:甲类药品8000元;乙类药品16000元,先行自付比例为8%;体内置放材料12000元,限额支付9000元),起付标准1200元,自付比例14%。
    此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类:
    1.甲类药品8000元;
    2.乙类药品16000元中扣除个人先行自付8%部分〔16000元×(1-8%)〕=14720元;
    3.体内置放材料限额支付9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扣除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自付比例14%=(8000元+14720元+9000元-1200元)×14%=4272.8元。
  • 2021-08-06 13:30 符翩翩 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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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居民医保不享受二次报销,必须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才可以“二次报销”。
    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医院门槛费(各等级医院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
    而“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 2021-08-06 13:27 齐景岳 客户经理

    沈阳居民医保不享受二次报销,必须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才可以“二次报销”。
    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医院门槛费(各等级医院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
    而“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扩展阅读:

  • 2021-08-06 13:24 连佩忠 客户经理

    沈阳去年医保“二次报销”款3月起发放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时间:2012-02-28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者住院,在医保范围内自付超过600元,参保者可享受“二次报销”。补充医疗保险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按参保患者就医次数进行补偿。去年医保“二次报销”的补偿款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今日本报将开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咨询热线,有问题可拨打024-96128。
     符合哪些条件能报销
    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
    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人群是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人员。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者不在补充医保保障范围之内。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急诊留院观察转住院期间及急诊抢救死亡的门诊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目前沈阳的限额为10万)阶段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均在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范围之中。补偿比例从40%到70%不等。
    超过医保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期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一致。参保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或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期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也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二次报销的钱怎么给
    今年就医在定点医院直接补偿
    2011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从今年3月开始分期分批发放补偿款。
    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①养老保险市级统筹范围内的退休人员通过养老金发放银行账户补偿;
    ②其他退休人员、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采集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后,通过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补偿;职工个人也可办理申办手续;
    ③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盛京银行医疗保险缴费账户补偿。
    2012年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方式:
    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补充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补偿待遇。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人员补偿方式:
    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定点医院住院和外出期间急诊的,由沈阳市医保局受理报销业务,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款由人保财险沈阳市分公司拨付给参保人员。
    补偿比例
    自付金额(扣除起付标准)

    补偿比例
    600元(不含600元)—800元

    40%
    800元(不含800元)—1000元

    50%
    1000元(不含1000元)—3000元

    60%
    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

    70%
    如何申办?
    根据测算,去年共有17.9万人次可领取补偿款,其中9.2万人次不需要到医保局办理,补偿款直接打到养老账户中。其余包括省级养老统筹、行业统筹等共计8.7万人次需要申报。
    单位申办操作流程:
    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单位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打印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承诺书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
    个人申办操作流程:
    登录沈阳市医保局网站——点击“补充医疗保险理赔金支付受理平台”版块,查看个人报销明细汇总单,确认报销金额,填写本人工商银行账户,打印协议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补充医疗保险受理窗口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理赔业务。
    注:原则上,个人申报由本人办理,本人确认,但如果申请人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也可由代办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这种情况需要事先咨询医保局。
    怎样查询?
    参保人员可通过下列4种方式查询本人2011年及2012年以后的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情况:
    触摸屏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在市医保局、各分局、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设置的触摸屏,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查询。
    医保网站查询。参保人员登录市医保局网站,进入“个人用户”版块查询。
    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自助语音电话62167890,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医保局业务窗口查询。参保人员可在市医保局或各分局的业务窗口查询。
    举例说明:
    住院费用36000元,以前自付4272.8元,现在自付2001.84元。
    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名在职职工,在某特三级医院发生住院费用为36000元(其中:甲类药品8000元;乙类药品16000元,先行自付比例为8%;体内置放材料12000元,限额支付9000元),起付标准1200元,自付比例14%。
    此次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几类:
    1.甲类药品8000元;
    2.乙类药品16000元中扣除个人先行自付8%部分〔16000元×(1-8%)〕=14720元;
    3.体内置放材料限额支付9000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扣除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比例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自付比例14%=(8000元+14720元+9000元-1200元)×14%=4272.8元。
  • 2021-08-06 13:21 龚崇栋 客户经理

    沈阳城镇职工住院自付超600元可“二次报销”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参加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的人员,如果住院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符合要求,就可以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
    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的住院、急诊留观转住院或急诊抢救死亡、转外就医、长期居外和探亲出差期间急诊住院等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标准)超过600元以上(不含600元)的医疗费用。
    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后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待遇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在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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