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赖鹏华
来自:
移动端
2021-07-27 10:24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7-27 10:48最佳答案
裁员应该会给相应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与签订合同年限无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需要多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举例说明,如果某高管的月薪为10000元,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在2000元,那么他的补偿标准最多也就是6000元,就不按他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与签订合同年限无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2.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需要多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40条:”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举例说明,如果某高管的月薪为10000元,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在2000元,那么他的补偿标准最多也就是6000元,就不按他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27 10:45 齐旭明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任意一方提出,需在工作辞退30日前提交辞退书,赔偿没签订劳动合同1月~12月双倍工资,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
2021-07-27 10:42 龚富贵 客户经理
《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所以,用人单位有义务想你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对你补偿,你可以依照上述标准向用人单位主张;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偿,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仲裁费为10元。 -
2021-07-27 10:39 宇文献花 客户经理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2021-07-27 10:36 章要在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2021-07-27 10:33 齐晓强 客户经理
第一个,关于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支付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虽然该员工是因不胜任工作才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根据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仍应支付经济补偿,因其工作一年,按四十七条规定,补偿额应为其一个月工资,且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如未提前通知,还应再多支付一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关于失业金的领取,看各地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是这样
1,刚离开的单位帮你缴纳失业保险(只算你刚离开的单位,之前离开的不算)
2,连续缴纳失业金满1年(如果前面单位也缴纳且中间没有中断失业金的缴纳,可以连续计算缴纳时间)
3,原单位人事处办理失业保险的各项手续
4,单位提供失业保险的各种表格的资料并盖章,证明是非主动失业,且工作满足领取失业金条件
5,获得单位提供的表格到户口所在地的劳保部门登记
6,参加免费培训一个月后才能领取失业金
7,缴纳失业金满一年领2个月,2年领4个月,最长领取24个月,每月金额和当地社保基数有关,也和你缴纳的失业金基数有关
更详细的应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当然像此员工这样,缴纳失业保险还没有一年的,是肯定领不到失业保险金的。 -
2021-07-27 10:30 黄盈椿 客户经理
1.按〈劳动法〉支付经济赔偿金,一年一个月(从07年7月开始)
2.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月,3—6个月的给半个月(从07年7月开始);
3.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上是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之企业的,企业制度可以规定。但是除了企业出资外送培训和竞业协议需要员工赔偿外,其他的是不能向劳动者要求赔偿的,即使劳动合同上写了也是无效的。当然劳动者自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是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故你的赔偿为 2个月+2个月+1个月=5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2000元)
另外:你的失业保险最多只能拿2年,标准是多少要到当地社保去查 -
2021-07-27 10:27 黄睿多 客户经理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