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员工在外出差车祸身亡,社保中心退保...
已经缴纳的养老金及医疗,是否能退费?怎么办理退费?需要那些手续
龚安静
来自:
移动端
2021-06-07 10:25
声明:本网站依照法律规定提供财经资讯,未授权或允许任何组织与个人发布交易广告。对任何广告信息请谨慎交易,谨防诈骗。举报邮箱:xxxxxxxxx@qq.com
2021-06-07 10:46最佳答案
跟工伤没有冲突,属于工伤,因为是员工因公出差的性质,公司有赔偿员工的义务但是不负主要责任,外地车无赔偿能力就只能看保险公司了。
其他回答(共7条)
-
2021-06-07 10:49 连伟杰 客户经理
出差是履行职务,能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能请求事故的责任人赔偿。
-
2021-06-07 10:43 齐春敏 客户经理
单位还需要赔偿。
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费和抚恤金。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
2021-06-07 10:40 樊成钢 客户经理
在实际生活中,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重叠的情况。比如受害人张三在外出办公的路上被李四开车撞成重伤,那此时张三既可以依《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主张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依《侵权法》向肇事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各个部门法分别从各自角度调整社会关系,进行发生重叠引起的。那么,如果发生此种情况之后,该如何主张赔偿?是只能选择其一?还是可以二者兼得,或是有主张的先后顺序?关于什么是工伤?该如何进行工伤赔偿?我在另一个专辑《工作赔偿处理实务》中有详细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另行查看,我在这里就不再过多重复。
96年劳动部出台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28条对此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原文在这里我不再复述。这个试行办法的大概意思讲的是,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相重叠的情况,受害人应当先向直接肇事人要求赔偿,如果已经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赔偿,则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则不再予以赔偿;而且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要回先期垫付的费用,假如从直接肇事人那里得到的赔偿低于工伤赔偿标准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予以被足。很明显,96年试行办法的原则就是先找肇事人要求赔,得到赔偿后,就不可以再享受工伤待遇。但此试行办法已经被后来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所废止。
那么当发生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重叠时,确究能不能获得双重赔偿呢?
我们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工伤保险属于人身保险,只不过,工伤保险属于社会强制保险,但这并不能否定被保险人(张三)和保险人(工伤保险基金)之间是保险法律关系,发生了工伤保险事故后也即是交通事故,保险人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付。而张三和李四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发生侵权事故后,侵权人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两种并行的法律关系,相互间不是互补或替代的。
依保险原理来看,同样也是讲的通的。
保险分为财产险和人身险,财产险的赔付原则为“填平原则”,简单说就是损失多少,赔付多少,绝不会让你多得多占。拿车损险来讲,如果王五把你的车碰坏了,你可依保险合同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险公司在对你赔付完以后,同时就从你那里得到了向致害人王五求偿的代位求偿权,而你则不能再依侵权法律关系向王五要求赔偿,因为在你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付款的同时,已经把这份求偿权让渡给了保险公司。这就体现了财产保险中所谓的“填平原则”
而人身险则不同,因为人的生命健康权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所以,一般人身保险都是定额给付,即是你投保之前,已经和保险公司约定好了赔付数额,而且保险公司在理赔之后,却不享有代位求偿权。还拿上个例子来讲,如果你买了人身伤害意外险,如果被王五撞伤后,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在得到赔付后,还可依侵权法律关系,向王五要求赔偿,而保险公司则不享有向王五求偿的代位求偿权。
同样的道理,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为员工投保,投保人是用人单位,而被保险人则是员工,而保险人则是工伤保险基金,发生工伤保险事故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工伤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是保险责任。而员工在依保险法律关系获得赔偿后,还可再依侵权法律关系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此时承担责任的主体是侵权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中,由于交通事故索赔适用的是《道交法》、《道交法实施条例》、《交强险实施条例》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而工伤赔付中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其中各项赔付数额的计算方法、伤残疾等级的认定标准以及认定程序都不同,所以在具体操作时还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并且,在具体索赔时,由于需要证据来证明请求,但往往证据原件只有一份,所以两项索赔不能同时进行,应进行一项之后再进行第二项,但同时又要注意时效问题。 -
2021-06-07 10:37 黄益汉 客户经理
1、出差途中办理公司事务时出车祸死亡,应属于工伤,需要注意的是:
(1)在得到交通肇事方的赔偿后,应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咨询是否还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工伤赔偿和第三方侵权竞合时,有的地区支持受害人得到侵权方赔偿、工伤赔偿的双份儿赔偿,有的地区不支持双份赔偿,而是规定先向侵权方赔偿,如果侵权方赔偿了则工伤保险不再赔偿;只有在侵权方无力赔偿、或不足赔偿时,才由工伤保险补充赔偿。
(2)如果公司所在地支持受害人得到双份赔偿:老板在事故后30天内没有为当事人申报工伤的,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后一年内自己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才能向工伤保险机构索赔(没有交工伤险的,向老板索赔)。
2、“请问其老板还应如何赔偿?”:
(1)如果老板为其交了工伤险:就不再是“老板赔偿”,而应是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如果老板没有交工伤险,则由老板按工伤待遇标准赔偿。
(2)假定你所在地劳动法规支持双份赔偿:老板或工伤保险机构还应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 丧葬补助金(一般是6个月工资、以上年度公司所在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准)、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48-60个月工资)。另外,如果死亡之前有住院治疗的,医疗费、住院时的伙食补助和护理费用也应由老板支付。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2021-06-07 10:34 齐晓姝 客户经理
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身亡的,公司应赔偿多少工伤费,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员工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不属于工伤,公司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如果属于工伤,且缴纳了社保的,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如果属于工伤,但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的,才应由公司向死者家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31195元。据此, 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23900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2021-06-07 10:31 赵飞船 客户经理
工因工出差,遇交通事故死亡,应属于工伤,按社保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另外原工作单位应当按死亡员工在该企业中的工龄给予一定的安慰金(看企业的规定)吧! -
2021-06-07 10:28 车广侠 客户经理
公司派出工作人员外出出差,在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这个事故肯定定性为工伤,企业可以为员工申请工伤待遇——费用由工伤基金支付。(不是企业支付)
作为企业,也会出于人道主义,给予死者家属经济援助。
企业还会协助家属,一起向事故责任者索要合理的赔偿。
没有满意答案?看看这些问答能否帮助您?
相关百科精选
中国大地财...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首家总部位于江苏省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5亿元,由江苏省属国有资本为主、优秀民营企业参与出资组建,2009年5月18日正式对外营业。
已有 86485 位专家入驻汇财吧问答
已经帮助 1173961 人解决了问题
