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代交养老保险,五月得了乳腺癌,六七...

今天员工收到公司发来的“解决劳动合同通知书”,9月9日合同自然终止。在重病期间,我该怎么做?
连丽芳 来自: 移动端 2021-07-18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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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8 15:17最佳答案

问题补充:那我没管的那3个月是否要补缴?大概要多少钱?能否把原先的退了你的养老保险可以选择补,或者不补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而医疗保险有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7-18 15:32 齐晓娇 客户经理

    个人提出辞职,提前一个月就可以,
    企业辞退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给予经济补偿。这和社保没有关系
    社保的话,企业没给缴纳,那就是违反劳动法的,无论什么原因不在这个单位离职了,那么你可以去仲裁委员会仲裁, 要求企业给你补缴在这个单位任职以来的社保。
    这个基本一告一个准,企业不给及时补交,还会给企业开罚款。
  • 2021-07-18 15:29 赵飞虎 客户经理

    辞职肯定需写辞职信,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公司的事,你可以维权,毕竟这个是两码事。
  • 2021-07-18 15:26 齐昆明 客户经理

    公司不给补交社保是违法的,不需要写什么的辞职报告,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给经济补偿金。如果辞职,一分钱的经济补偿金都没有的,公司只会咧嘴笑。
  • 2021-07-18 15:23 齐景坤 客户经理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你也可以起诉他,也可以选择离职,但是最好要有书面的辞职报告,这样子你也有个依据
  • 2021-07-18 15:20 樊扬诗 客户经理

    既然是辞职就应写辞职报告,说明事由,因何原因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既然是公司员工就应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你们可以集体和公司交涉,否则走法律程序,不然就递交辞职报告了。
  • 2021-07-18 15:14 龚峻梅 客户经理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对此,职工可以采取以下 措施:
    1、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
    2、向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在知道用 人单位未为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的60日内,或者在与用人单位解 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的60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被单位辞退之曰 起计算),向市、区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4、超过法定时效未 被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2021-07-18 15:11 齐晓怡 客户经理

    公司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主动辞职不可以索要补偿金,但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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