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的问题

我有一张承兑汇票,到期日是08年1月17日,可我们1月26日才拿到我们的开户银行办理托收,就算当天我开户银行用特快专递寄往承兑行,等到了承兑银行肯定是过了提示付款期限10天的,请问承兑银行会拒绝付款吗
黄盛毅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9 20:4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6-09 21:00最佳答案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应当自汇票到期日起十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是指票据的持票人在票据的付款期限内向票据付款人提示票据,要求票据付款人偿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持票人应当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的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其提示付款日期以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交票据日为准。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9 21:09 连东英 客户经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所记载从“出票日期”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2、银行承兑汇票追索权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灭。

    3、银行承兑汇票再追索权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再追索权超过此期限不行使而消灭。

    4、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必须在承兑人付款前将票据向其提示承兑,根据承兑地域是异地还是同城,分别给予对方充分的提示期间,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后十天。

    5、银行承兑汇票拒绝承兑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日起,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6、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

    《票据法》规定: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7、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

    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3日内发出公告,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8、银行承兑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申请人自公告期满1个月内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有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仍需经公告15日后生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

    扩展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9 21:06 黄盛昌 客户经理

    前面两人已说了,就这么办行了。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承兑的,到期时,承兑银行已经把钱准备好了,持票人一般提前一个邮程的时间(特快专递)到当地开户银行办理托收向承兑行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是汇票到期日前十天),最快票据到期日当天就能收到钱。如果到期后未及时到银行办托收,办理银行会让你写一个延期托收的情况说明和承兑汇票一同寄到承兑行提示付款。
  • 2021-06-09 21:03 齐显峰 客户经理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但未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后,承兑行可按规定付款。持票人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兑行可拒付票款。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其他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扩展资料:

    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

    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可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追索人获得清偿时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获得清偿时,应当交出票据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就必须以背书的形式来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

  • 2021-06-09 20:57 龙安隆 客户经理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见票即付的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出票后一个月之内。

    约定付款期限的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是到期后10天之内。
    比如案例:一张银行承兑出票日是2013年3月1日,到期日是2013年9月1日,提示付款期是: C、2013.9.1——2013.9.10
    ----------------------------------------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 2021-06-09 20:54 龚安静 客户经理

    是到期日后10天内,比如15号到期,截止日就是25号。
    票据持有人向银行提交某某单据并要求银行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就是提示付款的有效期。
    支票和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 2021-06-09 20:51 黄盛木 客户经理

    什么是电子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是电子商业汇票的子分类。
    很多人可能多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手里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一直没有去承兑,并且逾期了,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小编特意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怎么办?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但未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后,承兑行可按规定付款。持票人超过票据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兑行可拒付票款。
  • 2021-06-09 20:48 米国超 客户经理

    按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30天,过期银行不予受理。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

    1、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的1个月。出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2、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可以提前三天匡算邮程,就是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提前三天到银行进行托收,向出票人或付款人提示付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相关百科精选

  • 中国财产再...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安徽省委、省政府的亲切关怀下,由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总部在合肥市的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21.03亿元。成立国元保险是安徽省委、省政府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