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幼儿园胳膊摔骨折,怎么赔偿,赔多少
齐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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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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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2:18最佳答案
其他回答(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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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2:24 符耀精 客户经理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各地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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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2:21 龚小芝 客户经理
幼儿园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如果没有入保险的话,这个就是纯民事赔偿,一般的情况下都是调解解决,看你的孩子受伤是否严重了,要是不太严重的话,和幼儿园商量,钱少的话多数的幼儿园都愿意息事宁人,要是钱多数目大的幼儿园不管,那只能去法院起诉解决了,还要看孩子是否有过错,是否是其他小朋友造成的关系都很重要。
如果入了保险的话幼儿园会协助或负责保险的有关赔偿事宜。
建议:除了孩子最基本的医药费用以外,加上一些合理的其他营养费用,误工费等,能能使双方可接受就好了。若走法律道路除非你孩子以后不在这个幼儿园上学了。 -
2021-06-21 12:15 樊扬诗 客户经理
可以及时的咨询专业医疗组织比较好,一般有些人骨折后会留下某种后遗症可以及时的注意。表现:为在天气变化时,以前骨折过的地方会疼痛不止,或者发痒。偶尔还会出现酸痛,骨折处怕冷,怕风,疼起来很难受,有的会感到浑身特别是原骨折处乏力。 -
2021-06-21 12:12 齐景娥 客户经理
如果是幼儿园远方的责任,可以要求赔偿,赔偿的内容如下:
1、治疗费。
2、护理费。
3、交通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营养费。
6、残疾赔偿金。
7、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鉴定以及当事人的治疗情况,方可确定具体的金额。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6岁女童小诺(化名)在幼儿园跳绳时不慎摔倒致十级伤残,幼儿园在垫付部分费用后拒绝再给钱。协商未果后,小诺的父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幼儿园支付小诺10万余元赔偿。
小诺的父母诉称,小诺是北京某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去年9月26日下午,幼儿园教师组织幼儿到操场上进行户外活动。小诺在跳绳时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小诺肱骨髁上骨折。经司法鉴定,小诺骨折遗留右肘关节部分功能障碍情况,评定为十级伤残。
治疗期间,幼儿园部分垫付了小诺就医的相关费用和交通费等,但后期拒绝给钱。小诺父母诉请法院判决幼儿园赔偿11万余元。
幼儿园在庭上辩称,小诺受伤是意外事件,没有侵权人,且事发后幼儿园已经垫付了医疗费和交通费,学校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义务,所以不同意小诺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
小诺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户外跳绳活动时不慎摔倒致伤。幼儿园对其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幼儿园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已尽到了相应义务,所以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初中生体育课上摔骨折学校担责30%判赔2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在体育课上练习引体向上时,13岁的初中生小磊(化名)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左臂骨折。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小磊的父母将学校诉至法院。近日,房山法院判决学校承担30%的责任,赔偿小磊经济损失21700余元。
2014年9月,初二学生小磊在体育课上按照老师的要求练习引体向上。其间,小磊不慎从单杠上摔下致胳膊受伤。经医院诊断,小磊肱骨外踝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小磊在医院治疗了一周左右,花费近两万元。小磊的父母认为学校存在过失,在与学校协商赔偿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学校赔偿7万余元。
庭上,学校辩称事故发生是因为小磊自己不听从老师指挥所致,学校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职责,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学校未尽到充分的安全管理职责致小磊在训练中摔伤,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学校虽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小磊未听从老师指挥导致摔伤,但因证人属于事件的参与者,故其证言不予采纳。
小磊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引体向上的危险性和自身行为可能会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亦应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定。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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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12:09 樊扬诗 客户经理
至于怎么谈是你和学校之间的事情,你只能去告了,因为一闹的话幼儿园声誉就不好了。必须负起全责幼儿园内小朋友出问题幼儿园一定是全责的,反正这种事情幼儿园去最怕的。
如果幼儿园不同意你提出的赔偿 -
2021-06-21 12:06 齐景娥 客户经理
您好,3岁半的小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摔伤的,该幼儿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除非幼儿园能够证明小孩子是故意摔伤,否则医院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数额根据您孩子的损失确定。 -
2021-06-21 12:05 辛培军 客户经理
孩子在幼儿园胳膊摔骨折了,学校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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